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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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骆静语点点头,他一眼就看出来了,那鱼真的是很丑,管如婕很可能是现学的。
  聊完天,两人安静下来,占喜累了,靠在骆静语肩膀上休息。
  这一天来回甬城,是骆静语和占喜第二次一起坐高铁,和上一次从钱塘去上海的情境有一点像,不过反了一下。
  那时候,占喜遭到了转岗失败的打击,一路上都很消沉,窝在骆静语的怀里,被他安慰被他呵护。而现在,是骆静语遭到了“抄袭”攻击,占喜一直陪在他身边,紧紧地牵着他的手,鼓励他帮助他,一遍遍地叫他不要轻易放弃。
  骆静语又一次看向高铁的车窗玻璃,外面是浓重的夜色,玻璃像镜子,映出两个依偎着的人影。
  他突然觉得自己很幸运,如果没有欢欢,他独自一人碰到这样的事,可能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这些事儿正是他的最弱项,他承认。如果没有欢欢,他可能根本就逃不脱方旭的擎肘,哪怕真散伙单干了,他也会被方旭恶整,要么单干失败,要么回头求和,最坏就是被整得在烫花界待不下去。
  占喜发现骆静语一直在看她,问:“你在想什么?”
  骆静语抿着唇笑起来,打手语说:【你真好,谢谢你。】
  看到他弯了几下的大拇指,占喜捏捏他的脸颊,也笑:“傻瓜。”
  晚上回到青雀佳苑1504,已是9点多,占喜没急着去洗澡,直接坐在笔记本电脑前开工,把公证书扫描后,又整理出一堆截图,开始静心写文章。
  骆静语帮她泡了一杯咖啡,坐到她身边,看她的双手在键盘上敲得飞快。
  11点多,占喜把文章看了好几遍,还发给罗欣然和律师,让他们看看有没有要修改的,他们都说没问题后,占喜把微博发了出去。
  有了明确的证据,整件事清晰完整地呈现在大众眼前。
  前情提要:20xx年7月24日前,骆老师和方某合作经营“小鱼鱼手作烫花”(以下简称小鱼鱼)工作室,时长四年,方某负责客户维护、网店运营、包装发货及售后,骆老师负责所有烫花作品的设计制作,以及照片和视频的拍摄。
  6月下旬,骆老师计划报名参加钱塘造物节,方某不愿以工作室名义报名,但不干涉骆老师意愿,骆老师便以个人形式报名,一个人承担了全部费用。
  6月30日,骆老师接到造物节主办方通知,报名通过,同时被要求提交用以宣传的微信公众号,而“小鱼鱼”并没有注册公号。
  7月2日,为配合造物节官方宣传,骆老师委托占某注册“禧鱼烫花艺术”(以下简称禧鱼)微信公号,同时注册微博和q站账号,未注册淘宝店铺。
  7月3日,婳裳汉服工作室(以下简称婳裳)委托“小鱼鱼”方某进行秋季“盛唐风华”主题中两套女装的联名款烫花饰品设计和制作。方某接单后用微信告知骆老师,并给出设计要求,骆老师主动承诺7月13日前可以提交设计稿。(图1,图2)
  7月4日—7月9日,骆老师陆陆续续用手绘形式画出“鱼戏莲花”六张设计初稿,包括两支发簪、两朵手花和两款发冠。(图3,图4)
  7月11日,方某到骆老师家中,以要给婳裳看设计稿、听反馈意见为由,拍去六张设计稿的照片。骆老师和方某此时还在合作中,出于对方某的信任,并未起疑,也未将设计稿电子版留底。
  7月15日,依【rrmft0429】所言,其于当天出门采风,看到湖中莲花和锦鲤,产生灵感,回家开始画设计稿,想做烫花手工,图片为其7月21日发博陈述截图。(图5)
  7月15日—7月18日,【rrmft0429】声称的画设计稿时间,在8月26日发的微博中(图6),声称设计稿未给任何人看过。
  7月17日—7月19日,骆老师和占某参加钱塘造物节。
  7月18日,骆老师在造物节现场,按照“鱼戏莲花”设计初稿,制作出一支“鱼戏莲花”发簪,被占某以600元的价格卖给赵某,赵某当天下午发朋友圈晒图,有发簪多角度照片,该朋友圈已由公证处公证。(图7,图8)
  7月19日,造物节结束,方某当晚微信询问骆老师何时设计20xx年十月汉服节定制饰品,骆老师回答7月23日可发样品。此时,方某完全没有流露出要和骆老师终止合作的意思。(图9)
  7月21日,【rrmft0429】发微博,晒出自己做的四款烫花饰品照片和采风照片。(图10,图11)
  请重点看图11,这支发簪就是模仿7月18日骆老师做的发簪,两支发簪都和两人各自的设计稿一致,可是,和骆老师最终给婳裳的定稿作品不一致,下面会讲到原因。
  7月23日,骆老师将汉服节样品照片用微信发给方某,方某发到各汉服群中,并得到客户部分反馈意见,发回给骆老师。(图12)
  7月24日,方某到骆老师家中,以不签字就不开仓为由,威胁骆老师签下双方终止合作经营“小鱼鱼”的清算书,并以霸王条款拿走骆老师四年来的所有设计版权,以及骆老师为汉服节设计制作的定制款版权和样品实物。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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