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人花了解一下[全息] 第32节(2 / 4)
不知情的玩家们开始疑惑:“奇怪,之前不是食人花带队伍通关最快吗?”
“是啊,怎么这回事幽冥王先通关的清风寨中等?”
“不管怎么说,是风痕最丢脸吧,他们不也正在刷本吗?”
“我马上要30级了,幽冥还收不收人啊?”
幽冥卫一号:“首通清风寨中等难度的仙盟现在招人了!只招收满30级的玩家,先到的可先享受仙盟领地各种福利!快人一步获得30级套装![清风鞋],[清风护手]你值得拥有!”
幽冥仙盟的广告一出,玩家们都激动了。
大部分玩家玩游戏的需求就是有高等级的装备、有人罩、能享受推boss和杀人的快感。幽冥目前看起来又比其他两个仙盟气势要甚,现在不加入幽冥还等什么呢?
一时间,幽冥的玩家申请加入数量变多,而清风那边,却有很多正待在申请列表的玩家们选择了取消申请。
还在普通清风寨里挣扎的清风出离愤怒了,怒道:“这幽冥王一定是和食人花联手了,妈的!”
他打开好友列表,说了一大通话想发给“食人花”,发送时却听到系统提示:“抱歉,您已被玩家食人花拉入黑名单!”
“该死该死!”清风又接连骂了两句,打开仙盟下了一条命令。
由于这次是给老板打工,慕晓晓没要装备。她把装备全部给幽冥王以后,又跟着幽冥王一起刷了一次普通清风寨。
五个人又都很熟练,这次直接破了她之前的记录,让幽冥王又上了一次世界公告。
两次合作完毕,慕晓晓直接退组。
刚退完,私聊就响了:“灵石矿脉图你可以以后再开启,提醒你一下,npc也可以用来守灵脉。”
这是幽冥王发的。
慕晓晓早就猜到这个情报,但她还是礼貌的对幽冥王说道:“谢谢。”
“如果你想找仙盟合作守矿脉,我希望你先考虑幽冥。”幽冥王这时候才说出他给出提醒的目的。
慕晓晓自然是说要考虑。
组队散了,她把时念和天青重新组进队,将带幽冥王刷本的所得分成三份要分给时念和天青。
时念和天青这次依旧很有默契,一个说:“我们已经拿到了你带我们刷本该有的报酬,这些钱是属于你的。”
另一个说:“没错,未来我可能还需要你带我们刷本,我不想加入仙盟。”
“我也是。”
两人拒绝了慕晓晓的交易请求。
对方不想收,慕晓晓也没有强求的道理。
“我的等级够接任务了,现在要去门派做门派委托。”
“我也是,先拜拜了,食人花。”
两人同时退组,撕了传送符离开。
慕晓晓又在周围看了看,没有发现妙手空空的身影,叹了一口气往路上走。
刷本之前她就在时念的建议下找过了卖传送符的npc,却根本没法开启购买页面。这就代表着,如果没有飞行灵器,要去哪里她只能步行。 ↑返回顶部↑
“是啊,怎么这回事幽冥王先通关的清风寨中等?”
“不管怎么说,是风痕最丢脸吧,他们不也正在刷本吗?”
“我马上要30级了,幽冥还收不收人啊?”
幽冥卫一号:“首通清风寨中等难度的仙盟现在招人了!只招收满30级的玩家,先到的可先享受仙盟领地各种福利!快人一步获得30级套装![清风鞋],[清风护手]你值得拥有!”
幽冥仙盟的广告一出,玩家们都激动了。
大部分玩家玩游戏的需求就是有高等级的装备、有人罩、能享受推boss和杀人的快感。幽冥目前看起来又比其他两个仙盟气势要甚,现在不加入幽冥还等什么呢?
一时间,幽冥的玩家申请加入数量变多,而清风那边,却有很多正待在申请列表的玩家们选择了取消申请。
还在普通清风寨里挣扎的清风出离愤怒了,怒道:“这幽冥王一定是和食人花联手了,妈的!”
他打开好友列表,说了一大通话想发给“食人花”,发送时却听到系统提示:“抱歉,您已被玩家食人花拉入黑名单!”
“该死该死!”清风又接连骂了两句,打开仙盟下了一条命令。
由于这次是给老板打工,慕晓晓没要装备。她把装备全部给幽冥王以后,又跟着幽冥王一起刷了一次普通清风寨。
五个人又都很熟练,这次直接破了她之前的记录,让幽冥王又上了一次世界公告。
两次合作完毕,慕晓晓直接退组。
刚退完,私聊就响了:“灵石矿脉图你可以以后再开启,提醒你一下,npc也可以用来守灵脉。”
这是幽冥王发的。
慕晓晓早就猜到这个情报,但她还是礼貌的对幽冥王说道:“谢谢。”
“如果你想找仙盟合作守矿脉,我希望你先考虑幽冥。”幽冥王这时候才说出他给出提醒的目的。
慕晓晓自然是说要考虑。
组队散了,她把时念和天青重新组进队,将带幽冥王刷本的所得分成三份要分给时念和天青。
时念和天青这次依旧很有默契,一个说:“我们已经拿到了你带我们刷本该有的报酬,这些钱是属于你的。”
另一个说:“没错,未来我可能还需要你带我们刷本,我不想加入仙盟。”
“我也是。”
两人拒绝了慕晓晓的交易请求。
对方不想收,慕晓晓也没有强求的道理。
“我的等级够接任务了,现在要去门派做门派委托。”
“我也是,先拜拜了,食人花。”
两人同时退组,撕了传送符离开。
慕晓晓又在周围看了看,没有发现妙手空空的身影,叹了一口气往路上走。
刷本之前她就在时念的建议下找过了卖传送符的npc,却根本没法开启购买页面。这就代表着,如果没有飞行灵器,要去哪里她只能步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