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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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她一说,孟珠猛地想起自己究竟为何会觉得这首诗很熟悉——这是孟珍前世在赛诗时夺魁的那首诗。
  若只是孟珍为了在宴会上出风头而事先写好,倒也并不如何出奇。晋京的贵女们玩乐的法子无非那几样,没到聚会时都要轮番来上一遍,猜到今天会作诗再正常不过。而且丹阳长公主府上这片梅林亦十分出名,押题猜中作咏梅诗其实也算不得有什么运气。
  奇就奇在,孟珍一直待在郊外的庵堂里,她写好的诗作怎么会出现在城里,在另一个人的荷包里呢?
  此时回想起来,那荷包黛青色无花纹,明显是男用的款式,且主人应当是个不大讲究穿戴打扮的男子。
  那么这人的身份就不会高。
  毕竟人靠衣装马靠鞍,别说勋贵家中,就是品阶较低的官宦人家,在穿衣打扮上都绝不会马虎将就,哪怕是事事粗糙的低阶武官,也会有妻眷仆妇帮忙打理。
  孟珠越想越觉得不对。
  孟珍这人眼睛长在头顶上,从前世到今生一心都想当未来的皇后娘娘,怎么可能与旁的不相干的男子私相授受,就算私相授受也不会选则没有身份地位的人。
  她一直怔怔地想心事,不曾出声,蒋沁便以为自己记错了,歪着头又将那诗读过一遍,肯定道:“没错!就是前天捡到的那首诗。”
  “今日作的诗,你前日怎么会捡到?”一个尚带稚气,娇娇软软的声音问。
  孟珠和蒋沁同时回头,见到夏侯蕙站在她两人身后,正一脸兴味炅然地盯着蒋沁看。
  “难不成像书中所讲的那般,你遇到灵幻之事,可以穿梭过去未来?”
  夏侯蕙刚满十二岁,还没发育抽条儿,个子小小的,比孟珠她们矮了将近一个头。
  蒋沁好笑地伸手揉揉她头顶,说:“没有那么有趣,只是那日在陶然居用饭时捡到一个荷包,荷包里就放着这首诗。”
  夏侯蕙不信:“怎么可能?”
  “为什么不可能?”蒋沁反问。
  那首诗实在写得精妙,她很喜欢,便一直带在身上,希望借此沾染些灵气,也好让自己的功课略略进步些。
  这时正好从随身荷包中取了出来,展示给夏侯蕙看。
  夏侯蕙捧着那张褶皱的宣纸,一句一句墙上张贴的诗作比对,果然一字不差。
  非要找差别的话,也就是字迹不同而已。墙上现成所成的那首诗字迹娟秀,一看便知是女子手迹,而蒋沁掏出来的那张宣纸上字迹朴拙豪迈,明显是男子书写。夏侯蕙年纪虽小,到底也是皇家女儿,自幼请了傅母悉心教导诗书礼仪,习字颇有心得,扫一眼已看得分明。
  只是实在叫人觉得难以相信,她讷讷地问:“这怎么会?难不成是有人请枪手,作弊?”
  可惜,蒋沁回答不了她这个问题。
  孟珠咬着唇瓣,一直沉默不语。
  这个猜测倒是说得通。如果孟珍找去买诗作,当时携带这首诗的人,不是孟珍亲娘陪嫁的仆役,便是落魄却有才华的书生,符合那荷包主人身份低微的情况。
  要不要揭穿她呢?
  孟珍丢脸,孟珠当然会开心。
  可是今日出门时应承过祖母,在外做客时自己代表的是整个孟国公府,要谨言慎行,若不知应不应当说,应不应当做,便不说不做。何况世家大族,从来都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当众让孟珍出丑,旁人说起来都是孟家姑娘如何,连带她与孟珂都要深受其害。
  再退一步,就算孟珍真的依靠作弊一时风头无两,甚至当选明王妃又如何呢?眼前看似她得利,其实放眼将来,太子一系的结局就摆在那里。就算燕驰飞是重生回来的,改变了许多事,孟珠也不觉得他会去襄助太子,毕竟那是谋逆大罪,燕驰飞与太子除了因为小蒋氏有一重亲戚关系,并无更多交情。皇子之间因涉及利益太大,关系向来十分微妙,派别也从来分明。燕驰飞幼年时被选为怀王伴读后,就已决定他今后要不然彻底与皇子们划清界线,若要接近,便只能接近怀王一人。
  孟珠低头玩弄衣带,她已经做好了选择。
  不过,她不做,不代表旁人不会做。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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