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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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识檐的手动了动,碰到了身后有些冰凉的栏杆,整个人便像是触到了瓷酒瓶一样清醒了过来。
  别人表白都是说,我会对你多好,我有多爱你。这个人却是将自己的一切剖开来,亮出不利于这段关系的一切,再让你决定。这很符合孟新堂的性子。
  其实算起来,他们相识的时间并不长,初夏开始,到如今尚未至中秋。可就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沈识檐觉得自己对这个人的印象却好像已是十年百年般的深刻。他曾想过他们很合,可以做一辈子的朋友。但在刚刚,孟新堂给了他另一种选择。
  沈识檐忽然想起那一夜落雨救花,孟新堂站在不甚明澈的灯光下问他,你想要的爱情是什么样子。那时他由着心答了,换来的是孟新堂长长的沉默。
  而如今想来,大概他们两个人都犯了一个错误,不该去定义爱情的样子。爱情是由人生发的,朝夕相处是爱,隔着天地心有灵犀也是爱。他的确曾经希望建立一段像父母那样的爱情关系,可这时他想,如果是孟新堂的话,哪怕常常有离别,他们建立的爱情形式也该是美好的。因为这个人敬他、爱他、护他,还给了他毫无保留的坦诚。
  更重要的,他忠于爱情,又不止忠于爱情。
  沈识檐有一种预感,如果今天他说一声“好”,他们好像就真的可以酣饮一生,有花有远方。
  他迟迟未作答,孟新堂就一动不动地静候着,他的目光始终向着他的脸,专注又耐心。夜风吹过,眼睫微眨,像是紧张时一扑一扑的心跳。
  沈识檐就是在这双眼睛中缴了心。
  他看着他,轻轻地笑了。
  “好。”
  他期待了这么久的东西,可算是来了。
  真真的,孟新堂感到胸膛中攒的一口气终于舒散了出来,大脑也在那一瞬放松了下来,有了大惊喜来临时的长长空白。他从未如此不安与忐忑,亦从未怀有这样赤诚的期待。
  又起了风,落了星光,散了层叠的云。不远处的一排小酒馆约好了似的一起灭了灯,像是知晓了这难得的情谊,撇开亮光,给它填上一些静谧。
  孟新堂伸出了手,未拿过烟的那只。两个人对于牵手这件事都不甚熟练,所以当两只手握在一起时,姿势不那么漂亮,也不出意外地显出了笨拙。
  但终于是握上了。
  本该是挺含情脉脉的场面,沈识檐却没忍住,笑了出来。
  “笑什么?”孟新堂的语调也变得不同,比平时更扬了几分,带着隐隐的笑意。
  沈识檐看着他摇了摇头。他总不能说,是在笑方才同他牵手时,自己的心跳竟像是一大盘珠子洒落地面一样吧。都多大的人了,就这点出息。
  “按照标准流程,接下来……是不是就该接吻了?”
  本是引开话题的一句玩笑话,却没想到,这个总是一本正经的人,在他话音刚落时就倾了身子。沈识檐怔了一瞬,又很快闭上了眼睛,都没察觉到自己还在翘着的嘴角。
  孟新堂做的一切,好像都很合他的心意。
  很轻的一声响,是眼镜先碰到了一起。
  两个人皆是一顿,又不约而同笑出了声音。
  孟新堂的笑声更低,也含了更多的无奈挫败。他将额头抵在了沈识檐的肩头,身子轻颤,那两声低笑几乎没经过介质的传播就荡到了沈识檐的耳朵里,带得他的笑也漾得更开。
  “姿势似乎不太对。”
  “嗯,”沈识檐点头赞同。
  孟新堂又抬头看他,问:“该是什么姿势,眼镜才不会碰到?”
  两束视线搭在一起,有点难舍难分的意思。
  沈识檐想了想,挣开了他的手。他微垂眼眸,摘下了自己的眼镜,整个过程像是孟新堂与他在大树下初见时,那个戴眼镜动作的倒放。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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