136、番外.约普(1 / 2)
认识罗素的时候他还没有嫁给索特,只是个一文不名的自由猎手。不过即使一文不名,他还是收留了毫无自保之力的约普,甚至帮他还清了那些莫须有的“助学贷款”。
彼时约普刚刚经历了一场痛苦的流产,医生宣布他的身体短期内再不能承受怀孕,而且他精神很差,有自毁倾向,于是昆比大发慈悲允许他离开伊澜星球,换个环境平复心情。
“你该交个朋友。”临走前一晚养父照旧歇宿在他的卧室里,但没有和他做|爱,只是像个真正的父亲一样抱着他,抚摸他瘦得硌手的脊背,“他是个很有趣的人,也很安全,你会喜欢他的。”
约普躺在养父怀里,觉得自己和尸体一般无二,虽然看上去还活着,但内里已经腐烂了,如果将他苍白的皮肤切开一个口子,一定能流出发臭的脓水来。
但他就是这么懦弱,懦弱得没有勇气去死,遑论反抗。
他还记得几年前那个大着肚子的同伴是怎么离开别墅,又怎么死在外面的。那晚狒狒犬叫了一夜,天亮时下了大雪,他趴在天台的窗户上,看见远处结冰的河边躺着一只刚刚成年的独角兽,大半个身子都被积雪覆盖了,只有半边肚皮暴露在空气里,棕色的皮毛上满是凝固的血迹,内脏被拖出了很远,像老化的橡胶管一样掉了一地。
“真可怜。”医生不知何时出现在他身后,像个仁慈的刽子手一样摸着他的头发,叹息着,“本来他是能活下去的,虽然他怀了畸胎,身体也坏掉了,但如果不乱来的话,还是能安安稳稳活个几百年,昆比先生是个慷慨的父亲。可惜……”弯下腰微笑着看着他的眼睛,“你不会这么傻的吧,亲爱的?”
也许有一天,我的身体也坏掉了,就不用再重复这样的生活了吧?约普怔怔地想,从那之后这念头几乎成了支撑他活下去的唯一的理由。
虽然隔了一百多年,和罗素在一起的那些日子还是如同昨天一般清晰,每一分每一秒,都像发着光的珠宝一样让人留恋。
“不要怕!不许怕!看住它的眼睛!”第一次单独接手照顾狒狒犬的工作,约普吓得心惊胆战,罗素硬是勾着着他的脖子将他拖到龇牙咧嘴呼着白气的动物眼前,“把你的手给它,不要抖!别怕它的牙齿,他不敢咬你的!”
狒狒犬尖利的牙齿划过指尖,约普骇得惊叫起来,闭着眼睛不敢看自己的手臂,他想他一定要被狒狒犬吃掉了,就像那只被咬穿了肚皮的棕色独角兽一样。然而罗素却死死握着他的手腕不让他往回收,一边用膝盖揍他的屁股,一边大声在他耳边:“睁开眼!看它,看它的眼睛!你特么的给老子拿出高贵冷艳的主人范儿来,你个蠢货!”
约普哭得一塌糊涂,像只抽了筋的猫一般瘫软在地上,但很快他发现咬着自己的牙齿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某种柔软湿润的物体。罗素像个暴君一样扒开他的眼皮,硬卡着他的脖子让他面对狒狒犬,那架势简直比吃人的狗还要凶:“看!它怕你了,他在舔你的手!笨蛋不要闭眼睛!要老子用火柴棍把你的眼皮撑起来吗?”
不敢相信,记忆中凶残无比的狒狒犬居然温顺地蹲在他脚下,粉红色的舌头无比尊崇地舔着他的手心,还像叶鼠一样举着前爪给他行礼。
“放松,放松。”罗素渐渐松开手,教他用指头尖给狒狒犬抓痒,“手不要抖,你要记住,老子天下无敌,别是只狗了,闪电兽也照揍不误!”
约普一边哭一边噗的一声笑了出来,罗素就是有这样的本事,明明手无缚鸡之力,偏偏走到哪都摆出一副总攻的架势,哪怕下一秒就要跑路,这一秒还挺着胸脯装大爷。
“你不怕吗?”那晚俩人在桑拿房蒸桑拿,约普热得都要窒息了,忍不住问罗素,“万一它咬你呢?”
罗素蒸得红光满面,狗似的吐着舌头呼哧呼哧地:“怕个吊,出来混耍的就是个光棍,你要记住,横的怕楞的,楞的怕不要命的,行走江湖,最重要就是个‘勇’字。”
“可是我们不是猎手吗?”约普觉得哪里不对,“出来混的那是黑帮吧?”
“洗你的桑拿吧!”罗素无言以对,一瓢水浇在他头上,“你个弱鸡还敢嘴!”
