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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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气得牙痒痒。
  晒你妹的太阳,你分明就是故意拿出来炫耀的。
  “既然是岳父请我喝酒,那我可就要却之不恭了。”叶锋嘿嘿一笑,然后搓搓双手。
  别说喝了,单凭路易十三瓶身的设计就足够养眼。
  “这没到午饭之前,让我喝一小口不算过分吧?”叶锋忍不住了,看着眼中的路易十三,就像是猪八戒看着路边的美女一样。
  叶锋虽然不怎么喝酒,但是对于天下名酒,还是有必要尝一尝的。
  苏凝霜不懂洋酒,不过从二人的字里行间,知道了这瓶酒的珍贵,所以也想尝一尝。
  叶锋心中一笑:“可惜了叶冰丫头,不知道我要回去的时候,向她说这件事,她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苏定海小心翼翼的看着周围,然后向苏振海那边招了招手。
  既然侄子带着女朋友来了,那自然也要给侄子一份面子。
  有一说一,苏定海内心在滴血!
  像这样的名酒是喝一口少一口,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一滴酒水就等同于几克的黄金!
  这样的比喻并不为过,因为众人知道,现在市面上,早就没有了路易十三,正所谓物以稀为贵!
  如果用价格来说的话,面前的这一瓶,不出意外十万以上!
  若是再过几年,起码也能翻个两三倍的价钱!
  苏振海一看自己的弟弟邀请自己喝酒,就连忙抬头看天,看看这太阳是不是打西边出来了!
  想想几天前,在弟弟的屁股后面,不停的念叨着路易十三,可是弟弟的反应居然比小气鬼还要小气鬼!
  在看其他人,他们都眼巴巴的看着苏定海,可是他没有任何反应。
  即便是他们露出可怜兮兮的眼神,都没有任何用处。
  没办法,谁让这个家伙是家主呢!
  “乖女婿,把酒瓶打开!”苏定海把开酒瓶的荣誉交给了叶锋。
  叶锋先是看了看手机,记住了今天的日子,他决定回家之后,一定要好好的写一个日记。
  十月二十五日,上午八点:
  天气,晴。
  今天我在岳父家开了一瓶路易十三!
  …………
  酒瓶拿下来之后,一股浓香传了出来。
  接下来,众人就见识到苏定海有多抠。
  只见他从屋子里,拿出了七个喝白酒专用的酒盅,小心翼翼的将它们满上。
  抠是当然的,按照市场价格,倒出来的这些,就有几百块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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