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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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以为逼走顾新橙后他一人可以独掌公司大权,谁料竟是放虎归山,为自己树立一个强大的竞争对手。
  “季总,你不用提醒我,”顾新橙含沙射影道,“我是一个讲职业道德的人,从不会做对不起合作伙伴的事情。”
  “这样就好。”季成然并不计较她的说辞。
  “对了,我想把手里的股份出清。”顾新橙说。
  “你把股份转移给第三方,得向董事会提出申请。”季成然对于这件事显然也有着浓厚的兴趣,“当然,你要是转让给我,就不用那么麻烦了。”
  “季总打算出多少?”顾新橙试探着问。
  “不多不少,五百万。”季成然说道。
  五百万?这怎么可能?
  这个数字远低于顾新橙的预期。
  顾新橙提醒道:“按市值,我手里的股份至少值三千万。”
  “市值是市值,卖不出去就等于零。”季成然说得挺自信,“一百万,不到两年变成五百万,这已经很赚了。你要是去工作,未必能赚那么多。”
  现在资本市场遇冷,就算顾新橙找到愿意接盘的人,对方恐怕也不会愿意拿三千万出来购买一家创业公司的股份。
  即使是财大气粗的风投机构,也得驻足观望。
  她着急出手,却又想卖三千万的高价——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两人之间既然撕破了脸,那他也不必端着了。
  他倒也没觉得五百万真能买回她的股份,可谈判不就是这样么?先压价再提价,然后各退一步,达成交易。
  顾新橙知道这一点,然而,当初拉她入伙时,他的说辞可不是这样。
  风险越大收益越大,她这两年承担了多少风险,又为公司付出了多少精力,最后换来这样的结果。
  她可以放手,但不代表她一点儿都不计较得失。
  顾新橙和他谈不拢价码,便挂了电话。
  她不知道原来曾经的合伙人竟然可以无耻到这种地步,她当初真是看走眼了。
  果然,傅棠舟一开始给她的告诫是对的,让她签那种霸王条款,其实也是在默默保护她。
  这时,傅棠舟也打电话来,问她如何打算,他说致成目前在成长期,晚点儿脱手可能更好。
  “我想早点儿脱手,我现在的工作和致成的业务太相似,拿着致成的股份怕落人话柄。”
  “打算卖给谁?”
  顾新橙把她和季成然的话告诉了傅棠舟,他思忖片刻,说:“这样,你转让给我。”
  股东之间转让股份无需其他股东同意,仅需知会其他股东即可。
  “你要花钱从我手里买吗?”顾新橙问。
  “不然呢?”傅棠舟说,“你免费送我我也不介意。”
  顾新橙又问他:“你打算出多少钱?”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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