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之恶嫂手册 第27节(1 / 4)
“小叔这话可就说错了,你从牙人手里买下的是酒肆,并非酒坊,店铺的前堂可以用来招待客人,届时由福叔掌厨,我跟母亲卖酒,等有机会再雇些长工也不迟……”
话还没说完,便被青年抬手打断,“你身体未愈,每日酿酒已经耗费了极大的精力,要是再去前堂招呼客人,身体哪能承受得住?”说这番话时,桓慎也有自己的私心,卓琏容貌姣美,即使在京城依旧十分出挑,女子卖酒本就引人遐思,再配上此等皮相,肖想她的男人必定不少。
思及此处,桓慎心头涌起阵阵燥意,周身萦绕的气势也愈发令人胆寒。
“不妨事。”吐出三个字后,卓琏便说不下去了,只因青年那双黑眸一瞬不瞬地紧盯着自己,让她不免有些慌乱,忙改口道:“那先招揽几名长工,让他们在前堂帮忙,娘也不必那么辛苦。”
得到了满意的答复,桓慎也没再多留,兀自站起身,说了句“天冷夜寒,嫂嫂早些歇息”,便头也不回地离开堂屋。
翌日天刚亮,瞿氏开始收拾东西,瞿易则走出家门,在外寻找合适的宅院。
眼见事情闹到了这种无可挽回的地步,丹绫悔得肠子都青了,昨天夜里辗转反侧根本没睡着觉,今早鸡啼声刚响起,她便听到母子俩的对话,他们打定主意要离开桓家,这可如何是好?
披上小袄走到隔壁,丹绫只当没看见瞿氏通红的双眼,轻声道,“伯母,咱们能不能不搬啊?如今积雪未融、滴水成冰,正是难熬的时候,我跟瞿大哥都不怕吃苦,但您却不能不顾小孙子啊……”
这回瞿氏是铁了心了,扫都不扫丹绫一眼,冷冷开口:“这孩子随你,并不畏寒,当初大冷的天都能在街面跪上半日,现在仅不过是换一处居住,他受得住。”
闻言,丹绫深感委屈,偏偏又没法辩解,只能憋了满肚子的火气,折身回到房中歇息。
京城繁华,外乡人不计其数,瞿易找了整整三天,才找到合适的宅院。这院子又破又小,位置还偏远,清早起来,须得走上半个时辰方能到达酒坊。看着那灰黄斑驳的墙皮,丹绫眼前一黑,险些没厥过去。
“瞿大哥,你为何这般狠心,就让我跟孩子住在这种地方?”女人双眼含泪,两手捂着平坦的小腹,显得越发娇怯可怜。
只可惜瞿易被她摆过一道,自然不会在同样的地方摔倒两次,此刻冷着脸,指着大门的方向,“若你不愿意住在这里,大可以离开,我绝不阻拦。”
“你、你简直不是人!我肚子里还怀着你的骨肉,要是流落街头的话,哪还有活路可言?”
听到女人娇柔的呜咽声,瞿易烦躁极了,快步离开此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
转眼又过了小半月,卓琏左腿上的伤势几乎痊愈,行动已经无碍。在此期间,桓慎找了两名军汉,将人带到店里,让他们帮忙做活儿。
普通兵丁的武功虽不算高强,但浑身力气委实不小,若不是在战场上受了伤,留了暗疾,老家的田地早就让别人占了,杨武、池忠也不至于离开军营,留在京城里讨生活。
这日刚好是个晴天,满地白雪,却无刺骨寒风,街面上的行人也多了。
杨武、池忠在店门口搭好了炉子,不住往里添柴,没过多久就暖和了些。
周围的百姓看到这一幕,再打量着挂在上头的牌匾,不由嘀咕着,“这地方竟又开店了,不如咱们打个赌,看看这家能坚持多久,三个月?两个月?不会连一个月都不到吧?”油头粉面的男人边搓手边笑闹,眼底的恶意明显极了。
“谁知道能坚持多久?姓李的还特地买了胡姬,一个个乳肥臀圆,勾人极了,现在不还是灰溜溜滚回老家了?京城居而不易,哪是什么乡巴佬都能站得住脚的?”说话的青年眼底带着一丝不屑,他是土生土长的京城人,自然看不上这些外来户。
卓琏身体刚好,却不能搬重物,桓母攥着她的腕子,让儿媳在前堂歇息,等炉子烧热,外面没那么冷了,才肯将人放出门。
瞿氏母子也在酒坊中做工,这会儿瞿氏端着一只木盆,里面放着白花花的肥膘,随着中年妇人的脚步颤了一下又一下,仅看一眼都觉得腻歪,围观的百姓纷纷撇嘴,认定这新开的桓家酒肆是在故弄玄虚。
瞿易跟在义母身后,怀里抱着两只瓷瓮,里面装的都是清无底,一坛三斗,两坛就是十八两银子,当真不是什么小数目,因此他也不敢托大,动作轻缓地将酒坛放在地上,随后便见卓氏快步走来,抬手把红封撕去,将淡绿色的酒水倒入烧热的大锅里。
锅体滚烫,让酒液霎时间蒸发开来,浓郁的香气不住翻涌,席卷了所有人的心神。百姓们面上的讥嘲早已消失不见,徒留震惊,而卓琏的动作依旧未停,将白生生的羯羊肉倒进锅里,用铲子不住搅拌。
羊羔的油脂融入到香醇芳烈的美酒中,脂香倍增,却丝毫不觉油腻,反而让人垂涎欲滴,不住吞咽口水。
作者有话要说: 截肪醉骨荐馨香——陈造
羔儿酒又叫羊羔酒,宋朝人经常喝,出自《酒经》
第45章 ↑返回顶部↑
话还没说完,便被青年抬手打断,“你身体未愈,每日酿酒已经耗费了极大的精力,要是再去前堂招呼客人,身体哪能承受得住?”说这番话时,桓慎也有自己的私心,卓琏容貌姣美,即使在京城依旧十分出挑,女子卖酒本就引人遐思,再配上此等皮相,肖想她的男人必定不少。
思及此处,桓慎心头涌起阵阵燥意,周身萦绕的气势也愈发令人胆寒。
“不妨事。”吐出三个字后,卓琏便说不下去了,只因青年那双黑眸一瞬不瞬地紧盯着自己,让她不免有些慌乱,忙改口道:“那先招揽几名长工,让他们在前堂帮忙,娘也不必那么辛苦。”
得到了满意的答复,桓慎也没再多留,兀自站起身,说了句“天冷夜寒,嫂嫂早些歇息”,便头也不回地离开堂屋。
翌日天刚亮,瞿氏开始收拾东西,瞿易则走出家门,在外寻找合适的宅院。
眼见事情闹到了这种无可挽回的地步,丹绫悔得肠子都青了,昨天夜里辗转反侧根本没睡着觉,今早鸡啼声刚响起,她便听到母子俩的对话,他们打定主意要离开桓家,这可如何是好?
