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章 番外 盛幼熙VS董文博(1 / 6)
盛幼熙想过很多次和董文博重逢的场景,而在萧岩与宋遇领证后,她知道,这件事大概率会发生在宋遇的婚礼上。
事实证明她没有猜错。
宋遇邀请她当伴娘,而萧岩那边,董文博是伴郎。
宋遇曾特意问过她有没有关系,如果不方便,是可以让萧岩重新安排的。
盛幼熙内心其实是抗拒的。
因为她不确定那天她是否能够心平气和地与董文博相处。
分手以后,她并没有删掉董文博的微信,毕竟都是成年人,又是好聚好散,身边的圈子又有很大重叠,所以没必要这么决绝。
只是董文博依旧很固执地每天给她发晚安,看到她的朋友圈也会点赞。
盛幼熙全当看不见,因为她知道,早晚有一天他会主动结束他愚蠢的行为的。
然后,三个月前的某天,他突然不再发晚安,盛幼熙便知道,这回是真的结束了。
既然结束了,她又有什么可畏惧的呢?
于是,她告诉宋遇不用。
好朋友为她如此着想,她也要为好朋友着想,不过是前男友而已,如今各自安好,没什么大不了的。
然后婚礼这天,他们不可避免地碰上。
从早上的拦门,到整蛊新郎和伴郎,再到大家陪着新人一起出去拍外景照片,他们站在新人的两侧,脸上是祝福的笑容,而心里想的什么,却只有自己知晓。
一起看照片的时候,盛幼熙看着在站位上和她对称分布的那个男人,突然有些恍惚。
曾经以为已经忘得一干二净的那些场景,一点点在脑海里重现,有那么一瞬,她甚至忍不住想,如果他们当初坚持走下去,会不会也有像宋遇萧岩他们这样的结局,站在照片的最中心,牵着彼此的手,被家人朋友所祝福?
可是……没有如果。
当来到酒店,看到他去接了一个清纯可爱的女孩子上来,并贴心地安排席位的时候,她意识到,一切早都结束了。
而三个月前的那一天,就是某种信号。
或许,他就是从那时候开始了他的新生活。
半个小时后,婚礼仪式正式开始。
补了妆的她捧着婚戒,专心地听候主持人出场的命令。
她看到宋遇被宋爸牵着,一步一步地朝萧岩走去,她看到曾经如高岭之花的萧岩眼神温柔,还看到这对新人双双红了眼眶。
曾经她不理解,为什么婚礼上的人都爱哭,可这一秒,她却觉得酸涩难忍。
捧着戒指走上台去,她望着这对新人,由衷的替他们感到开心。
她什么都没有说,但她知道,她早已在心中许愿,愿她最好的朋友永远幸福,愿他们能够携子之手白头偕老。
婚礼仪式结束后,宴席也正式开始。
伴娘和伴郎坐在一桌,有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一天的相处下来,大家显然已经熟稔,桌上也能开几个玩笑,也不乏打探彼此情况的。
毕竟这年头脱单的机会太难得了,今天这样的场合,怎么能错过? ↑返回顶部↑
事实证明她没有猜错。
宋遇邀请她当伴娘,而萧岩那边,董文博是伴郎。
宋遇曾特意问过她有没有关系,如果不方便,是可以让萧岩重新安排的。
盛幼熙内心其实是抗拒的。
因为她不确定那天她是否能够心平气和地与董文博相处。
分手以后,她并没有删掉董文博的微信,毕竟都是成年人,又是好聚好散,身边的圈子又有很大重叠,所以没必要这么决绝。
只是董文博依旧很固执地每天给她发晚安,看到她的朋友圈也会点赞。
盛幼熙全当看不见,因为她知道,早晚有一天他会主动结束他愚蠢的行为的。
然后,三个月前的某天,他突然不再发晚安,盛幼熙便知道,这回是真的结束了。
既然结束了,她又有什么可畏惧的呢?
于是,她告诉宋遇不用。
好朋友为她如此着想,她也要为好朋友着想,不过是前男友而已,如今各自安好,没什么大不了的。
然后婚礼这天,他们不可避免地碰上。
从早上的拦门,到整蛊新郎和伴郎,再到大家陪着新人一起出去拍外景照片,他们站在新人的两侧,脸上是祝福的笑容,而心里想的什么,却只有自己知晓。
一起看照片的时候,盛幼熙看着在站位上和她对称分布的那个男人,突然有些恍惚。
曾经以为已经忘得一干二净的那些场景,一点点在脑海里重现,有那么一瞬,她甚至忍不住想,如果他们当初坚持走下去,会不会也有像宋遇萧岩他们这样的结局,站在照片的最中心,牵着彼此的手,被家人朋友所祝福?
可是……没有如果。
当来到酒店,看到他去接了一个清纯可爱的女孩子上来,并贴心地安排席位的时候,她意识到,一切早都结束了。
而三个月前的那一天,就是某种信号。
或许,他就是从那时候开始了他的新生活。
半个小时后,婚礼仪式正式开始。
补了妆的她捧着婚戒,专心地听候主持人出场的命令。
她看到宋遇被宋爸牵着,一步一步地朝萧岩走去,她看到曾经如高岭之花的萧岩眼神温柔,还看到这对新人双双红了眼眶。
曾经她不理解,为什么婚礼上的人都爱哭,可这一秒,她却觉得酸涩难忍。
捧着戒指走上台去,她望着这对新人,由衷的替他们感到开心。
她什么都没有说,但她知道,她早已在心中许愿,愿她最好的朋友永远幸福,愿他们能够携子之手白头偕老。
婚礼仪式结束后,宴席也正式开始。
伴娘和伴郎坐在一桌,有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一天的相处下来,大家显然已经熟稔,桌上也能开几个玩笑,也不乏打探彼此情况的。
毕竟这年头脱单的机会太难得了,今天这样的场合,怎么能错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