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王(种田文) 第106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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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朝曦蒙圈,“什么准备?”
  “我们鬼谷的规矩,一旦动情失身,便不再是我鬼谷的人。”
  朝曦眼神黯然,“我知道,可我已经……”
  动了情,也已经失了身,就差成亲了。
  “现在回头是岸还来得及。”合欢拍她的肩。
  朝曦摇头,“回不了头了。”
  朝曦不想谈这个话题,干脆话锋一转,反过来问师傅,“师傅,你以前不是很喜欢沈斐吗?还跟我说一天见不着他就浑身不舒服,这才多久啊,就不喜欢人家了?”
  合欢摇头,“我的喜欢跟你的喜欢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朝曦不解。
  “我只能接受他高高在上,清冷的那一面。”
  “难道沈斐还有两面不成?”朝曦居然不知道。
  “你不懂。”合欢自个儿陷入回忆,“我喜欢了他两年,喜欢非但没弱下去,反而越发喜欢,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他从茅房出来,一想到这么完美的人也要出恭,登时就不喜欢了。”
  朝曦无语,“师傅……”
  她不得不为沈斐说句话,“谁不出恭啊,是人都出恭。”
  “你能接受?”合欢蹙眉。
  “我第一天见他就知道他要出恭。”当时沈斐腿脚动不了,不是正常人,自己想出恭也去不了,只能她抱着,“我还给他把过尿呢。”
  师傅先是吃了一惊,后摆手道,“我还发现他生活无趣,总爱坐着,坐久了大肚腩,痔疮,哪哪都是毛病。”
  朝曦翻个白眼,“沈斐一个都没有。”
  “痔疮也没有?”
  “绝对没有。”
  合欢不信,“你怎么知道?”
  “我看过啊。”朝曦叉腰,“沈斐刚来的时候腰以下没有知觉,都是我给他擦澡,我抱他来来回回,我那个茅草屋师傅知道的,又没有浴桶,只能躺着擦澡,那前前后后还不是我随便看,随便摸。不是我说,师傅,你不知道,沈斐身材有多好,就是看了还想看的那种。”
  朝曦读的书有限,也无法形容,只觉得最出色的画师笔下的人物一般,线条优美流畅,浑身上下没有一丝赘肉。
  当然那是以前,现在被朝曦养出了一点点小肚子,很快消了下去,别看沈斐那么懒,也是有原则的,不允许自己放纵。
  长出了小肚腩,对他来说可不就是放纵吗?
  合欢似乎被她勾起了一丝兴趣,“说的我都想看了。”
  “那不行。”发现师傅并不是真的爱沈斐,只是欣赏,就像赏一幅画,一朵花,时间长了,不小心看出画里面画错了一笔,花里面枯了一片叶子,登时不爱了,朝曦放下心来,极力维护沈斐,“沈斐已经跟我好了。”
  合欢嗤笑,“还没嫁给人家呢,就知道维护人家了?”
  “那可不,我们已经商量好终身了。”朝曦对师傅没有隐瞒,“上半辈子我陪他,下半辈子他陪我。”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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