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发户的原配重生了 第311节(2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一个寡妇,还是一个娇小姐,看起来什么都不懂的女人,竟能得到儿子,儿媳妇一致的维护。
  聊天的时候,胖婶的儿媳说:“我婆婆到现在西红柿炒蛋都不知道先放蛋还是西红柿。”
  倒是奇了,这个年代的婆婆要是什么都不会干,儿媳妇还能这么喜欢?
  是个什么魔力?
  对比农村那些把自己当“拉磨驴”的女人,老了还被儿子儿媳妇欺负无家可归的可怜老人,胖婶难道是天选之子吗?
  儿子生来就这么懂事?连带着儿媳妇也这么孝顺明理?
  当然不是,孙丽芳听着胖婶儿子回忆小时候那段“贫穷却快乐”的时光,男人眼神里是温情与回忆。
  哪怕煤炉需要他早起自己生炉子,吃不着热饭,但男人依旧感恩,“我妈一直陪在我身边。”
  做不好没关系,我们一起做,妈妈也不会。
  让你为难了,妈妈回去找别人学学怎么缝书包,买个漂亮的布给你。
  丧夫后的胖婶没有自怨自艾,一直给儿子传递正能量的想法——
  所以哪怕她什么都不会做,男人却感受到了满满的爱。
  特别是六七十年代,当别的家长都在打骂孩子,一言不合就甩巴掌,显威风的时候,胖婶这样温柔“无能”的人,却潜移默化教出了个极具同理心,懂事明理的儿子。
  因为从小,母子两都是一起面对,一起思考解决问题。
  男人已经习惯站在母亲的角度思考问题了。
  所以今时今日,能说出“支持母亲一切的选择。”
  只要能让她幸福,做儿女的怎么样都可以。
  “有什么好丢脸的呢?”男人说:“我们过好自己的日子,让别人说去!掉不了一块皮肉的!”
  要是敢---
  “就让他站到我面前来说!”
  儿子就是胖婶最坚实的后盾——
  如此幸福的一家,倒给了孙丽芳一个新的感悟。
  “也许女人并不需要十项全能,只要让对方与你情感共振就好了。”
  胖婶的儿子就是这样,他就像“穿上了胖婶的鞋子”站在胖婶的角度走来走去,达成了这世上真正的感同身受。
  不说这个年代,哪怕是到了后世,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想要寻找第二春,唾沫星子都得把她淹没。
  儿女还可能不认她——
  在儿女拥有了自己的生活小家庭后,继续被“绑架”着为他们的面子,为他们的小家工作。
  孙丽芳把自己的发现跟女儿说,结果周心雅咬着勺子深思了一会告诉她,“我早就知道了。”
  说实话这世上人们最需要什么呢?
  周心雅说了一个老师上课讲的实验,“教科书上的——”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