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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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打量马车旁的姑娘,怕伤了对方的面子,轻声问:“姑娘你是?”
  瞬时蒋思晴脸上的血色被抽得一干二净,她愣愣的站着,似是不敢相信:“将军,你不记得我?”
  薛知疑惑,认真回想一下,摇头:“我们见过吗?”
  蒋思晴站不稳般,不受控制的退后两步,一闭眼,再睁眼时,脸上虽是苍白一片,但保住最后一份体面。
  她屈膝行了一礼,“是小女打扰了,将军慢走。”
  “你是不是认识我?”
  蒋思晴并不抬头,“是我认错了人,将军慢走。”
  薛知看她一个姑娘敢在路上拦下马车,以为她有什么难言之隐,思索着说:“你要是有什么困难可以来将军府找我。”
  “多谢将军关心,小女谢过。”
  马车晃悠悠的驶过,脱离眼线时蒋思晴的脚步不由向前挪了半步。
  “小姐?”
  十年前,她还不能被叫做小姐,她是御史府里不能说的杂.种,外祖母恨急了她母亲和她。
  母亲小心行事但耐不过有心人下毒手,被陷害,被诬陷成了常态。而她从御史府里不能说的杂.种变成了灾星。
  被送到寺庙里消去一身戾气,寺庙生活艰苦,每顿都是白菜豆腐,她那时还小嘴又馋,经常在半夜里被饿醒。
  有一次同房的小尼姑从集市上偷买了一只鸡腿。小尼姑说只要她不说出去,鸡腿给她分一半。
  年纪还小的她不知道小尼姑是看不过她整夜整夜的被饿醒,也不懂小尼姑当时眼里的情绪。
  她只知道鸡腿很好吃,但是这件事被人告发了,主持与外祖母的人通过气,所以她被罚了,罚完后又被扔在后山林里。
  主持说让她在这里向佛祖道歉。等佛祖原谅她了,她才给可以回去。
  后山林里有一个茅草屋,是打猎的人累了歇脚用的。她就躺在里面养伤。
  被打的伤口很疼,但她更想吃小尼姑给她的鸡腿。
  不知道是因为寺庙里的人很多,主持不敢下手太重,还是因为主持顾忌着佛祖。昏睡醒来,可能因为太饿了,她竟然能够出去找吃的。
  然后她碰见了另一个给她鸡腿的小哥哥。
  小哥哥人很好,没有骂过自己,也没有打过自己,还给她烤了三天的野鸡。
  但现在的小哥哥不认识她了,当年的小尼姑也死掉了。
  “小姐,你怎么哭了。”婢女惊吓着给她擦脸。
  蒋思晴不愿在外面丢脸,她现在是御史府的嫡小姐,不是后山林里的野孩子,就算被拒绝,她也要有嫡女的样子。
  胡乱的抹掉眼泪,收起满眼的失神。“回府。”
  另一边的薛知只觉得奇怪,既然有胆子拦他马车,为什么不把话说清楚呢?
  他确信自己没见过这样的姑娘,或许是真的认错了人。
  蒋思晴回府时不巧碰见她母亲了,挤出笑容:“娘。”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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