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寡兽求生记[种田] 第12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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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坛部落果然不愧是大陆第一部落,不但没有因为部落富庶而对小部落不屑一顾,反而能够认真汲取小部落的经验,自己摸索尝试新的东西。
  哪怕自己不过来,也许他们根据大自然的规律摸索几年,也能掌握耕种的技术!
  陆迩走上前去蹲下来,拨了拨那些生长有些不良的植株,扒开茎叶看了看,越看神色越惊喜:“水稻?”
  水稻!
  没想到他竟然在这个地方找到了水稻!
  “这是我们之前偶尔会吃的植物。”首领介绍道,“它的穗子磨掉外壳,煮出来的味道挺不错。”
  在现代社会吃了二十多年米饭的陆迩自然清楚水稻的滋味,站起来拍掉手上的泥土,仔细端详了一下这片小田地里的生长状况,心里大概有了谱:“我知道了,我研究一下,过阵子可以把水稻的种植方法教给你们。”
  “嗯,不急,先把同化神罚废土的法子搞出来吧。”首领点点头,转头看向战,“战,你给角和绿耳安排住处。”
  战懒洋洋地答应了一声。
  跟在战后面,角凑近陆迩,小声问:“水稻好吃么?”
  “水稻的种子可以做成米饭。”陆迩也小声回答,“我跟你说过。”
  角点点头,心里产生一丝期待。
  神坛部落的帐篷比红木部落以前的要大得多,帐篷里面除了篝火所在的位置铺着石板,其他地方全都铺着柔软的兽皮,几个幼崽全都放在地上让他们自己爬都没问题。
  篝火上面架着一口石锅,锅里倒是十分干净,显然有人提前清理过。
  帐篷一边挂着不少斑斓的鸟羽编织成的装饰品,有些羽毛的长度几乎拖到地,让陆迩颇为新奇。
  陆迩抱着小白鹿坐在柔软的兽皮毯子上,让另外两个幼崽自己去玩,摸着小白鹿的耳朵环顾四周:“这边和我们红木部落的差别还挺大。”
  “嗯。”角坐下来,双手撑在身后,微微仰头,“好久没回来了。”
  “你要是想,我们可以在神坛部落多住一阵子。”
  角一愣,坐直了身子:“你不是想早些回去么?”
  之前在红木部落商量的时候,陆迩和角认真探讨过关于神坛部落和红木部落的取舍。
  陆迩自然更想住在红木部落——他之前发展的事业都在红木部落呢。
  但他也考虑到角是否想回到自己真正的老家去。
  角倒是觉得无所谓。最初他离开神坛部落的时候,经常会想什么时候才能回到家人身边去;时间久了,渐渐认识到生命之心的重要性,他也就不想了。
  现在有了彻底解决神罚和异族的办法,他想的也是能够回来探望一下亲人和朋友,要说居住反而更愿意住在已经熟悉了十多年的红木部落。
  兽人家庭之间的亲情纽带没有陆迩所知的人类那么坚固,成年之后的兽人大都要搬出家,自己独立生活。
  “嗯,我原本想的是把解决神罚的办法提供出去之后就尽快回去。”陆迩轻轻挠了挠小白鹿的下巴,嘴角泛起一丝笑意,“但是现在我改变主意了。”
  来到这里的路上,陆迩亲眼看着植被风格的变化,感觉到神坛部落这里的自然风格和红木部落十分迥异。
  “这里的气候应该偏向于热带,新的、有价值的作物一定很多。”陆迩眼神微微发亮,“我得把它们的价值都利用起来才行。”
  水稻只是一个开始。
  角看着陆迩认真而专注的样子,怎么看怎么觉得可爱,凑过来亲了亲:“那我们多住一阵。”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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