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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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帅嘟起了自己的小嘴巴:“才不会呢,我爸办过的案子多了去了,比这稀奇古怪的都有,我的梦想,是有一天能追上我爸。”
  “所以你将来想当个公安?”
  “嗯!”贺帅使功儿点头。
  这要叫福妞知道,估计得哭死,为啥呢?
  因为在福妞的梦里,贺帅长大之后参了军,而且还是特种兵,帅的要命的那种,而且一直在望京的部队上,没有转业,肩膀上的星星逐年增加,偶尔回趟老家,福妞看着他,喜欢的眼睛里能出血,谁能想到,他现在的梦想,居然是当个小公安呢?
  贺帅趁着妹妹睡着,偷吃了一大半小盛哥哥给超生买的好东西,吃了个肚儿圆,滚去睡觉去啦。
  按陈月牙的想法,也按盛奶奶的想法,苏爱华这次肯定不会再闹离婚了,毕竟事实查清楚了,不止鲍小琳要被处理,就鲍政委也受了牵连,那一家子一时半会儿是好不了了,她的气不就出了吗?
  当然,盛成也是这么想的。
  但是,偏偏苏爱华就不这么想。
  “娘子!”自知理亏的盛成捧着那块失而复得的沉香,当然没走错门,三更半夜,摸妻子屋里道歉去了。
  当然,如他所想,妻子立刻就来了一句:“什么臭轰轰的人摸过的东西,赶紧扔了去,我不要了!”
  一大块的沉香,说不要就不要,还不是半辈子生活优渥惯出来的气性?
  “不要就不要,赶明儿,我出门的时候替你瞅一瞅,再替你买几块好的回来。”盛成说。
  家底儿是什么,不是说你奋斗一二十年攒了点存款就叫家底儿。
  而是盛成这种,经常在外面跑,这些年又是古董,古玩全是白菜价的年月,他又有门路,什么好东西找不来。
  “明儿我就搬望京去了,离婚的事儿你自己掂量,我只要儿子,我自己的体已就够我一辈子生活了,你看日子合适就扯证儿吧。”苏爱华淡淡的说。
  盛成闷了一会儿,笑着说:“婚就先别离了,离什么婚呢,你会做什么生意,等玩够了就回来,我等你。”
  丈夫虽然在笑,但那笑容里满满的轻蔑,就好像笃定她做生意绝对会赔钱一样。
  苏爱华笑了笑,也淡淡说了声:“好!”
  但她心里清楚的是,自己这一走是绝对不会再回来了的。
  跟鲍小琳相比,不信任才是他们夫妻间最大的根本。
  而不信任来自于哪儿,就来自于,盛成身边的女同志实在太多太多了,而且个个如狼似虎,就俞敏那样果断干练,能一个人开起一座服装卖场的女人,他身边有不计其数。
  而且他对所有的女同志都特别好,能照顾她们,发掘她们,给她们空间去施展自己的才华。
  唯独她。
  盛成是爱她,但也瞧不起她,觉得她就是天生的林妹妹,白素贞,只会唱戏,唱不了戏了就该当个贤妻良母。
  而这个贤妻良母,还必须应对一山还比一山高的那些女妖精们。
  其中像俞敏一样坦荡的又会有几个?
  苏小玉和鲍小琳已经叫苏爱华腻了,她现在只想做生意,可不想再跟这个柔情似水的男人歪缠下去。
  毕竟说一千句一万句,也抵不上她真正干点实事儿出来,是不是?
  第二天一早,超生一睁开眼睛,先看到的,就是插在柜子上的鲤鱼棒棒糖,啊,这个棒棒糖,超生可以吃它一天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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