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3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她把肩头的头发整理顺畅了,又细细的整理了嘴角的口红,才慢悠悠的转过头来:“嗯,今天文工团有一个迎新活动,我当然是要参加的。”
  潘明月进入文工团后,心情颇好,除了老白司令的孙女白婷婷以外,其他人的出身都不如她,但白婷婷那个人与世无争,而且又是从事文职工作,对她不构成威胁。
  因为她爹潘正群的原因,大家对她礼让有加,而她,很享受这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有些什么安排?”贺存继续问道。
  说起文工团的事情,潘明月的兴致颇高:“我们为了这次迎新,熬夜排了一支舞,其中加入了中国戏曲的元素,思哲一人挑大梁,独唱戏曲部分,肯定很出彩。”
  三句话不离马思哲,看来这些日子,是忙着去团里彩排去了。
  “要不要我给你去捧场?”贺存倒是想去看看现在的马思哲,因为原主只见过一次。
  那时原主已经入狱许久,马思哲挽着潘明月,春风得意,借着潘正群的关系,在文工团提了干,看原主的眼神里都是嘲讽和怜悯。
  他倒是想知道,在马思哲还只是个小文艺兵的时候,是哪般模样。
  “不需要了,你又不懂文艺的东西!”潘明月脱口而出的拒绝,想了想,可能也觉得欠妥,又补充道:“你刚刚出院,好好休息。”
  “好。”贺存仍然扮演着那个傻并且顺从的丈夫。
  把潘明月送到文工团,贺存便回了家。
  原主官职不低,又加上成了家,在军区大院里分了一套房子,上下两层,不是特别豪华,但是在这个年代,已经算是不错的住所了。
  大概是原书的作者对房子的要求也比较高,整个屋子的装潢都十分素雅。
  见着贺存进了门,里面正在摘菜的保姆李梅香直起身子:“恭喜贺团长出院。”
  这个李梅香可有些来头,据说在潘家做了有些年头,潘明月嫁过来后,不适应菜的口味,特意把她请了过来。
  贺存点了点头,让新请的护工小王把他推进了书房。
  “我想自己呆一会,你去帮我把屋后阳台的几盆花浇了吧。”贺存眼睛看着窗外,吩咐小王。
  “好的,团长。”小王忙不宜迟的点头,还体贴的关好房门。
  小王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农村来的,就为了在城市里找个谋生的活计,能给贺存当护工,一个月二十块钱的工资,可比地里刨食强了太多。
  贺存见门关上后,健步下了轮椅走到门口,将门关上。
  他的脚其实已经痊愈了,作为一个修仙者,运气通筋骨的法子,他还是没有丢的。
  但脚的恢复情况,贺存暂时并不打算告诉任何人,要知道,原主当初可是修养了小半年。
  书房一分为二,一边柜子是原主的,放的多是一些与工作有关的书籍用品,桌面上也是十分简洁。
  另一边的大柜子则是潘明月的,上面除了工作用书以外,还有各种言情类小说,诗歌、杂谈、服装时尚等书籍,花花绿绿、琳琅满目。
  而她的书桌下面有个柜子,常年上着锁。
  贺存从书桌上拿了一根别针,手上利索的将针头弯成一个特定的形状,插进锁孔,费了一番功夫折腾,才在无破坏的情况下打开了锁头。
  里面有一个精致的铁盒子,装着一些小玩意,还有几张折好的信纸。
  他随意展开一张,典型女孩娟秀的字体:
  思哲,你好!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