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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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边斜道:“《神雕》这一部换了主角,就换了代入视角,前一部的郭靖、黄蓉也就褪去了主角光环,在这个剧情里更是槽点满满。我这人挺长情的,看着《射雕》的主角走下神坛,是真难受。”
  这一点姜明怀也很认同。
  不过他又有另一种看法:“也是因为这段剧情是情与理的两难吧,所以争议很大。郭芙毕竟是郭靖和黄蓉的女儿,但她又斩断了杨过的手臂,就让人很难选择。我看设身处地,只怕金老的读者也未必能选个明白。”
  边斜摇头:“看怎么想吧。反正我觉得郭靖没错,他女儿毕竟砍了人一条手臂,这都构成犯罪了吧?法律上叫什么来着?故意伤害?”
  姜明怀听着,手指上的笔轻轻转了一圈。
  他想了想,才道:“但我觉得黄蓉也能理解。那毕竟是她女儿啊,虽然严格算起来她不仅护着郭芙,还让她逃,多少有点包庇罪的嫌疑……”
  这两位都在瞎聊什么啊。
  程白经过的时候听了一耳朵,嘴角便没忍住一抽,心里无语极了。
  她好像知道作家和律师最大的区别在哪儿了。
  程白站住了,在他们身后,淡淡道:“我觉得你们还是聊一聊怎么设置这种情与理的两难就行了,什么法律不法律,犯罪不犯罪的还是别聊了。”
  边斜和姜明怀都愣住了:“啊?”
  程白本来不想解释太多。
  但想想这两人,一个是畅销作家,一个是金牌编剧,将来写的东西还不知要影响多少人,到底还是改了主意。
  她两手一抄,开始给这俩上课。
  “第一,郭靖没有权力去砍郭芙的手臂,南宋时候的刑事案件是绝对的公诉制度,这事儿归衙门管;
  “第二,黄蓉保护郭芙让她逃跑,这顶多算包庇,不能算是包庇罪。南宋时候‘亲亲相隐不为罪’;
  “第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要用现代的法条去套当时的法律制度。”
  姜明怀:……
  边斜:……
  可这难道不是武侠小说吗?
  程白说完,就摇了摇头,一副觉得这俩没救了的表情:“国内法制建设任重道远,普法扫盲势在必行啊,我送你们一本书,你们有空看看吧。”
  说着,她像是想起了什么,又返回了办公室。
  再出来的时候手上竟然拿了两本书。
  边斜和姜明怀一人被塞了一本。
  这两位搞创作的都有点茫然。
  两人低头一看——
  《法盲必须知道的108条法律常识》。
  “……”
  “……”
  世上最遥远的距离,可能不是生与死,而是你就站在我面前,但我是作家,而你是律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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