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炮灰女配的锦鲤日常[穿书] 第143节(1 / 4)
十二三岁的孩子,已经不是一两岁的孩子了。
这个年纪的孩子,被教养的很好,那么,她和自己的父母一定很亲。
她又会不会愿意,回到这个家来?
如果见了秦千汐之后,不光没有好处,反而让她的病情雪上加霜,那又要怎么办?
作者有话要说: 宝丫:吃瓜。
第130章
可这个想法, 至今也没有人能够知道,可能会有的结果会是什么。
沈荣思按耐下了这个想法,将电话挂断之后, 说道,“小金要多久能到北京来?”
算算时间, 如果金森是即刻启程, 带着那条链子前往北京, 时间最多也只需要两天多。
两天的时间, 放在平时,一个转眼就过去了。可偏偏就在这种紧要关头, 连一分一秒, 都像是一年一样, 怎么都难捱。
“这件事情暂时不能告诉汐汐。”秦国毅想了想, 说道,“汐汐的状态才刚好没几天,如果再受到这么大的刺激,万一情况不好,那么,我们这么多年来的努力, 就全部都白费了。”
沈荣思又怎么会不知道这个道理,当下也是一点头, 和秦国毅对视了一眼,都有了某种的决策。
对于这个孩子,秦家来来回回的找了这么多年都没找到, 其中如果说是没有人在中间干预,那也根本是不可能的。可要说有人干预,那,人又能会是谁?
正在这时,外面的有人敲了敲门。
夫妻两人回过神,过去将门打开。
方玉雅夏天里穿了一身青色的连衣裙,陪着上面白色的短袖,自成了一派的特色。今天秦千汐穿了一身淡粉色的纱纱裙,出来的时候,正在摆动着自己长长的裙摆和绳结。
方玉雅见着了,不由问道,“千汐这身衣服可真好看。从前我就说她穿粉色、紫色的好看,但是汐汐却总不爱穿那些……专注了找一些素色的穿。”
沈荣思也跟着抿唇一笑,她那里是不知道为什么呢。
当初孩子丢的那一天,孩子身上的小肚兜便是粉色的,上面绣着大片的莲花,寓意是好的,可不成想成了那么个结局。
从那之后,秦千汐便很不喜欢用这些颜色的东西了。
也还是自打万幸过来,说秦千汐穿这些颜色好看,秦千汐这才试着开始穿的。
想到这里,沈荣思便不由将念头又放在了万幸的身上。
这个孩子的出现,对于秦家来说,其实算是个福音。
虽然她大权在握,于整个毕竟跺跺脚都算是能震三震的存在,可也就只有她这一家老小知道,她的心思,也早就已经不再那上面了。
唯一的女儿出了事之后,她就很难以再讲全身心扑倒工作上去,日日夜夜的折磨,不光是对她,也是对整个家里的人的。
可以说,万幸的出现,在当时,就是给这个已经即将濒死,甚至死气沉沉的家里,注入了一股生的力量。
“是啊。汐汐穿着粉色的衣裳,就是好看的很。”沈荣思的眼中带泪。
秦千汐十年如一日的单纯,生活在她的脸上一丁点儿的痕迹都没留下,往外出去,说她是大学生都是正常的。毕竟她双眼灵动,还有这完完全全的少年人的风采和性质。与他们这些被生活磋磨到眼中无光的大人们,还是不一样的。
这种对生活希望的光,她在万幸眼中也经常看见,每次看见,都觉得是一阵的高兴。
收拾好行装,便要带着一家人出去了。 ↑返回顶部↑
这个年纪的孩子,被教养的很好,那么,她和自己的父母一定很亲。
她又会不会愿意,回到这个家来?
如果见了秦千汐之后,不光没有好处,反而让她的病情雪上加霜,那又要怎么办?
作者有话要说: 宝丫:吃瓜。
第130章
可这个想法, 至今也没有人能够知道,可能会有的结果会是什么。
沈荣思按耐下了这个想法,将电话挂断之后, 说道,“小金要多久能到北京来?”
算算时间, 如果金森是即刻启程, 带着那条链子前往北京, 时间最多也只需要两天多。
两天的时间, 放在平时,一个转眼就过去了。可偏偏就在这种紧要关头, 连一分一秒, 都像是一年一样, 怎么都难捱。
“这件事情暂时不能告诉汐汐。”秦国毅想了想, 说道,“汐汐的状态才刚好没几天,如果再受到这么大的刺激,万一情况不好,那么,我们这么多年来的努力, 就全部都白费了。”
沈荣思又怎么会不知道这个道理,当下也是一点头, 和秦国毅对视了一眼,都有了某种的决策。
对于这个孩子,秦家来来回回的找了这么多年都没找到, 其中如果说是没有人在中间干预,那也根本是不可能的。可要说有人干预,那,人又能会是谁?
正在这时,外面的有人敲了敲门。
夫妻两人回过神,过去将门打开。
方玉雅夏天里穿了一身青色的连衣裙,陪着上面白色的短袖,自成了一派的特色。今天秦千汐穿了一身淡粉色的纱纱裙,出来的时候,正在摆动着自己长长的裙摆和绳结。
方玉雅见着了,不由问道,“千汐这身衣服可真好看。从前我就说她穿粉色、紫色的好看,但是汐汐却总不爱穿那些……专注了找一些素色的穿。”
沈荣思也跟着抿唇一笑,她那里是不知道为什么呢。
当初孩子丢的那一天,孩子身上的小肚兜便是粉色的,上面绣着大片的莲花,寓意是好的,可不成想成了那么个结局。
从那之后,秦千汐便很不喜欢用这些颜色的东西了。
也还是自打万幸过来,说秦千汐穿这些颜色好看,秦千汐这才试着开始穿的。
想到这里,沈荣思便不由将念头又放在了万幸的身上。
这个孩子的出现,对于秦家来说,其实算是个福音。
虽然她大权在握,于整个毕竟跺跺脚都算是能震三震的存在,可也就只有她这一家老小知道,她的心思,也早就已经不再那上面了。
唯一的女儿出了事之后,她就很难以再讲全身心扑倒工作上去,日日夜夜的折磨,不光是对她,也是对整个家里的人的。
可以说,万幸的出现,在当时,就是给这个已经即将濒死,甚至死气沉沉的家里,注入了一股生的力量。
“是啊。汐汐穿着粉色的衣裳,就是好看的很。”沈荣思的眼中带泪。
秦千汐十年如一日的单纯,生活在她的脸上一丁点儿的痕迹都没留下,往外出去,说她是大学生都是正常的。毕竟她双眼灵动,还有这完完全全的少年人的风采和性质。与他们这些被生活磋磨到眼中无光的大人们,还是不一样的。
这种对生活希望的光,她在万幸眼中也经常看见,每次看见,都觉得是一阵的高兴。
收拾好行装,便要带着一家人出去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