约普还是很受教的,别的没记下,就记下了一个“勇”字,过了两天罗素不在家,星港管理处的人来收物业费,他就非常勇敢地一分钱没给还把人赶走了。
“你脑子瓦特了?!”罗素回家气得直跳脚,“我让你装死别给钱而已,你干嘛凶巴巴赶人?你就给他们喝水然后告诉他们我不在你没钱,或者直接装残疾人耳朵有问题听不见不就行了?”
约普委屈得直哭:“你不是出来混要‘勇’咩?”
“勇你个头啊!”罗素恨铁不成钢地拍了他几下,从库房里数了一堆金币出来准备交罚款,心疼得直撮牙花子,“孩子啊,你看上去倒是长得挺机灵的,为啥大脑沟回都是直的呢?我要勇,你也得有勇有谋才行啊,物业管理员和狒狒犬能一样对待吗?我们的目的是拖欠物业费而不被港口驱逐出去,可不是给人家耍横啊亲,债主就是上帝,懂?大学怎么毕业的你!”
大学什么的他连影子都没见过,约普只能懵懂地头,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理解罗素的话。外面的世界如此复杂,如此丰富,远远超出他贫瘠的想象力,但他觉得这样的生活美好极了,比起自己的养父,连凶恶的狒狒犬和揩他油的流氓都显得那么善良。只要和罗素在一起,所有令他害怕的东西最后都会以诡异的方式变成有趣的存在。
有勇有谋,简简单单四个字,从此成了他的人生信条,多少次生死边缘,他都强迫自己做出了超越本能的决定,比如在矿星时劫持多噜噜的飞船,比如在被押送去机甲兵团的路上私自开启虫洞。
再比如,用一辈子爱上一个不该去爱的人,离他远远的,然后再用一辈子去挂念他。
从发觉自己坠入爱河的第一天起,约普就知道自己是错的,他只是个卑鄙的骗子,阴险的卧底。多少个深夜他在睡梦中哭泣着醒来,梦到罗素的尸体躺在结冰的河边,昆比的狗围着尸体打转。然后那尸体又变成了一只白色的独角兽,半张着蓝色的眼睛,金角沾染了泥土,又脏又丑。
后来他忽然明白,那是他的尸体,如果他真的杀死罗素,就等于杀死了他自己,杀死他唯一残存的与人性有关的东西。
幸好大错尚未铸成,他们就被挟持去了安德列夫的矿星,虽然之后他的人生又回到了原来的轨迹,起码罗素的人生走向了光明。
此后濒临绝望的那些日子里,那份无法启齿的挂念给了他活下去的勇气,也给了他最后的希望。许多年后,当他抱着年幼的儿子混在难民里去领临时身份证的时候,郑重地在表格上签下了自己的新名字——罗恩。 ↑返回顶部↑
彼时约普刚刚经历了一场痛苦的流产,医生宣布他的身体短期内再不能承受怀孕,而且他精神很差,有自毁倾向,于是昆比大发慈悲允许他离开伊澜星球,换个环境平复心情。
“你该交个朋友。”临走前一晚养父照旧歇宿在他的卧室里,但没有和他做|爱,只是像个真正的父亲一样抱着他,抚摸他瘦得硌手的脊背,“他是个很有趣的人,也很安全,你会喜欢他的。”
约普躺在养父怀里,觉得自己和尸体一般无二,虽然看上去还活着,但内里已经腐烂了,如果将他苍白的皮肤切开一个口子,一定能流出发臭的脓水来。
但他就是这么懦弱,懦弱得没有勇气去死,遑论反抗。
他还记得几年前那个大着肚子的同伴是怎么离开别墅,又怎么死在外面的。那晚狒狒犬叫了一夜,天亮时下了大雪,他趴在天台的窗户上,看见远处结冰的河边躺着一只刚刚成年的独角兽,大半个身子都被积雪覆盖了,只有半边肚皮暴露在空气里,棕色的皮毛上满是凝固的血迹,内脏被拖出了很远,像老化的橡胶管一样掉了一地。
“真可怜。”医生不知何时出现在他身后,像个仁慈的刽子手一样摸着他的头发,叹息着,“本来他是能活下去的,虽然他怀了畸胎,身体也坏掉了,但如果不乱来的话,还是能安安稳稳活个几百年,昆比先生是个慷慨的父亲。可惜……”弯下腰微笑着看着他的眼睛,“你不会这么傻的吧,亲爱的?”
也许有一天,我的身体也坏掉了,就不用再重复这样的生活了吧?约普怔怔地想,从那之后这念头几乎成了支撑他活下去的唯一的理由。
虽然隔了一百多年,和罗素在一起的那些日子还是如同昨天一般清晰,每一分每一秒,都像发着光的珠宝一样让人留恋。
“不要怕!不许怕!看住它的眼睛!”第一次单独接手照顾狒狒犬的工作,约普吓得心惊胆战,罗素硬是勾着着他的脖子将他拖到龇牙咧嘴呼着白气的动物眼前,“把你的手给它,不要抖!别怕它的牙齿,他不敢咬你的!”
