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乡下做网红[重生] 第51节(2 / 4)
“是是是,邵爷你身强体壮,精力充沛,夜御数女,一夜七次,行了吧?”沈塘慢吞吞爬起床,从柜子里翻了一挑衣服出来,兴致缺缺地看着邵晏之,见他吹胡子瞪眼地很抱歉地摊着手,“可惜了,我确实很少像您这样。饱暖思淫欲啊,还挣扎在温饱线上的人呢,没资格想这些┑( ̄Д  ̄)┍”
“不跟你瞎扯了。”
邵晏之在床上坐了几分钟,等到晨勃想象消退以后才爬下床,嫌弃地穿上昨晚那套衣服,东闻一口,西捏一下,总觉得有挥之不去的奇怪味道。
他邵大爷衣服多得是,哪儿用得着委屈自己穿隔夜的衣服。
“得了,别挑挑拣拣的,要不嫌弃我的衣服地摊货,给你穿件t恤运动裤,今天把衣服洗了,明天回市里就能穿了。”
邵晏之纠结的时候,沈塘已经穿戴整齐,听他这么一说,也觉得可行,于是点头。只是衣服抓着手中,比划了一下,才觉得……
“是不是有点紧?”邵晏之抓了抓有点紧绷的衣服,表情微妙,“还有更大的吗?”
这衣服刚好是偏向收缩型的,给沈塘穿是刚刚好,给邵晏之当然也能穿,只不过会比较“贴身”,把他曲线全给勾勒出来罢了。
为此,沈塘在经过的时候,嘴角露出了一丝得意的微笑。
“再不快点,没得吃了,我告诉你。”
两人齐齐下楼,桌子上的人早餐都已经迟到了尾声。
沈晴嘴上说着要把油条油饼全部霸占,但还是很懂事的给沈塘和邵晏之留下了几个,见到他们来,还贴心的拉开了木凳,起身去给他们打饭。
“晴晴刚才还一直叫我们少吃一点,给你们俩留几个,牙都刷了吗?快点坐下来吃吧,免得饭都凉了。”
沈妈妈喜欢邵晏之这个小伙子,长得高高大大,模样好,脾气也不差,手脚还勤快,又是来自城里的,这样的年轻小伙子现在可不多,再加上和沈塘玩得好,帮忙良多,这种人他们这一家不喜欢,还真是很难的事情。
见到邵晏之摇头,了然地笑了下,“我就知道你没有,早上去买菜的时候,特意去超市给你买了新牙刷,都给你消毒完了放洗脸池边儿上,你现在就去洗吧。”
邵晏之道了谢,进了厕所一看,那牙刷连牙膏都记上了,可见沈妈妈的贴心之处,真的是无处不在。不由得心底里生出了无限的羡慕之情,沈塘有关心他的妈妈,还有默默爱着他的爸爸,更有一个乖巧懂事的妹妹。
反观他呢,看起来家境良好,网上受万人吹捧,光鲜极了,可除了一个真正关心他的姐姐外,也没别的人了,长这么大,冲他钱来的比冲他人来要多的多。他还记得,高中时代,他脾气比现在更臭更冷,一个交往半个月的所谓女朋友,手里拎着他送的名牌包,不屑说“如果不是看在你家有钱有地位,你有脸有身材,我才懒得高看你一眼,咱们不过各取所需罢了”也自打那时候开始,邵晏之对身边的人更加的冷眼相看,更没付出过真心了。
都说细节见人心,光这牙刷上一抹牙膏,是真把邵晏之感动了一把。他一手撑着水池台面,低低笑了几声,心中越发坚定了和沈塘做朋友这个想法的正确,并决定坚决把它贯彻到日常实际行动中。
等他出来的时候,桌面上只剩下冒着热气的白粥,沈晴早已不见了身影。
沈妈妈笑着将勺子递给他,“晴晴昨天是请了假去过生日的,今天还得回去上课,刚才为了等你们还耽搁了一会儿,怕赶不上,急匆匆跑了,这孩子还真是……”她笑的满脸宠溺,摇了摇头不再说话。
沈塘一边咔擦咔擦咬着酥脆的油条,沾着酱油往嘴里送,“吃过饭了跟我去转一圈,一个月不见,保管你吃惊。”
饭后沈塘就骑着车,带着邵晏之去野猪林转悠了一圈。
野猪林是真的热闹,现在走上了正规,即便是带的旅游队伍还没来,里头都有稀稀拉拉地人坐着,喝喝啤酒,烤烤肉,打打牌,聊聊天,总之都有人在。
沈塘在野猪林上了轨道后就很少在整日整日的待在这里了,他一般都是三两天来这里看看,对对账本,敲打敲打这里的员工。他对店里的伙计小张特别信任,觉得小张为人踏实勤快,又老实肯干,最重要的是人还机灵,性子好,跟人都聊得来,所以他也把重任交给了他。而这小张呢,也算不辜负所望,来的比众人早,回去的比所有人晚,成绩有目共睹,被沈塘升职加薪,也就没有人有怨言,全都服气地跟着他干。
小张将老板带着人来,极有颜色,先从冰箱里端了两杯冰好的羊奶——这算是野猪林所有饮料酒类中最贵价值最高的了。
接着又要准备开火上菜,被沈塘拒绝了,“不用麻烦了,我们都吃了饭过来的,就这样可以了,忙你的去吧。”
小张应了声,又招呼员工干活去了。
邵晏之摸了摸冰凉的杯子,疑惑看了沈塘两眼,“这直接从冰柜里拿出来的生奶能喝?不会喝出毛病来吧。”
沈塘嗤笑了一声,表示不屑,“这当然是晚上煮好了,放凉了,才包好了放到冰柜里去冷藏的,不然直接生喝,真吃出毛病来了,还不得自砸招牌。我这还是小作坊呢,还打算发展成为大公司呢。”
沈塘拿吸管搅了搅,然后丢开吸管,一饮而尽。 ↑返回顶部↑
“不跟你瞎扯了。”
邵晏之在床上坐了几分钟,等到晨勃想象消退以后才爬下床,嫌弃地穿上昨晚那套衣服,东闻一口,西捏一下,总觉得有挥之不去的奇怪味道。
他邵大爷衣服多得是,哪儿用得着委屈自己穿隔夜的衣服。
“得了,别挑挑拣拣的,要不嫌弃我的衣服地摊货,给你穿件t恤运动裤,今天把衣服洗了,明天回市里就能穿了。”
邵晏之纠结的时候,沈塘已经穿戴整齐,听他这么一说,也觉得可行,于是点头。只是衣服抓着手中,比划了一下,才觉得……
“是不是有点紧?”邵晏之抓了抓有点紧绷的衣服,表情微妙,“还有更大的吗?”
