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日 第40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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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之所以在与间谍斗争的过程中占据上风, 是因为没让程思思成为自己的软肋,要不然哪怕易阿岚能掌控全研发中心的人机器,也不敢轻易对方烨然下死手——如果易阿岚需要从方烨然口中得知程思思下落的话。
  或许方烨然也多少因此有点有恃无恐。
  易阿岚不信邪, 在上一次回到正常世界, 听严飞分析了一段程思源遗言后, 易阿岚就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
  那个间谍的运气就那么好吗?
  在间谍得知程思源的妹妹在遥远的城市幸存于三十二日后,为什么能第一时间就能找到同伙控制程思思并以此来要挟程思源?要知道那才第三次发生三十二日现象, 大部分人都还处在懵懂害怕的状态,而三十二日的人口留存率又相当之低,如果方烨然轻易就能联系上同伴(并且不受交通限制、能快速赶到程思思身边), 那他所属势力留存的人口未免有些太密集, 不免让人去怀疑三十二日是不是方烨然所属势力搞的鬼, 然而这也太匪夷所思了, 如果他们能搞出三十二日,又何必执着s计划。
  易阿岚还特地咨询过严飞,间谍活动都具有高度保密性, 间谍本人只与他的管理员联系。除开相关负责人和联合行动,同情报部门的员工也基本不知道其他同事手底下到底有哪些间谍、在进行哪些秘密行动。而方烨然作为被招揽的间谍,他不可能了解对方情报部的各方人员, 更别说在灾难来临时与他们联系了。
  也不可能是通过安全应答系统联系上的,因为数据库显示方烨然第一次在应答系统发出消息的时间在控制住程思思之后。
  更不可能是通过正常世界进行谋划的, 在研发中心的眼皮子底下,方烨然不可能对外界传出过于复杂的信息。
  那么,到底是谁在帮助方烨然?方烨然又是怎么联系上他的?
  会不会是方烨然的其他朋友?可核心问题还是那一个, 方烨然是如何在那么短的时间、那么混乱的三十二日里与另一个幸存的朋友精准联系的?总不会是按照手机通讯录挨个询问, 恰好有个人回答了吧。
  易阿岚想不通,难道真的只能归结方烨然以及他背后势力的运气很好吗?
  当时易阿岚苦苦思索这个问题, 不求甚解,于是潜意识地想借助joker在互联网的力量来查明那个间谍及间谍同伴的身份。但他又清楚以joker绝对中立的做事风格肯定不会插手国家之间的纠纷,来偏帮他。
  三十二日社区就是最好的证明,joker提供一个安全交流的论坛,不允许任何人使用黑客手段盗取用户信息,但从来不限制用户在社区的言论自由,他们可以鼓吹邪/教,可以辱骂脏话,可以自曝信息然后线下联系……
  自曝信息!线下联系!
  易阿岚想起了他在三十二日社区看到的帖子,有几个人留过他们的联系方式,能登入三十二日社区的人都可以看得到!
  易阿岚还清楚记得,一个是正常世界妻管严但想在三十二日包养情人的有钱人,他是海外人士;一个是东岭市的电工,他实际留下的是转账号码,让东岭市的居民回到正常世界给那个账号转钱,那他就会在三十二日继续维护东岭市的发电设施;还有一个是贩毒组织的小喽喽,一朝老大全消失,成箱成箱的毒品都成了他的私有物,于是他异想天开在三十二日继续贩毒,并留下电话号码,希望有意者联系他。
  易阿岚由此萌生出一个大胆的想法,那个间谍作为一个通信员,在三十二日发生后,肯定会时刻关注网络动态,他也许是国内最早进入三十二日社区的那批人之一了,他当然看得到那些留下联系方式的帖子。
  间谍意识到他可以利用程思思来控制程思源,但他必须要让程思思真的被掌控自己手里,让程思源投鼠忌器、乖乖听话、不敢随便开着战机就去救程思思,于是他想到了找三十二日社区的某个暴露联系方式的人,用钱买通对方帮自己做事——他当然不会说清楚到底要做什么事,叛国罪不是人人都敢犯的,想必对方也不是很关心,照顾小女孩而已,能有什么大不了的。
  易阿岚推测到这一步时,便激动地从罗彩玉那儿申请去看程思思,他详细问了那个同伙来到程思思身边的情况、那个人的长相、性格、做事风格。在程思思嘴里,那个大哥哥长得黑黑的,做饭不好吃、爱打游戏、对她不凶但也不是很有耐心,总而言之,是个算不上靠谱的年轻男人,他并不知道自己其实是在执行看守的任务,相当随意和悠闲。
  这进一步确定了易阿岚的推测,相对于国企电工,间谍一定更青睐贩毒的犯罪人员。皮肤黑大概率是在热带国家m国贩毒过程中晒黑的,贩毒组织底层人员,吊儿郎当,不至于穷凶极恶,也愿意为了钱做不问缘由的事。
  如果真是如此,他们就不必被间谍牵制得死死的了!
  易阿岚后来把想法和周燕安说了。周燕安是不知道三十二日社区还有这么多有趣的事情发生,但他听易阿岚分析完,也觉得很有道理。
  于是他们又根据这个推断制定了一个新的计划。
  这需要孟起的帮助。
  易阿岚请求孟起一进入三十二日,先不用急着他的物理实验,而是登录三十二日社区,找到当初那几个暴露联系方式的帖子,首先就打给那个毒贩,假装自己有购买毒品的意愿,来套毒贩的话。
  孟起的确这么做了,很幸运,对方的手机还能接得通。
  在孟起表示想要买点毒品在三十二日尝试后,对方有点为难:“我不大走得开啊,没法给你送过去。”
  孟起便说:“你在哪?我在南月市,离你不远的我开车去拿货行不行啊?天天加班都烦死了,想吸几口放松放松。放心,价钱不会少你的。”
  对方喜形于色:“南月市啊?那太好了!不远,我就在南星市,你开车一个小时就到了!这样吧,我们在南星十字广场见面。”
  孟起并不在南月市,但他们都知道程思思家就在南星市,他故意提前说出这个在南星隔壁的城市,如果对方真的被间谍雇佣看守程思思,以他贪财的性格,肯定会上钩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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