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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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仿佛是为了响应黎初夏,钟扬忽然伸出手拦住了黎初夏的肩膀,毫不避让的望向了宋文彦,嘴角含笑,出语冷淡:“可以喝了吗?”
  宋文彦的目光闪了闪,最后落在了钟扬放在黎初夏肩膀上的手,他忽然笑了笑:“当然,喝!”
  这下子大家都明白了,宋文彦这是要拼酒了,男人上了桌子要是没两下子就被放到,在女人面前是很丢范儿的,一个个明白过来,都开始摩拳擦掌准备助威。
  可是钟扬只是淡淡一扫一桌人,最后目光在许旻阳身上停顿几秒,漫不经心的指了指他:“这个‘三年’要喝的,我一起喝。”
  靠!口气好大!
  许旻阳都怔住了,他的脸一红:“我能喝!”
  黎初夏转过头看他一眼,很不给面子:“许旻阳,我怎么觉得你都站不稳了……”
  许旻阳:“……”
  钟扬再不废话,直接把人往后面的沙发带。
  就算再怎么敬畏“扬扬哥哥”,这个时候谁是一个战壕的好兄弟黎初夏还是分得清的,漂亮的手因为担心再次抓住了男人结实的手臂,黎初夏面露担忧:“钟扬……你……还是少喝点吧。”
  钟扬定定的看了她一眼,忽然抬手揉了揉她头:“男人的事你别管,坐着好好吃饭。”他顿了一顿,忽然一笑:“有肉。”
  一个包厢的女人都因为这句话有点激动了……
  “男人的事你别管,坐着好好吃饭!”
  就算是砒霜炒老鼠药她们也好想吃一口啊啊啊!
  黎初夏的意念却集中在一句话上——有肉!
  ☆、第十七章 拼酒
  男人的事,有时候一个眼神就能彼此心照不宣。
  宋文彦还不算太过,那些要帮忙的都被他推到一边,摆明了要跟钟扬单独喝。可是是个人都看得出来,这宋文彦的眼神,实在也太……太直白了。
  两个男人拼酒,钟扬自始至终面色如常的看着宋文彦,一人一杯,连一句多余的废话都没有。可宋文彦呢?也许酒精真的是最好的催化剂,他平日里冷静清俊的姿态不复存在,每喝下一杯,一定会看一眼坐在后面不远处的黎初夏,然后一口闷掉,仿佛是用行动告诉她,他喝的每一杯都是为了她!
  这样暧昧而紧张的气氛下,好几个宋文彦的暗恋者面色不善的早早离席,人一波一波的借故离席,最后就剩姜冉一个人还坐在那里,手里依旧是那杯旺仔牛奶,可是好半天都没喝下一口。
  两个男人之间的火药味有点重,还是为了一个女孩子这么狗血的原因。等到了后来,除了姜冉,剩下的都是球队里的几个汉子,平时和宋文彦称兄道弟的,现在就算不能帮着拼酒,也得留下来撑场子。
  这一边的气氛固然已经是气势汹汹,可是当大家默默地转过头望向那边沙发上的女人时,终于明白宋文彦为什么喝一口就要死死地盯着那边看一眼,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这个女人根本就没注意这边啊!
  妈蛋!老盯着那个饭桶是几个意思!?还能不能好好当女神了!
  钟扬带来的保温桶已经被旋开了一个盖子,热气腾腾的饭菜飘着香味。
  家里的饭菜和馆子里的饭菜从来都有些高度的区分点,而黎初夏从小到大被阮君好吃好喝的养着,虽然改掉了挑食的毛病,但终究不像潲水桶那么威武,什么都吃。盛辉圆是开在大学附近的馆子,介于这边大多数大学生都喜好重口的因素,这家的菜也十分重口,可即便是黎初夏这么喜欢吃肉重口的人,这一桌子菜都提不起胃口来,再加上一上桌子就被恶意灌酒,没胃口都快变成倒胃口!
  但是!为什么钟扬的菜这么香呢!
  不仅香,还有一种熟悉的味道!
  黎初夏说她和钟扬八年邻居是实情,她七岁就到了红阳县,十五岁回h市读高中,这段几乎囊括了童年和青春期的日子,她都是在红阳县度过的。严格算起来,红阳县都能算得上她的家乡了。毫不夸张的说,她从那时候起的所有美食都被钟爷爷承包了。
  阮君和黎永新对黎初夏宠则宠矣,但有些规矩也把她约束着。这么多年,黎初夏背着黎永新夫妇在钟爷爷那里吃了不少好吃的,那时候钟爷爷曾说过,钟扬喜欢清淡的食物,他以前做的都是重口的,这孩子索性就不吃饭了,所以长得也不好,后来钟爷爷才满满的做清淡的菜,可是黎初夏的出现,毫无疑问的治愈了钟爷爷,乖巧漂亮的小姑狼只要甜甜一笑,老人家就乐呵呵的下厨房了。
  小姑娘喜欢吃,管饱!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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