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1 / 3)
沈识檐大概也没睡好,孟新堂早上起来,就看见他正顶着两个大黑眼圈在院子收拾着两盆花。
“今天这么早?”孟新堂擦了擦眼镜,戴上。
“一宿没睡。”
“没睡?”
沈识檐将最后一捧土灌上,在地上敲了敲小铲子,敲掉了一小层土。他看了他一眼,笑着说:“单身了好多年,可能有点兴奋。”
孟新堂忍不住笑,他还以为心里藏不住事儿的就他一个,闹了半天昨天屋子里俩人都自己悄悄折腾来着。
“早知道,咱俩就聊一晚上了。”说完,他走过去蹲在沈识檐的身边,帮他把两盆花摆回到了原来的位置。这么一看才发现,今天院子里的花比平时多了一些,他记得这两盆花原本是在最边缘,现在右侧却又绵延出去了许多颜色。
“花房里的也搬出来了吗?”孟新堂指着那些没出现在院子里过的花问道。
“嗯,”沈识檐点点头,“本来想晚上去看言午演出的时候给他带束花,但是昨晚给他发消息跟他聊了一会儿,感觉今天的任务还是有点艰巨,所以我决定一会儿就过去找他,顺便给他带份早餐压压火。”
沈识檐给孟新堂找来了牙刷和杯子,四合院里就有个方水池,两个人分别接了水,蹲在院子里刷牙,一旁的收音机里还咿咿呀呀地唱着戏曲。开始沈识檐还没觉得什么,直到最后漱口时,两个人的声音交错在一起,他才发现自己好像很久没听过这种混杂的漱口声了。往常他都是一个人对着院子刷牙,在把水都吐掉后,偶尔还会百无聊赖地冲着空荡荡的院子拉个长音,换来一声声鸟叫。
“先去旁边一条胡同吃早餐,吃完以后我回来弄花,你呢?有事的话吃完饭你就先走。”
孟新堂和沈识檐并肩走着,听见这话扬了扬眉,很认真地看着身边的人,说:“我当然没事,我陪你。”
行在胡同里,不时能听见老大爷逗鸟的声音、下棋的声音,孟新堂是住在高楼里的,平时绝没有这种体验。他张望着听了一会儿,想起第一次见沈识檐,他就是跟一帮大爷在一起。其实那会儿他觉得很神奇,明明差着那么多岁,他在那群人里却没有违和感,很像是大爷们的一个老友。
“第一次见你,你就在胡同口,陪老大爷们唱戏。”孟新堂侧身,问,“为什么喜欢跟他们一起玩?”
沈识檐想了想:“就感觉跟他们呆着挺舒服的。其实大爷们都很逗乐,而且懂的东西特别多,毕竟比咱们多过了那么多年,好多心态是咱们现在学不来的。”
说着话的沈识檐背着手,一副老成的样子,搭着老成的口气,金边眼镜更添书生气。孟新堂错后半个身子,细细地看了他好一会儿。
沈识檐带着去的那家早餐很特别,他要了咸豆浆和肉燥饭团,孟新堂从没吃过。咸豆浆倒是有点像豆花,上面洒着一小段一小段的油条和海苔,淡淡的香咸味。孟新堂吃完,只觉得这顿早餐吃得可真舒坦。
因为怕这么早食物放太久会变得不好吃,沈识檐便跟老板说打包的那份待会再过来拿。走回家时路过花店,沈识檐拉了一下孟新堂,带着他溜达了进去。
花店老板是个很知性的女性,看到沈识檐走进来,立即微笑着轻声道了声好,而在看到后面跟着的孟新堂时,则是眼中轻微地闪过一丝讶异。她的目光梭巡在两人之间,最后笑容变大,转身走到了花架后面。
“晚上回来得晚,提前来跟你买花。”沈识檐的视线落在左侧的一簇花上,“哎?你进了百日草?”
“进了你今天也不要拿它了,”女人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带着笑意。很快,她手中捏着两支花走了出来。
“百合,一支给阿姨,一支给你们。”
孟新堂此刻是真的从心里佩服“人”这种生物,真的太聪慧了,无所不能。
沈识檐倒是淡定得很,他轻笑出声,接过两支花:“那我是不是付一支的钱就可以了?”
女人笑笑没理他,侧跨了一步,朝孟新堂伸出了手。
“我是郑熹微,很高兴认识你。”
孟新堂微躬了身子,抱歉道:“您好,我是孟新堂。让女士先开口了,是我的不对。”
郑熹微因这句话又多看了眼前的人一眼,一回眼,看见沈识檐正笑眯眯地看着她。
两个人回了家,孟新堂看到沈识檐拿出一把剪刀,将花枝下沿剪出一条斜线,插到了窗台上的小瓷瓶里。今天比往日要多了一朵。
孟新堂看了那瓷瓶好一阵,心里琢磨着自己的想的事情是否可行,沈识檐又会不会喜欢。等回了神,发现沈识檐已经开始“咔擦咔擦”地剪着盆里的花。 ↑返回顶部↑
“今天这么早?”孟新堂擦了擦眼镜,戴上。
“一宿没睡。”
“没睡?”
