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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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倒是朱成功和韩金茹回屋后,有些踌躇。韩金茹问他,“给阳阳什么礼物呢?”贺阳不跟韩丁一样,也跟朱骜不一样,她实在是有些战战兢兢。
  朱成功想了想说,“阳阳好像投了资在外面跟人做生意,是个叫徐三的。目前折腾的还算不错,那人手艺不错,眼光也不错,这三个月又开了几家分店。”
  韩金茹哪里知道这事儿,不由瞪大了眼睛,“什么时候的事儿?”
  “就前几个月,还没搬进来之前。我给的钱。”朱成功不在意的说,他那时候就知道贺阳划走了一百万,还以为他是没安全感存起来了,后来时间长了,他又特别关心贺阳的行踪,这才知道这事儿,只是一直没点破。
  不过,朱成功是挺高兴的。存钱和挣钱是两个概念,尤其是贺阳这孩子原先生活的这么苦,拿到了那么大一笔钱,居然敢花出去,这就是魄力。这也是他决定带贺阳上公司的主要原因。
  “家里那么多生意,他还跟别人做什么啊!”韩金茹皱眉道。
  朱成功没理她,直说,“最近几个月给阳阳的零花钱,他好像都投上去了,不过我看,他们的生意要是想要做大,必须得有充足的资金打开局面,这样小打小闹太不是个事儿了。反正豆豆也有自己的小金库,不如给阳阳也一个。”
  这个小金库指的是给朱骜多年存的钱,开始家里不算大富大贵,只是想要多存点钱,给孩子以后留学用,后来虽然富裕了,但习惯也一直保留着,如今里面的钱不下千万。只是这是给朱骜存着的,也就没给他拿着,所以朱骜还给他们钱的时候,是没有这一笔的。
  那毕竟是亲生儿子,又不是外人,韩金茹就点头,“行啊,明天我去开个户,这孩子的身份证还不在我这儿呢,我去要就是了。那豆豆怎么办?”
  一提这个,夫妻俩算是彻底没音了。
  一来贺大海压根不想跟他们接触,看的朱骜紧紧的。二来朱骜虽然认他们,也想他们,但却不不肯要他们的一丝一毫,这三个月,韩金茹都不知道试过多少次了。这孩子虽然过得不好,可却一分钱都没拿。
  再想想,过去朱骜过生日,都是呼朋引伴的,可如今呢,贺大海能给他什么样的生日?
  而在贺家,贺大海也正兴奋异常的冲着赵丽珍说话,“过两天豆豆生日了,你记得做桌子好菜,给他过一过。对了,他不是有可多好朋友吗?都请过来,好好招待他们一下。”
  朱骜跟赵丽珍关系还不错,她就皱着眉头说,“他那些朋友都是有钱人家的,咱们这种地方人家怎么肯来,要不给点钱让豆豆出去过好了。”
  贺大海就有些不愿意,“这有什么不好,家里饭菜才香呢。”可一想万一要丢了朱骜的面子,他就说,“你去,把布兜拿来。”
  一听这个,赵丽珍就有些犹豫,可看着贺大海那副样子,也不敢违背他,只能去箱子里把一个绒布做的小布兜翻了出来,递给他。贺大海从里面翻翻找找,最终摸出了个存折来。
  他拿唾沫舔了舔手,慢慢地翻开那张老旧的大红色存折,里面是贺家这些年存着的钱。瞧着最终的数字,他算了算最终说,“请同学这事儿再说,面子的事儿哪里有里子重要,再说,请再大的客都落在人家嘴里了,咱家豆豆又吃不到多少。我瞧着,豆豆的那个什么pad好像那天摔坏了,一直都没再用,我昨天跟个修鞋的小男孩打听过了,一个也不算贵,三千就差不多,你明天取了钱,给豆豆买一个去。”
  ☆、第3章 .21|
  赵丽珍一听这个就说,“一共才这点钱,这也太多了。”
  贺大海就把存折一放,等着两只大眼睛说,“多什么多,豆豆学习要用的。你看这孩子多好,回来了也不嫌弃这那的,还给我送饭送水的,学习又好,去哪儿找这么好的儿子。你还嫌钱多。”
  赵丽珍倒不是不疼朱骜,就是替贺阳有点不值,她真想冲他吼一句,“阳阳何止替你送水送饭,他还帮你擦澡端尿盆呢。”只是贺大海的脾气最近越来越偏执,朱骜又在外面,她也不想让孩子为难,就闭了嘴。
  可心里郁闷的上,总不愿跟他一个屋,自己就开门出去了。
  贺大海怎么会不知道赵丽珍不愿意呢,听见她的关门声,自己在屋子里哼了一句,“你也不想想,你对他有用吗?他亲爹这么有钱,转头就把你忘了,还不如把劲儿使在亲儿子上呢。”
  可惜这话赵丽珍没听见。她出去后,瞧着朱骜不在客厅里,就知道他一定在屋子里学习了。就去洗了盘西红柿,瞧了瞧门给他送进去。
  朱骜瞧见她来了,笑着叫了声妈。赵丽珍就欣慰了,总觉得好歹两个都是好孩子,再说都这么大了,贺大海这个熊样也影响不了他们几年了。
  她伸手摸摸朱骜的头,问他,“生日想怎么过?你爸爸说要把人请到家里来,你要是觉得不合适,就出去过吧。”
  朱骜一听就摇头,“不用了,妈,我才多大啊,你和我爸都没过呢,我过什么。再说也要到期末了,大家都学习忙,也没心情。”
  赵丽珍又说了几句,可朱骜依旧不同意。赵丽珍后来又想了想,一方面是真怕耽误朱骜学习,另一方面也是怕家里条件太差,朱骜真不愿意,就没再强求。
  她想了想贺大海说得什么pad,她自己是不想买的,不是不喜欢朱骜,而是跟家里条件不符合,只是瞧着朱骜这么听话,反而不好说了。
  对于韩金茹来说,贺阳不如朱骜那么熟悉,其实对于赵丽珍也一样,这个儿子也听话,也乖巧,也力所能及的做事情,但终究是在朱家养的太好了,那股子气势让她总觉得朱骜和这个破败的家格格不入,哪里有她跟贺阳那么松快,可以随意让他顶着饭碗出门罚站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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