披上小袄走到隔壁,丹绫只当没看见瞿氏通红的双眼,轻声道,“伯母,咱们能不能不搬啊?如今积雪未融、滴水成冰,正是难熬的时候,我跟瞿大哥都不怕吃苦,但您却不能不顾小孙子啊……”
这回瞿氏是铁了心了,扫都不扫丹绫一眼,冷冷开口:“这孩子随你,并不畏寒,当初大冷的天都能在街面跪上半日,现在仅不过是换一处居住,他受得住。”
闻言,丹绫深感委屈,偏偏又没法辩解,只能憋了满肚子的火气,折身回到房中歇息。
京城繁华,外乡人不计其数,瞿易找了整整三天,才找到合适的宅院。这院子又破又小,位置还偏远,清早起来,须得走上半个时辰方能到达酒坊。看着那灰黄斑驳的墙皮,丹绫眼前一黑,险些没厥过去。
“瞿大哥,你为何这般狠心,就让我跟孩子住在这种地方?”女人双眼含泪,两手捂着平坦的小腹,显得越发娇怯可怜。
只可惜瞿易被她摆过一道,自然不会在同样的地方摔倒两次,此刻冷着脸,指着大门的方向,“若你不愿意住在这里,大可以离开,我绝不阻拦。”
“你、你简直不是人!我肚子里还怀着你的骨肉,要是流落街头的话,哪还有活路可言?”
听到女人娇柔的呜咽声,瞿易烦躁极了,快步离开此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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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又过了小半月,卓琏左腿上的伤势几乎痊愈,行动已经无碍。在此期间,桓慎找了两名军汉,将人带到店里,让他们帮忙做活儿。
普通兵丁的武功虽不算高强,但浑身力气委实不小,若不是在战场上受了伤,留了暗疾,老家的田地早就让别人占了,杨武、池忠也不至于离开军营,留在京城里讨生活。
这日刚好是个晴天,满地白雪,却无刺骨寒风,街面上的行人也多了。
杨武、池忠在店门口搭好了炉子,不住往里添柴,没过多久就暖和了些。
周围的百姓看到这一幕,再打量着挂在上头的牌匾,不由嘀咕着,“这地方竟又开店了,不如咱们打个赌,看看这家能坚持多久,三个月?两个月?不会连一个月都不到吧?”油头粉面的男人边搓手边笑闹,眼底的恶意明显极了。
“谁知道能坚持多久?姓李的还特地买了胡姬,一个个乳肥臀圆,勾人极了,现在不还是灰溜溜滚回老家了?京城居而不易,哪是什么乡巴佬都能站得住脚的?”说话的青年眼底带着一丝不屑,他是土生土长的京城人,自然看不上这些外来户。
卓琏身体刚好,却不能搬重物,桓母攥着她的腕子,让儿媳在前堂歇息,等炉子烧热,外面没那么冷了,才肯将人放出门。
瞿氏母子也在酒坊中做工,这会儿瞿氏端着一只木盆,里面放着白花花的肥膘,随着中年妇人的脚步颤了一下又一下,仅看一眼都觉得腻歪,围观的百姓纷纷撇嘴,认定这新开的桓家酒肆是在故弄玄虚。
瞿易跟在义母身后,怀里抱着两只瓷瓮,里面装的都是清无底,一坛三斗,两坛就是十八两银子,当真不是什么小数目,因此他也不敢托大,动作轻缓地将酒坛放在地上,随后便见卓氏快步走来,抬手把红封撕去,将淡绿色的酒水倒入烧热的大锅里。
锅体滚烫,让酒液霎时间蒸发开来,浓郁的香气不住翻涌,席卷了所有人的心神。百姓们面上的讥嘲早已消失不见,徒留震惊,而卓琏的动作依旧未停,将白生生的羯羊肉倒进锅里,用铲子不住搅拌。
羊羔的油脂融入到香醇芳烈的美酒中,脂香倍增,却丝毫不觉油腻,反而让人垂涎欲滴,不住吞咽口水。
作者有话要说: 截肪醉骨荐馨香——陈造
羔儿酒又叫羊羔酒,宋朝人经常喝,出自《酒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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