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十年_41(1 / 2)
就这样,两人一个喂,一个吃,明明近在眼前,却又像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不一会儿,一碗鸡汤就见底了,林宇看着萧齐,看着他俊美的五官,连眨眼都觉得浪费,他要把萧齐的样子刻在脑海里,用一辈子去回忆。
“萧齐,有你的这段日子,我真的很幸福,”林宇坐在床边,脸上绽放的是无懈可击的微笑,“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
“宝贝儿,你、”“你别说,先听我说!”林宇打断萧齐的话,视线落在窗外,“前天在家的时候,我发现我爸妈老了好多,他们为我累了一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我能出人头地,以后娶妻生子孝敬他们。”
“真的,萧齐,我爱你,”林宇重新望着萧齐,不禁哽咽,但依旧强颜欢笑,“但是,我是不可能为了你而放弃父母的。”
“宝贝儿,别这样行吗?我可以陪你一起孝敬他们的。”萧齐颤抖着手紧紧握住林宇的双臂。
“萧齐,我们都成年了,该长大了,”林宇看着萧齐害怕的双眸,忍住心底的疼,继续说,“我们本来就是不同世界的人,我要的,你给不了,你要的,我也给不了,其实这一天,迟早会来的,只不过现在提前了,这样的生活,虽然很快乐,但也很累,拖得越久越累。萧齐,现在我累了,走不动了,也不想走了,你放手吧!”
“不!我他妈的什么都不管,林宇,我只要你!我只要你!!”萧齐把林宇紧紧抱进怀里,悲伤的怒吼道。可是怀中人无动于衷的冷漠让萧齐的心不禁发凉发颤,仿佛一敲,就碎了,萧齐知道,林宇决定的事,除非是他本人愿意改,否则谁也逼不了。
萧齐无力的放开林宇,拾起桌边一把水果刀,对着自己的胳膊划上一刀,平静的眸子看着林宇,轻声问,“你还要走吗?”
林宇漠然的看着那道刺眼的红口子,心绞着疼,但就是不言不语。
萧齐紧紧盯着林宇的眸子,渴望从中看到一丝起伏,呵!可惜,什么都没有。又是一刀,比刚刚要用力许多,萧齐好像不知道疼痛,依旧平静地问着,“还要走吗?”
林宇苦笑,从衣兜里拿出一把折叠刀,把锋利的刀刃对准脖颈,静静地看着萧齐,淡淡问道,“放不放我走?”
“砰!”萧齐绝望的看着林宇,手中的刀无力的滑落。
空气霎时寂静,仿佛一切都陷入黑暗之中。
林宇的嘴角勾起一抹悲涩的浅笑,右手一划,白皙的脖颈上便出现了一道醒目的红。“滚!”萧齐猛地推开林宇,血红着眼睛朝林宇咆哮,“你他妈的给我滚!滚!!”
林宇最后看一眼萧齐泪水模糊的脸,把脖子上的戒指取下来放在床边,轻声却郑重的说道,“谢谢。”谢谢你给了我最幸福的时光,谢谢你给了我爱情,谢谢你爱我。于是,转身,离开。
萧齐,我敢肆无忌惮,就因为笃定你会报以无限纵容,只是,这份纵容再也不属于我了,再见了,萧齐,我的挚爱!
