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02)(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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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非醋坛子翻了呗。
  虽然翻得挺莫名其妙的。
  魏延一边捂着胃,一边给靳百年老坛朝做了个请继续你的表演的手势就转过了头,心里却越发坚定了一个信念:
  恋爱果然使人失智,所以他这辈子要做一个专业的单身狗单身一辈子!
  *
  云崇的机场建在和邻市的交界处,所以从西江到云崇才花了两个多小时,从机场到市中心的酒店却也花了将近两个小时。
  奚年睡了一路,到酒店被叫醒的时候,外面天都黑了。
  他揉着惺忪的睡眼,刚想站起身准备下车就被拉住了
  等等,你刚睡醒,晚上气温又低,先把外套穿上。
  随着靳朝的话递过来的是一件粉色的运动外套。
  奚年:?
  这粉嫩的颜色把奚年的瞌睡都赶跑了,他低头看一眼递到面前的外套,又抬头看一眼神情无任何异常的靳朝,再低头看看外套,再抬头看着靳朝
  循环往复多次,奚年才憋出一句话:你在逗我?
  这像是他能穿的颜色吗?
  靳朝却仿佛没看到奚年脸上大写的问号,一本正经地反问回去:穿我的外套怎么就成逗你了?
  这是你的外套?奚年狐疑地看着他,我怎么没见你穿过?
  靳朝回答得有理有据:在战队当然穿队服啊。
  像是怕奚年不信,又急急补上一句:其实我可喜欢粉色了,所以我有很多粉色的外套,这只不过是其中一件而已。
  奚年:
  喜欢粉色的一米九二暴躁健身猛男
  这设定也太尼玛怪了吧?!
  奚年虽然心里在吐槽,但嘴上却没有多说一句,毕竟每个人都有喜欢粉色的权利,无论男女老少。
  而且自己喜欢抹茶绿,靳朝喜欢糖果粉嗯,这么一想,其实还蛮配的。
  抱着这样的想法,奚年对靳朝手里那件违和的粉色外套也减轻了排斥感,只是迟疑了一下就伸手接了过来,展开衣服抖了抖就穿了上去。
  与此同时,刚刚还一本正经的靳朝脸上却出现了一抹窃喜
  耶!
  年年把自己专门给他买的粉色外套穿上了!
  也太可爱了吧粉色和年年果然是绝配!
  靳朝还沉浸在眼前的美景中,一个轻柔的声音便在他的耳边响了起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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