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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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两天,贺阳就开始处理自己的事儿,他这次带来的团队只有三人,都是跟着他多年的人,尤其是陈艺文,四十二岁的人了,有多年的创业经验,但曾经因为痴迷于股市而陪得精光,贺阳遇到他时,他刚刚偷渡到美国,正在一个小饭店里刷盘子。依旧想要从头开始,却是没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贺阳因为是中国人,跟他碰见几次,也就认识了,只是那时候还不熟悉,只是见了面点点头而已。转折发生在老板因为看他是偷渡的,而克扣工资,他因为不服气跟老板打起来了,最终被连人带被子扔出了大门。
  贺阳去吃饭的时候恰好就看到了这一幕,若是夏天甚至是春秋天,贺阳都不会去管这事儿,可是那是数九严寒的冬天,外面下着瓢泼大雪,一夜下来雪厚的甚至能够堵门,贺阳瞧着他那单薄的被褥和仿佛断了一样的腿,心知如果不管,这人八成就要冻死了。
  那时候贺阳已经入了投资圈两年,按照国内的划分方式,只是个支票天使,每次投出几万美元,但由于缺乏经验和团队,从不参与企业的运行,这使得他的收益率并不算高,或者说一直处于赔钱状态。
  领回陈艺文的那两天,是他来美国后最幸福的一天,他曾经投资的一家网络公司被收购了,他用三万美元整整赚了上百万美元,终于尝试了一把一夜暴富的感觉——这也是他发善心的一个重要原因,他总觉得挣了钱总要做点好事。
  这才让他跟着自己去了租住的地方,给他买了点伤药,让他在地上将就了一夜。
  他自己则入了迷一样天天研究,恨不得再找无数个这类的公司挣大钱,没想到,伤口刚刚好的陈艺文直接给他泼了冷水,他那时候是怎么说的呢,“你不会不知道守株待兔这四个字吧。”
  伤了腿的陈艺文,拖着伤腿给他上了一节投资课,他说得井井有条,可贺阳只听得懂一星半点,于是陈艺文特别鄙视的建议。“你能赚钱真是老天爷开眼,去上个大学吧,就知道自己有多肤浅。”可贺阳也有话说,“你这么能耐怎么会落得刷盘子的下场?”
  这句话太具杀伤力了,陈艺文顿时哑言。可吃人家嘴短,陈艺文是黑户又受了伤,不得不靠着贺阳,两天后,他就出了个主意,“要不我帮你吧,我有经验你有钱,我帮你总比你当个无头苍蝇强。你要不信我,”他将身份证拍在了桌子上,“你可以去查查我在国内的事儿。”
  他八成是觉得贺阳人傻钱多,就使劲的忽悠他,明明还寄人篱下,一转眼就说成了两人共同合作了——拿着贺阳的钱去赚自己的钱,小算盘打的贼精。
  贺阳盯着他看了两眼,让陈艺文也有些慌张,可终究没说什么拿着身份证就出了门,他以为这是有戏了,结果没两个小时贺阳回来的时候,就递给了他一纸合同,上面条件严苛到让人愤慨,几乎限制了他在十五年内自由发展的道路,算是签下了卖身契,但给的报酬却不错,几乎□□裸的大棒加甜枣战略。
  他撇着这张合同,心中终究叹了口气。他将贺阳当羔羊,却不想这才是披着羊皮的狼,瞧着软弱可欺,却心狠手辣又洞彻心扉——他在这种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除了答应还有别的路可走吗?
  自此,贺阳的投资才开始上了正轨——陈艺文加入后,开始对他的资产进行严格管理,并且劝导他上学念出了经济学士的学位。两年前,他们打赢了最关键的一仗,投资的一家高科技公司迅速上市,贺阳从而一跃成为坐拥上千万美元的大老板。
  他们由此创办了young,买下了胃部胶囊机器人的专利,开始进行推广运营。
  应该说,能走到这一步,贺阳的经济头脑并不是最强的,他强的是识人善用的能力,以及待人以诚的性格。
  在贺阳和廖鲁川回来之前,陈艺文已经带着团队提前来了一个月,总部地点已经完全收拾完毕,挖角的和招聘的人员也以陆续上岗,贺阳不过是路路面,见见各大区的负责人,给他们吃一颗定心丸而已。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隔了两天,黎瑞安居然给他打了个电话,贺阳那时候正在跟陈艺文吃工作餐,看着那个号码想了想后,才接了下来,里面黎瑞安的声音好听的仿若流动的音符,他问他,“我们周末有个登山野营活动,两天一夜,突然想到你,你有兴趣来吗?”
  贺阳脑袋转了转,然后应答道,“黎教授邀请,自然要去,把时间地点发给我吧。”
  等他挂了电话,陈艺文就说,“这人是有意思投资?”贺阳白了一眼这个已经四十二岁的老光棍,冲着他说,“他是想泡我。”
  陈艺文差点将口里的水喷出来,不敢置信地扫了一眼贺阳,他倒是知道贺阳长得好看,但说真的,他这个型,其实在美国不怎么受欢迎的,也就一直没想过这事儿,这可是刚回国啊。他有些不敢置信的说,“你天天跟廖鲁川一起,他就敢下手?”
  “这不试探呢,我要是有主了,怎么会单独出去呢,不得叫上廖鲁川啊。”贺阳不在意的说。
  而另一边,朱成功连着找人守了两天,却发现廖鲁川都是独自行动的,压根没有贺阳的身影。只能派人一边跟着,抽时间带着朱铭终于走进了朱骜在北城住的房子。
  这其实也不能算是房子了,是他们公司隔开的小隔间,每个就摆了张床和衣柜,只能是个简易的住处。没地方做饭,连上厕所都要去公共水房。
  朱成功的脸色自然是不好看的,他不悦地冲着朱骜说,“不是说一切都好吗?怎么住在这种地方?”他有些后悔,原先每次来北城,朱骜总是言顾左右,竟然只听着他自己说,没有实际考察过。
  朱骜立刻说,“没,只是个暂时的住处,您也知道,北城堵车这么厉害,跑来跑去要命了。还是这里方便,再说,我一个单身,回去也不会做饭,不如在这儿跟谢林涛一起呆着呢。”
  朱成功是多少年的生意人,自然明白,都住在这种地方,那些不过是托词而已。要是对别人,他肯定是要留面子不戳穿的,可这是他养大的儿子啊,虽然这十年他们似乎越来越远,虽然他当年创业的时候也曾经有比这个还苦的时候,可他怎么可能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呢?他又不是没能力。
  他压根就不肯问朱骜,而是回头看向了谢林涛,这小子从刚刚瞧见了朱成功的派头后,已经两眼发光了,要不是朱骜摁着,恐怕就要扑上去求赞助了。
  这时候,朱成功直接对他说,“我是豆豆的养父,你们这里什么情况,跟我说说吧。”
  朱骜几乎在同时冲着他喊了一句,“林涛,这是我的事。”
  谢林涛却是被唬了一跳,一时间倒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朱成功听了倒是没发脾气,就是默默大儿子的肩膀,冲着他说,“铭铭不是说养的花开了,照了许多给豆豆看吗?快带着你弟弟去玩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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