——林宇
萧齐突然不由得反呕起来,把刚刚吃的鸡汤一滴不留地全呕出来了,最后,竟呕出了血,萧齐躺在床上,心在疼,嘴在笑,笑着笑着,眼泪就止不住的往下流,很好,全都走了,什么都不剩了。
☆、第六十二章
外面阳光正好,草正长,莺正飞,而病房里少年,依旧平静如水,无波无澜。
艾珏坐在椅子上,看着床上睡着的少年,目光悲凉而疲惫,喃喃自语道,“程煜,我突然好羡慕你,你可以躺在这,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面对,”
“我知道我这样想是不对的,可是,我真的好累,好累,”艾珏握着程煜的手,趴在病床上哽咽道,“我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变成这样的,为什么你一夜之间你就成了我弟弟,为什么你突然就躺在这了,为什么我要亲手拆散萧齐和林宇,”
艾珏抬起脸,看着仍闭着眼的少年,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程煜,你起来,快起来啊……”
从医院回来后,林宇就大病了一场,期末考试也没参加,直接回家修养了,每一天,林宇都呆呆的看着天空,无论问他什么,都是一声不吭,看着这样日益消瘦的儿子,林父无奈叹气,抽着烟想着买点好菜给林宇补补身体,林母无能为力,只能躲在房间里默默垂泪。
林宇再次返校时,已是高三的上学期,报名的这天,林宇碰见了赵子东,从他口中得知,萧齐在七月份就去英国了,没说什么时候回来。
走进教室,在看见新同桌的刹那,这一刻,林宇才真正明白,萧齐,真的走了,真的离开了他的世界。
林宇搬回了宿舍,过起了从前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做作业,一个人走走停停的生活,赵子东说林宇没变,跟从前一样孤僻,艾珏笑笑,她知道,这个漂亮少年,心已经隔了一层帘,谁也进不去了。
萧齐,我从没有你的家里搬回了宿舍,过起了一个人的生活,我以为我很快就会习惯,但事实上,没有了你,我是那么不习惯。直到现在,我才知道,原来,学校关于我们的流言,早就传来了,以前我躲躲藏藏,就怕别人说,现在,有人说了,我却一点都不怕了,你都不在了,我还有什么好怕的呢?其实也还好,我过的挺好的,真的,最多晚上一个人在半夜醒来,然后很没出息的捂着嘴哭。今天,我重新温习了我们走过的所有路,从2002年9月1日到2003年6月12日,我以为我足够坚强,回来才发现,我竟哭了一路,萧齐,我现在回忆过去,真的很后悔当初没有对你更好一点,以后,应该会有人代替我让你更幸福,可是,我多么希望那个人是我啊。
——林宇
看着要埋进作业本的林宇,赵子东担心道,“你说他每天第一个来班上,最后一个离开,以他的小身板,能不能坚持到高考啊?” ↑返回顶部↑
“萧齐,有你的这段日子,我真的很幸福,”林宇坐在床边,脸上绽放的是无懈可击的微笑,“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
“宝贝儿,你、”“你别说,先听我说!”林宇打断萧齐的话,视线落在窗外,“前天在家的时候,我发现我爸妈老了好多,他们为我累了一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我能出人头地,以后娶妻生子孝敬他们。”
“真的,萧齐,我爱你,”林宇重新望着萧齐,不禁哽咽,但依旧强颜欢笑,“但是,我是不可能为了你而放弃父母的。”
“宝贝儿,别这样行吗?我可以陪你一起孝敬他们的。”萧齐颤抖着手紧紧握住林宇的双臂。
“萧齐,我们都成年了,该长大了,”林宇看着萧齐害怕的双眸,忍住心底的疼,继续说,“我们本来就是不同世界的人,我要的,你给不了,你要的,我也给不了,其实这一天,迟早会来的,只不过现在提前了,这样的生活,虽然很快乐,但也很累,拖得越久越累。萧齐,现在我累了,走不动了,也不想走了,你放手吧!”
“不!我他妈的什么都不管,林宇,我只要你!我只要你!!”萧齐把林宇紧紧抱进怀里,悲伤的怒吼道。可是怀中人无动于衷的冷漠让萧齐的心不禁发凉发颤,仿佛一敲,就碎了,萧齐知道,林宇决定的事,除非是他本人愿意改,否则谁也逼不了。
萧齐无力的放开林宇,拾起桌边一把水果刀,对着自己的胳膊划上一刀,平静的眸子看着林宇,轻声问,“你还要走吗?”
林宇漠然的看着那道刺眼的红口子,心绞着疼,但就是不言不语。
萧齐紧紧盯着林宇的眸子,渴望从中看到一丝起伏,呵!可惜,什么都没有。又是一刀,比刚刚要用力许多,萧齐好像不知道疼痛,依旧平静地问着,“还要走吗?”
