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5)(3 / 3)
眼见着夫人真有撸袖子上的架势,小丫头连忙拦住:娘,还是算了吧,看他这半死不活的样子估计也说不出什么话,省的惹您生气,好了好了,小弟要回来了,家里还有那么多地方没收拾呢,赶紧让他好起来还有那么多活要干呢。
妇人被小丫头三言两语拽走了,陆安然背靠在冰冷的墙上,但到底能舒服些,他瞄一眼面前恶心的令人作呕的饭碗,胃酸上涌,立刻转移了视线在脑子里撸大概的剧情走向。
至于身上的伤痛无所谓,爱死死,爱活活。
加上秦念,秦家现在有五口人,后娘白氏,还有刚才的那个小丫头,是白氏嫁给秦念他爹秦风之前带的女孩,白娇,今年十五岁,比秦念小三岁,也快到了该嫁人的时候了。
除此之外,白氏和秦风还有两个孩子,一个是正在镇上读书的儿子秦智,还有一个事尚在襁褓之中的最小的女儿秦敏。
白娇和秦智都是白氏的孩子,虽说家里条件不怎么样,但脏活累活永远都是秦念一个人干,所以两人从小到大几乎没怎么受过苦,还把欺负秦念,抢夺秦念的东西当做家常便饭,即便告到秦风那里去,结果也是秦念挨一顿打。
久而久之,秦念也就不愿意说了,忍下来只是累点,不忍的话会被打的亲妈都不认识。
望了一眼外面漆黑的夜色,连月亮都被云遮挡住了,陆安然眯了眯眼睛脑袋有点沉秦念之前好像刚从地里回来,还没来得及吃饭就被抽了一顿扔了进来。
又饥又饿,再加上初到新世界极力掩盖却在夜半加倍翻涌上来的惶恐,陆安然脸色不变,却是更加思念睦骁,以及迫切想改变现状,为原主报仇,用一家子极品亲戚的命发泄他此刻无处可去的憋闷。
*
头顶着大太阳,汗水顺着眼角落下去,模糊了视线,陆安然抬手搭在眼皮上,眯着眼睛望着一眼望不到头的田地。
他是今天早上被从小黑屋里放出来的,因为地里的活不能没人干。
偷鸡摸狗,坑蒙拐骗,陆安然什么都干过,但因为地域限制,还真从来没下过地,毕竟在他的世界里,一亩三分地还挺贵的,他买不起。
刚过来的时候还因为好奇动了两下手,再然后身子就有些吃不消了,腰酸背疼腿抽筋,尤其是胸腔被踹到的地方似乎有淤血,稍微一动就容易喘不上气,憋得原本苍白的脸浮现出两抹晕红,粘腻的汗水顺着额头划过眼角,水分蒸发之后干涩的盐分粘腻着眼皮,眼看着头重脚轻下一秒就要栽倒在地,陆安然也不敢逞强,干脆直起身子四下望了望。
正值中午,远处的树叶纹丝不动,他想擦擦汗,可胳膊沉重愣是抬不起来分毫,身上的汗水划过细密的伤痕,又难受又蛰的疼,过了半辈子舒服日子的阔少爷大腿一软,几乎想原地坐下。
可陆安然也不想屁股被烙下来一层皮,蹒跚着去了地头一棵大树下顶着斗笠看田间辛苦劳作的人。
日头最大的时候,大家伙也不想浪费时间在路上,三三两两聚堆草草吃完家里送来饭之后,闲说了两句话便抹一把脑门上的汗默契地再次下地了,趁着这两天天气好赶紧干了,等下了雨满地泥泞可就不好进去了。
秦念在家连头驴的地位都比不上,后娘恨不得他是木头的,不吃不拉不花任何钱,怎么可能有人顶着太阳送饭?