这衣服刚好是偏向收缩型的,给沈塘穿是刚刚好,给邵晏之当然也能穿,只不过会比较“贴身”,把他曲线全给勾勒出来罢了。
为此,沈塘在经过的时候,嘴角露出了一丝得意的微笑。
“再不快点,没得吃了,我告诉你。”
两人齐齐下楼,桌子上的人早餐都已经迟到了尾声。
沈晴嘴上说着要把油条油饼全部霸占,但还是很懂事的给沈塘和邵晏之留下了几个,见到他们来,还贴心的拉开了木凳,起身去给他们打饭。
“晴晴刚才还一直叫我们少吃一点,给你们俩留几个,牙都刷了吗?快点坐下来吃吧,免得饭都凉了。”
沈妈妈喜欢邵晏之这个小伙子,长得高高大大,模样好,脾气也不差,手脚还勤快,又是来自城里的,这样的年轻小伙子现在可不多,再加上和沈塘玩得好,帮忙良多,这种人他们这一家不喜欢,还真是很难的事情。
见到邵晏之摇头,了然地笑了下,“我就知道你没有,早上去买菜的时候,特意去超市给你买了新牙刷,都给你消毒完了放洗脸池边儿上,你现在就去洗吧。”
邵晏之道了谢,进了厕所一看,那牙刷连牙膏都记上了,可见沈妈妈的贴心之处,真的是无处不在。不由得心底里生出了无限的羡慕之情,沈塘有关心他的妈妈,还有默默爱着他的爸爸,更有一个乖巧懂事的妹妹。
反观他呢,看起来家境良好,网上受万人吹捧,光鲜极了,可除了一个真正关心他的姐姐外,也没别的人了,长这么大,冲他钱来的比冲他人来要多的多。他还记得,高中时代,他脾气比现在更臭更冷,一个交往半个月的所谓女朋友,手里拎着他送的名牌包,不屑说“如果不是看在你家有钱有地位,你有脸有身材,我才懒得高看你一眼,咱们不过各取所需罢了”也自打那时候开始,邵晏之对身边的人更加的冷眼相看,更没付出过真心了。
都说细节见人心,光这牙刷上一抹牙膏,是真把邵晏之感动了一把。他一手撑着水池台面,低低笑了几声,心中越发坚定了和沈塘做朋友这个想法的正确,并决定坚决把它贯彻到日常实际行动中。
等他出来的时候,桌面上只剩下冒着热气的白粥,沈晴早已不见了身影。
沈妈妈笑着将勺子递给他,“晴晴昨天是请了假去过生日的,今天还得回去上课,刚才为了等你们还耽搁了一会儿,怕赶不上,急匆匆跑了,这孩子还真是……”她笑的满脸宠溺,摇了摇头不再说话。
沈塘一边咔擦咔擦咬着酥脆的油条,沾着酱油往嘴里送,“吃过饭了跟我去转一圈,一个月不见,保管你吃惊。”
饭后沈塘就骑着车,带着邵晏之去野猪林转悠了一圈。
野猪林是真的热闹,现在走上了正规,即便是带的旅游队伍还没来,里头都有稀稀拉拉地人坐着,喝喝啤酒,烤烤肉,打打牌,聊聊天,总之都有人在。
沈塘在野猪林上了轨道后就很少在整日整日的待在这里了,他一般都是三两天来这里看看,对对账本,敲打敲打这里的员工。他对店里的伙计小张特别信任,觉得小张为人踏实勤快,又老实肯干,最重要的是人还机灵,性子好,跟人都聊得来,所以他也把重任交给了他。而这小张呢,也算不辜负所望,来的比众人早,回去的比所有人晚,成绩有目共睹,被沈塘升职加薪,也就没有人有怨言,全都服气地跟着他干。
小张将老板带着人来,极有颜色,先从冰箱里端了两杯冰好的羊奶——这算是野猪林所有饮料酒类中最贵价值最高的了。
接着又要准备开火上菜,被沈塘拒绝了,“不用麻烦了,我们都吃了饭过来的,就这样可以了,忙你的去吧。”
小张应了声,又招呼员工干活去了。
邵晏之摸了摸冰凉的杯子,疑惑看了沈塘两眼,“这直接从冰柜里拿出来的生奶能喝?不会喝出毛病来吧。”
沈塘嗤笑了一声,表示不屑,“这当然是晚上煮好了,放凉了,才包好了放到冰柜里去冷藏的,不然直接生喝,真吃出毛病来了,还不得自砸招牌。我这还是小作坊呢,还打算发展成为大公司呢。”
沈塘拿吸管搅了搅,然后丢开吸管,一饮而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