沈识檐将最后一捧土灌上,在地上敲了敲小铲子,敲掉了一小层土。他看了他一眼,笑着说:“单身了好多年,可能有点兴奋。”
孟新堂忍不住笑,他还以为心里藏不住事儿的就他一个,闹了半天昨天屋子里俩人都自己悄悄折腾来着。
“早知道,咱俩就聊一晚上了。”说完,他走过去蹲在沈识檐的身边,帮他把两盆花摆回到了原来的位置。这么一看才发现,今天院子里的花比平时多了一些,他记得这两盆花原本是在最边缘,现在右侧却又绵延出去了许多颜色。
“花房里的也搬出来了吗?”孟新堂指着那些没出现在院子里过的花问道。
“嗯,”沈识檐点点头,“本来想晚上去看言午演出的时候给他带束花,但是昨晚给他发消息跟他聊了一会儿,感觉今天的任务还是有点艰巨,所以我决定一会儿就过去找他,顺便给他带份早餐压压火。”
沈识檐给孟新堂找来了牙刷和杯子,四合院里就有个方水池,两个人分别接了水,蹲在院子里刷牙,一旁的收音机里还咿咿呀呀地唱着戏曲。开始沈识檐还没觉得什么,直到最后漱口时,两个人的声音交错在一起,他才发现自己好像很久没听过这种混杂的漱口声了。往常他都是一个人对着院子刷牙,在把水都吐掉后,偶尔还会百无聊赖地冲着空荡荡的院子拉个长音,换来一声声鸟叫。
“先去旁边一条胡同吃早餐,吃完以后我回来弄花,你呢?有事的话吃完饭你就先走。”
孟新堂和沈识檐并肩走着,听见这话扬了扬眉,很认真地看着身边的人,说:“我当然没事,我陪你。”
行在胡同里,不时能听见老大爷逗鸟的声音、下棋的声音,孟新堂是住在高楼里的,平时绝没有这种体验。他张望着听了一会儿,想起第一次见沈识檐,他就是跟一帮大爷在一起。其实那会儿他觉得很神奇,明明差着那么多岁,他在那群人里却没有违和感,很像是大爷们的一个老友。
“第一次见你,你就在胡同口,陪老大爷们唱戏。”孟新堂侧身,问,“为什么喜欢跟他们一起玩?”
沈识檐想了想:“就感觉跟他们呆着挺舒服的。其实大爷们都很逗乐,而且懂的东西特别多,毕竟比咱们多过了那么多年,好多心态是咱们现在学不来的。”
说着话的沈识檐背着手,一副老成的样子,搭着老成的口气,金边眼镜更添书生气。孟新堂错后半个身子,细细地看了他好一会儿。
沈识檐带着去的那家早餐很特别,他要了咸豆浆和肉燥饭团,孟新堂从没吃过。咸豆浆倒是有点像豆花,上面洒着一小段一小段的油条和海苔,淡淡的香咸味。孟新堂吃完,只觉得这顿早餐吃得可真舒坦。
因为怕这么早食物放太久会变得不好吃,沈识檐便跟老板说打包的那份待会再过来拿。走回家时路过花店,沈识檐拉了一下孟新堂,带着他溜达了进去。
花店老板是个很知性的女性,看到沈识檐走进来,立即微笑着轻声道了声好,而在看到后面跟着的孟新堂时,则是眼中轻微地闪过一丝讶异。她的目光梭巡在两人之间,最后笑容变大,转身走到了花架后面。
“晚上回来得晚,提前来跟你买花。”沈识檐的视线落在左侧的一簇花上,“哎?你进了百日草?”
“进了你今天也不要拿它了,”女人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带着笑意。很快,她手中捏着两支花走了出来。
“百合,一支给阿姨,一支给你们。”
孟新堂此刻是真的从心里佩服“人”这种生物,真的太聪慧了,无所不能。
沈识檐倒是淡定得很,他轻笑出声,接过两支花:“那我是不是付一支的钱就可以了?”
女人笑笑没理他,侧跨了一步,朝孟新堂伸出了手。
“我是郑熹微,很高兴认识你。”
孟新堂微躬了身子,抱歉道:“您好,我是孟新堂。让女士先开口了,是我的不对。”
郑熹微因这句话又多看了眼前的人一眼,一回眼,看见沈识檐正笑眯眯地看着她。
两个人回了家,孟新堂看到沈识檐拿出一把剪刀,将花枝下沿剪出一条斜线,插到了窗台上的小瓷瓶里。今天比往日要多了一朵。
孟新堂看了那瓷瓶好一阵,心里琢磨着自己的想的事情是否可行,沈识檐又会不会喜欢。等回了神,发现沈识檐已经开始“咔擦咔擦”地剪着盆里的花。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