在记忆里搜索了一番,陆安然认出面前的男人是村子里的里正陆知书,以前秦念他妈还活着的时候跟里正的媳妇关系很好,秦念小时候还经常去那么家玩,但自从秦风娶了白氏之后,两家的关系就渐渐淡了下来。
陆知书知道秦念在现在的家里不好过,但到底只是个外人,除了平时多帮衬点,也没其他法子,他憨憨笑了笑,也不问其他,手在裤子大腿处蹭了蹭摸出两个红薯塞在陆安然的手里:先吃点东西。 ↑返回顶部↑
妇人被小丫头三言两语拽走了,陆安然背靠在冰冷的墙上,但到底能舒服些,他瞄一眼面前恶心的令人作呕的饭碗,胃酸上涌,立刻转移了视线在脑子里撸大概的剧情走向。
至于身上的伤痛无所谓,爱死死,爱活活。
加上秦念,秦家现在有五口人,后娘白氏,还有刚才的那个小丫头,是白氏嫁给秦念他爹秦风之前带的女孩,白娇,今年十五岁,比秦念小三岁,也快到了该嫁人的时候了。
除此之外,白氏和秦风还有两个孩子,一个是正在镇上读书的儿子秦智,还有一个事尚在襁褓之中的最小的女儿秦敏。
白娇和秦智都是白氏的孩子,虽说家里条件不怎么样,但脏活累活永远都是秦念一个人干,所以两人从小到大几乎没怎么受过苦,还把欺负秦念,抢夺秦念的东西当做家常便饭,即便告到秦风那里去,结果也是秦念挨一顿打。
久而久之,秦念也就不愿意说了,忍下来只是累点,不忍的话会被打的亲妈都不认识。
望了一眼外面漆黑的夜色,连月亮都被云遮挡住了,陆安然眯了眯眼睛脑袋有点沉秦念之前好像刚从地里回来,还没来得及吃饭就被抽了一顿扔了进来。
又饥又饿,再加上初到新世界极力掩盖却在夜半加倍翻涌上来的惶恐,陆安然脸色不变,却是更加思念睦骁,以及迫切想改变现状,为原主报仇,用一家子极品亲戚的命发泄他此刻无处可去的憋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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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顶着大太阳,汗水顺着眼角落下去,模糊了视线,陆安然抬手搭在眼皮上,眯着眼睛望着一眼望不到头的田地。
他是今天早上被从小黑屋里放出来的,因为地里的活不能没人干。
偷鸡摸狗,坑蒙拐骗,陆安然什么都干过,但因为地域限制,还真从来没下过地,毕竟在他的世界里,一亩三分地还挺贵的,他买不起。
刚过来的时候还因为好奇动了两下手,再然后身子就有些吃不消了,腰酸背疼腿抽筋,尤其是胸腔被踹到的地方似乎有淤血,稍微一动就容易喘不上气,憋得原本苍白的脸浮现出两抹晕红,粘腻的汗水顺着额头划过眼角,水分蒸发之后干涩的盐分粘腻着眼皮,眼看着头重脚轻下一秒就要栽倒在地,陆安然也不敢逞强,干脆直起身子四下望了望。
正值中午,远处的树叶纹丝不动,他想擦擦汗,可胳膊沉重愣是抬不起来分毫,身上的汗水划过细密的伤痕,又难受又蛰的疼,过了半辈子舒服日子的阔少爷大腿一软,几乎想原地坐下。
可陆安然也不想屁股被烙下来一层皮,蹒跚着去了地头一棵大树下顶着斗笠看田间辛苦劳作的人。
日头最大的时候,大家伙也不想浪费时间在路上,三三两两聚堆草草吃完家里送来饭之后,闲说了两句话便抹一把脑门上的汗默契地再次下地了,趁着这两天天气好赶紧干了,等下了雨满地泥泞可就不好进去了。
秦念在家连头驴的地位都比不上,后娘恨不得他是木头的,不吃不拉不花任何钱,怎么可能有人顶着太阳送饭?
在记忆里搜索了一番,陆安然认出面前的男人是村子里的里正陆知书,以前秦念他妈还活着的时候跟里正的媳妇关系很好,秦念小时候还经常去那么家玩,但自从秦风娶了白氏之后,两家的关系就渐渐淡了下来。
陆知书知道秦念在现在的家里不好过,但到底只是个外人,除了平时多帮衬点,也没其他法子,他憨憨笑了笑,也不问其他,手在裤子大腿处蹭了蹭摸出两个红薯塞在陆安然的手里:先吃点东西。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