狒狒犬尖利的牙齿划过指尖,约普骇得惊叫起来,闭着眼睛不敢看自己的手臂,他想他一定要被狒狒犬吃掉了,就像那只被咬穿了肚皮的棕色独角兽一样。然而罗素却死死握着他的手腕不让他往回收,一边用膝盖揍他的屁股,一边大声在他耳边:“睁开眼!看它,看它的眼睛!你特么的给老子拿出高贵冷艳的主人范儿来,你个蠢货!”
约普哭得一塌糊涂,像只抽了筋的猫一般瘫软在地上,但很快他发现咬着自己的牙齿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某种柔软湿润的物体。罗素像个暴君一样扒开他的眼皮,硬卡着他的脖子让他面对狒狒犬,那架势简直比吃人的狗还要凶:“看!它怕你了,他在舔你的手!笨蛋不要闭眼睛!要老子用火柴棍把你的眼皮撑起来吗?”
不敢相信,记忆中凶残无比的狒狒犬居然温顺地蹲在他脚下,粉红色的舌头无比尊崇地舔着他的手心,还像叶鼠一样举着前爪给他行礼。
“放松,放松。”罗素渐渐松开手,教他用指头尖给狒狒犬抓痒,“手不要抖,你要记住,老子天下无敌,别是只狗了,闪电兽也照揍不误!”
约普一边哭一边噗的一声笑了出来,罗素就是有这样的本事,明明手无缚鸡之力,偏偏走到哪都摆出一副总攻的架势,哪怕下一秒就要跑路,这一秒还挺着胸脯装大爷。
“你不怕吗?”那晚俩人在桑拿房蒸桑拿,约普热得都要窒息了,忍不住问罗素,“万一它咬你呢?”
罗素蒸得红光满面,狗似的吐着舌头呼哧呼哧地:“怕个吊,出来混耍的就是个光棍,你要记住,横的怕楞的,楞的怕不要命的,行走江湖,最重要就是个‘勇’字。”
“可是我们不是猎手吗?”约普觉得哪里不对,“出来混的那是黑帮吧?”
“洗你的桑拿吧!”罗素无言以对,一瓢水浇在他头上,“你个弱鸡还敢嘴!”
约普还是很受教的,别的没记下,就记下了一个“勇”字,过了两天罗素不在家,星港管理处的人来收物业费,他就非常勇敢地一分钱没给还把人赶走了。
“你脑子瓦特了?!”罗素回家气得直跳脚,“我让你装死别给钱而已,你干嘛凶巴巴赶人?你就给他们喝水然后告诉他们我不在你没钱,或者直接装残疾人耳朵有问题听不见不就行了?”
约普委屈得直哭:“你不是出来混要‘勇’咩?”
“勇你个头啊!”罗素恨铁不成钢地拍了他几下,从库房里数了一堆金币出来准备交罚款,心疼得直撮牙花子,“孩子啊,你看上去倒是长得挺机灵的,为啥大脑沟回都是直的呢?我要勇,你也得有勇有谋才行啊,物业管理员和狒狒犬能一样对待吗?我们的目的是拖欠物业费而不被港口驱逐出去,可不是给人家耍横啊亲,债主就是上帝,懂?大学怎么毕业的你!”
大学什么的他连影子都没见过,约普只能懵懂地头,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理解罗素的话。外面的世界如此复杂,如此丰富,远远超出他贫瘠的想象力,但他觉得这样的生活美好极了,比起自己的养父,连凶恶的狒狒犬和揩他油的流氓都显得那么善良。只要和罗素在一起,所有令他害怕的东西最后都会以诡异的方式变成有趣的存在。
有勇有谋,简简单单四个字,从此成了他的人生信条,多少次生死边缘,他都强迫自己做出了超越本能的决定,比如在矿星时劫持多噜噜的飞船,比如在被押送去机甲兵团的路上私自开启虫洞。
再比如,用一辈子爱上一个不该去爱的人,离他远远的,然后再用一辈子去挂念他。
从发觉自己坠入爱河的第一天起,约普就知道自己是错的,他只是个卑鄙的骗子,阴险的卧底。多少个深夜他在睡梦中哭泣着醒来,梦到罗素的尸体躺在结冰的河边,昆比的狗围着尸体打转。然后那尸体又变成了一只白色的独角兽,半张着蓝色的眼睛,金角沾染了泥土,又脏又丑。
后来他忽然明白,那是他的尸体,如果他真的杀死罗素,就等于杀死了他自己,杀死他唯一残存的与人性有关的东西。
幸好大错尚未铸成,他们就被挟持去了安德列夫的矿星,虽然之后他的人生又回到了原来的轨迹,起码罗素的人生走向了光明。
此后濒临绝望的那些日子里,那份无法启齿的挂念给了他活下去的勇气,也给了他最后的希望。许多年后,当他抱着年幼的儿子混在难民里去领临时身份证的时候,郑重地在表格上签下了自己的新名字——罗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