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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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有一辆普锐斯和一辆切诺基。
  莱姆的笑容在看到这条时消失了,他回忆起另一辆车。他想起了亚瑟的红色科尔维特,是他十七岁时从父母那里收到的生日礼物,也是他去麻省理工上大学时开的车。
  莱姆回想起他们去上大学时的情景。那对亚瑟来说是很重要的时刻,对他的父亲来说也是。儿子可以被这样优秀的学校录取,亨利·莱姆欣喜若狂。但亚瑟和莱姆的计划——住在同一个宿舍,追女孩子,在学校力压群雄——却没能实现。林肯没有被麻省理工学院录取,改去了伊利诺伊州立大学香槟分校,大学为林肯提供了全额奖学金(而且在当时颇有名气,因为它所在的城市是库布里克著名的电影《2001:太空漫游》中自恋的计算机hal的诞生地)。
  泰迪和安妮很高兴他们的儿子会去本州的公立学校,亨利伯父也一样。亨利曾告诉莱姆,希望他和亚瑟都能常常回到芝加哥,继续帮他研究课题,甚至可以去课堂上帮帮他。
  “虽然你和亚瑟没法住在一起,”亨利说,“但你们可以在暑假和其他节假日见面。我和你父亲也可以时不时开车去豆城看你。”
  “那应该不错。”林肯回道。
  私下里,他因为没有被麻省理工学院录取难过得要死。这件事唯一的好处就是——他永远不用再见到那个该死的堂兄了。
  这一切都是因为那辆红色科尔维特。
  那件事发生在他赢得那块历史性的石头之后。那时是寒冷的二月。二月,无论阴晴,都是芝加哥冷得最无情的一个月。林肯要去参加埃文斯顿西北大学的科学竞赛。他问阿德里安娜想不想陪他一起去,心想他可能会在竞赛后向她求婚。
  但是她去不了,那天她打算和母亲去买东西,因为有大减价。林肯有些失望,但也没有多想,集中精力在科学竞赛上。他获得了高中组的第一名。竞赛结束以后,他和朋友们收拾东西,把所有设备都运到室外。因为冷,他们的手指都被冻得发紫,呼出来的冷气在他们脸边形成白雾,几个人努力把东西放进车里准备关门。
  就在这时,有人叫道:“嘿,快来看。这辆车真漂亮。”
  一辆红色的科尔维特正在横穿校园。
  他的堂兄亚瑟正是车主。这并不奇怪,他们一家人住在附近。让林肯感到惊讶的是亚瑟旁边的女孩,那是阿德里安娜。
  是她吗?
  他无法确定。
  但衣服是一样的:棕色皮夹克和皮帽,和林肯在圣诞节时送给她的那顶一样。
  “林肯,快滚回来。我们要关门了。”
  尽管如此,林肯仍然站在那里,直到红色的车在灰白色的街道拐角处消失殆尽。
  她有没有可能是在骗他?那个他正在考虑向她求婚的女孩?这不可能。而且还是和亚瑟一起?
  受过科学训练的他开始对事实进行客观的分析。
  事实一:亚瑟和阿德里安娜彼此认识。他的堂兄几个月前曾在学院咨询处见过她,她下课后在那里工作。他们很轻易就能交换电话号码。
  事实二:亚瑟已经不再向莱姆问起她的事情。这很奇怪,他们经常花很久一起谈论女孩子,但最近亚瑟一次也没有提到她。
  很可疑。
  事实三:再三回忆,他觉得她拒绝去科学竞赛的时候,听上去是在有意回避。他并没有提到竞赛的地点是埃文斯顿,这意味着她和亚瑟在校园里驰骋时不会有任何犹豫。林肯被忌妒击中了。而他还打算送给她一块斯塔格运动场的石头,上帝啊!现代科学中真正值得纪念的一块见证。回想起来,过去几次她拒绝和自己出来的时候,确实显得有些奇怪。他数了数,大概有三四次。
  不过,他始终不肯相信。他走过嘎吱作响的雪地给她家里打电话,想要和女孩说话。
  “对不起,林肯,她跟朋友们出去了。”阿德里安娜的母亲说。
  朋友们……
  “哦。那我过一会儿再找她试试……对了,维乐斯卡太太,你们今天去看了市中心的大减价吗?”
  “没有,大减价是下周……我得去准备晚饭了,林肯。你要穿暖和些,外面很冷。”
  “确实。”林肯当然知道这个。他站在电话亭里,下颌冻得直发抖。他不想用颤抖的手去拿起电话里剩下的六十美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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