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医手记之破窗 第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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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案发后第二十天。
  姚蕾遇害案久侦无果,大家都有些泄气,于是渐渐把它搁置起来。新案不断上来,二亮和冯可欣都被抽调到其他案子里,姚蕾案的办案力量越来越薄弱。
  姚蕾的遗体被火化了。由于尸体损毁严重,殡葬美容师花费了六个多小时,才把姚蕾尸体的腹部器官塞回去,又把脸、胳膊、腹部和腿开裂的皮肤缝合,再用肉色胶带和油彩进行修复,直到看不出破绽为止。
  程佳跟踪报道了姚蕾的葬礼。据她说,冷慧和姚蓓在葬礼上一度哭得不省人事,姚铁心也因心脏病发作被送往医院急救。
  程佳的话,像有形有质的东西卡在我的喉咙里,咽不下去也吐不出来,一整天都郁闷得难受。
  无疑,杀害姚蕾的人具有极强的反侦查能力。他不仅躲过了马路上密集的监控摄像头,而且轻易取得了姚蕾的信任,跟随他去到荒凉的苍莽山脚下。而犯罪现场未留下足迹、毛发、凶器或其他证据,这也显示出凶手心计之深沉、策划之周密。甚至案发当天晚上的大雨、苍莽山脚下的食尸野狗,看似偶然,其实都在凶手的计算中——大雨帮他清洗犯罪痕迹,野狗帮他毁坏尸体。
  也许只有那个清晨骑车上班的养路工人,是整个案件中的偶然因素,否则,也许直到姚蕾的尸体变成一具白骨才会被人发现。到那时,也许连她的死因都将无法查明。
  这个凶残而狡猾的人,为什么要如此谋害一个初中三年级的小女生呢?
  又是雨夜,豆粒大的雨噼噼啪啪地敲打着我的窗棂,像在呼喊谁的名字。我坐在昏黄的灯光下,感觉悲凉而无助。
  16
  案发后第二十五天。
  市公安局技侦处。
  这天下午出现场回来,我坐在办公桌前打开电脑,一封新邮件跳出来,是沈恕发来的。他被借调到省公安厅近两个月了,有消息说马上就要回到警队。几天前我给他发了封电子邮件,详述了姚蕾被害案的经过,并附带了与案情有关的几段视频,请他帮忙看看。这事我没敢告诉二亮,毕竟案子是他主办的,而且沈恕现在是否会离开市局仍是未知数,请他插手有些名不正、言不顺,对二亮似乎也不够信任和尊重。
  沈恕在邮件里说他在公安厅的工作告一段落,下周一就会回到警队。这让我偷偷开心了一阵子,毕竟合作时间长了,磨合得很好,如果换一个主管刑侦的支队长,一切还得从头再来。一个人做刑侦工作时间长了,难免沾染上霸气和匪气,尤其是支队长这个级别的,一般很难相处。
  沈恕把马超和姚蓓在天马宾馆里的视频重新编辑过,在两人入住一小时后的时段用标记锁定一名年轻男子。那名男子个子不高,穿着灰色连帽衫,帽子包着头,看不清脸面,下面穿一条牛仔裤、球鞋,正穿过宾馆大堂向正门走去。晚上六点五十五分,这名男子又回到宾馆大堂,低着头走向右侧楼梯口。
  从体态判断,这名男子的年纪不会超过三十岁,身材较壮硕。有两个镜头拍摄到他脸面的下半部分,由于监控录像的分辨率较低,视频很模糊,看不出与哪一个已纳入侦查范围的嫌疑人有相似之处。
  我不理解沈恕锁定这名男子的用意。
  好在沈恕在后面作了解释,说他仔细观看了天马宾馆在案发前后两天的监控录像,所有的客人都有登记入住、在宾馆里活动以及退房的整个过程,人员虽然杂乱,但是只要细心辨认,都能一一对上号。唯有这名面目模糊的男子,除去在宾馆大堂里一出一进外,此前并未办理过入住手续,而此后也再没有出去,像是从天上掉下来又凭空消失了一样。而他出入的时间间隔又恰好是姚蕾遇害的时间段,所以这名男子的来历有必要查证清楚。
  沈恕这样分析,我感觉不无道理,也佩服他观察细致和思维缜密。其实我们早就应该考虑到,如果凶手处心积虑地作案,一定会刻意制造不在现场的证明,这证明可能很拙劣,也可能很高明。
  只是,这真是一个高中生能做到的吗?
  17
  案发后第二十六天。
  天马宾馆。
  我把沈恕提出的疑点当成我自己的想法对二亮说了,他却不怎么起劲,说他手头上还有别的案子要办,如果我有兴趣继续侦查姚蕾案,他可以派可欣配合我。
  二亮的冷淡态度多少影响到我,不过心里毕竟放不下,犹豫了一阵,午饭后打电话给冯可欣,问他有没有空跟我去天马宾馆走一趟,他满口答应了。
  天马宾馆是一家中档宾馆,共四层楼,二百来个房间,建筑和设施都比较新,房费属平均水平。它位于案发现场、楚原二中和楚原实验高中的中心点,距三地的直线距离都不超过十分钟车程。
  天马宾馆的保安部长姓李,人高马大,很有威严的样子,人们都叫他大李。大李和冯可欣此前已经打过几次交道,见面后很热络,也很配合工作。
  大李查看了客房人住记录,没有发现视频中可疑男子的踪迹,就说:“如果是访客,基本没有可能查到。”
  我说:“这人不会是访客,电梯里的视频没有拍到他的影像,说明他上下楼都在走楼梯,而且每个楼层的监控录像里也都没有拍到他,只有很熟悉环境并且刻意躲避摄像头的人才能做到这点。这人即使不是我们追查的凶手,也一定有其他问题才会躲躲闪闪,不敢光明正大地见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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