林宇苦笑,从衣兜里拿出一把折叠刀,把锋利的刀刃对准脖颈,静静地看着萧齐,淡淡问道,“放不放我走?”
“砰!”萧齐绝望的看着林宇,手中的刀无力的滑落。
空气霎时寂静,仿佛一切都陷入黑暗之中。
林宇的嘴角勾起一抹悲涩的浅笑,右手一划,白皙的脖颈上便出现了一道醒目的红。“滚!”萧齐猛地推开林宇,血红着眼睛朝林宇咆哮,“你他妈的给我滚!滚!!”
林宇最后看一眼萧齐泪水模糊的脸,把脖子上的戒指取下来放在床边,轻声却郑重的说道,“谢谢。”谢谢你给了我最幸福的时光,谢谢你给了我爱情,谢谢你爱我。于是,转身,离开。
萧齐,我敢肆无忌惮,就因为笃定你会报以无限纵容,只是,这份纵容再也不属于我了,再见了,萧齐,我的挚爱!
——林宇
萧齐突然不由得反呕起来,把刚刚吃的鸡汤一滴不留地全呕出来了,最后,竟呕出了血,萧齐躺在床上,心在疼,嘴在笑,笑着笑着,眼泪就止不住的往下流,很好,全都走了,什么都不剩了。
☆、第六十二章
外面阳光正好,草正长,莺正飞,而病房里少年,依旧平静如水,无波无澜。
艾珏坐在椅子上,看着床上睡着的少年,目光悲凉而疲惫,喃喃自语道,“程煜,我突然好羡慕你,你可以躺在这,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面对,”
“我知道我这样想是不对的,可是,我真的好累,好累,”艾珏握着程煜的手,趴在病床上哽咽道,“我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变成这样的,为什么你一夜之间你就成了我弟弟,为什么你突然就躺在这了,为什么我要亲手拆散萧齐和林宇,”
艾珏抬起脸,看着仍闭着眼的少年,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程煜,你起来,快起来啊……”
从医院回来后,林宇就大病了一场,期末考试也没参加,直接回家修养了,每一天,林宇都呆呆的看着天空,无论问他什么,都是一声不吭,看着这样日益消瘦的儿子,林父无奈叹气,抽着烟想着买点好菜给林宇补补身体,林母无能为力,只能躲在房间里默默垂泪。
林宇再次返校时,已是高三的上学期,报名的这天,林宇碰见了赵子东,从他口中得知,萧齐在七月份就去英国了,没说什么时候回来。
走进教室,在看见新同桌的刹那,这一刻,林宇才真正明白,萧齐,真的走了,真的离开了他的世界。
林宇搬回了宿舍,过起了从前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做作业,一个人走走停停的生活,赵子东说林宇没变,跟从前一样孤僻,艾珏笑笑,她知道,这个漂亮少年,心已经隔了一层帘,谁也进不去了。
萧齐,我从没有你的家里搬回了宿舍,过起了一个人的生活,我以为我很快就会习惯,但事实上,没有了你,我是那么不习惯。直到现在,我才知道,原来,学校关于我们的流言,早就传来了,以前我躲躲藏藏,就怕别人说,现在,有人说了,我却一点都不怕了,你都不在了,我还有什么好怕的呢?其实也还好,我过的挺好的,真的,最多晚上一个人在半夜醒来,然后很没出息的捂着嘴哭。今天,我重新温习了我们走过的所有路,从2002年9月1日到2003年6月12日,我以为我足够坚强,回来才发现,我竟哭了一路,萧齐,我现在回忆过去,真的很后悔当初没有对你更好一点,以后,应该会有人代替我让你更幸福,可是,我多么希望那个人是我啊。
——林宇
看着要埋进作业本的林宇,赵子东担心道,“你说他每天第一个来班上,最后一个离开,以他的小身板,能不能坚持到高考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