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贵女 第386节(1 / 4)
这就类似于教导孩子,是家长自己上,还是花钱送到学校去。哪怕是家长水平不错,有能力教导,一般也会选择送到学校去…实在是心力不能及啊!真要是整天围着孩子转,做教导工作,恐怕没有几个父母能受得了。送到学校就简单多了,只需要开始的时候考察好学校,以及最后验收教学成果就好了,平常的辅导的那点儿压力相对而言根本就是小事!
这其中也有一个补丁,那就是工程真的有什么问题,该怎样就是怎样,对商贾哪怕是抄家杀头都是可以的。这件事要换成是朝廷来做,质量上有问题能这样处理吗?那必然是不能啊!
“商贾不堪大任…”对于这个,就有人有反对意见了。这句话里头真心还是假意,大概是一半一半吧。这些人既觉得商贾真的不堪大用,根本承担不起这样的工程,另外也是觉得这样做就不能分润了,岂不可惜?
做工程是要花钱的,经手的人哪怕不做过分的贪腐,也能赚的盆满钵满。这就像是银行家,他们也没有贪腐,但就是靠着银行里流动的钱发了财!如果按照如今朝廷的‘潜规则’捞点儿,因为这样的大工程暴富也没什么稀奇的。
这个时候招标包出去,纵使能够在招标的时候和验收的时候赚点儿好处费,那也绝不能和朝廷做这个工程相比。
“有什么不堪大任的?”陈嫣笑着道:“我已经打听过了,这些商贾做出的保证来看,值得一试!”
反对意见的人却有些轻视,不平道:“商贾的保证如何能信?再者说了,商贾能做保证,朝廷各衙署也能做!”
听到这里,陈嫣却是似笑非笑地扫了一眼众人:“是吗?这可和我知道的不同!商贾做了保证,必然是要做到的。做不到的话,就得用自己的钱,甚至自己的命去填这个窟窿!换成是朝廷衙署,那该如何?就算最后未做到,也是轻轻放过…”
陈嫣没有直说自己的意见,但这和直说又有什么区别呢。
刘彻高坐主位,对于下面的议论本来是不置一词,保持一个公正态度的,但听到这里,也一时没有忍住,笑了。
不同于朝廷诸衙署对陈嫣,在这个问题上是有对抗性的,刘彻这个时候却是站了陈嫣这边。他也承认陈嫣说的有道理,这种事交给商贾来做,做不好了了打杀罚都可以,但如果是衙署没有做好,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朝中有的是说话的人,大事化小,小事化无,都是可以想见的后果。
说实话,站在刘彻的位置,他本人和下面的臣子关系也是很微妙的。一方面他需要这些人来办事,另一方面又相当防备他们,时时刻刻都觉得这些人是朝廷的蛀虫,会挖朝廷的墙角,挖自己的墙角…
众人就是再有心和陈嫣争个一二,听到刘彻这一声笑也争不下去了!陈嫣这一说等于是把大家的底裤给掀了!她说的这个道理,大家不是不知,只是无人能说的这么清楚,也无人敢说!
这说出来是犯忌讳,会得罪朝廷上上下下的!
真要是说了,那就是要往孤臣直臣的路子上走…而众所周知,这条路看着不错,最后的结果却大都不好。
而陈嫣不同,她本来就不是要在官场上混的人,事实上她会在刘彻身边帮忙多久也不一定。到了她该退场的时候她自然会退场…说的直接一些,平常大家约定俗成的那些潜规则,对于陈嫣来说都是无效的。
她有钱,不需要从官场上捞钱。权势什么的,更是她无疑沾染的。至于官场前途什么的,她压根儿就不是官员,谈这个就十分没意思了…总的来说,无欲则刚吧。她对官场,对其他人,甚至对刘彻都无所求,自然而然的,一些对大家都有用的规则对她就无用了。
陈嫣自己一个就让众人顶不住了,更何况刘彻这一声笑,等于是提醒了大家一件事——这位不夜翁主有着最大的靠山!她的背后是天子,所作所为得到天子支持是轻而易举!
这种情况下还能说什么呢?
最终大家也只能说,如此时靡费钱财云云…商人重利,没有赚头的事情能做?所以交给商人肯定比交给朝廷花的钱多!
陈嫣却不这样觉得,相当不留面子道:“果真如此?不见得罢!所谓招标,本就是要选开价合适的,如此最终所费也能一开始就知道。若是换成朝廷来做此事,最后花费多少我是不知,只是想来不会比商贾花费更少了。”
招标书上写明了多少就是多少,即使是后世也有契约精神。在这个时代就更别提了,皇权至上,政府和商人签合同,里面很多条款都可以倾向朝廷,保证朝廷的利益…这在后世甚至可以说是霸王条款,但在这个时代大家都不当回事。
甚至商人本身也这么觉得!
再糟糕的规则也比没有规则强!相比起不讲道理、规则朝令夕改,这样确定一些规则,彼此遵守到底,对于这个时候的商贾来说已经是很难想象的好事了!
所以最初的开价就是最后的花费,超支了也只能商贾自己想办法。换成是朝廷来做这事,或许一开始真的能开出比商贾更低的价格,但那开价就是狗屁,根本不能信的!
就像后世创始人拉投资人入伙的套路,后面如果不想前面的投资打水漂就得接着投钱……
再者说了,陈嫣真觉得找商贾来招标事情会省钱很多!就算整个工程中朝廷并不贪钱,朝廷的办事效率也很难和商贾相比。这并不是说商贾就比朝廷先进了,只能说商贾和朝廷本来就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组织模式,适应的情况也截然不同。
在重修长安的工程中,陈嫣看中了商贾的组织效率、看中了他们小而灵活的特点。
“且用商贾的话,就不用朝廷花钱了…”陈嫣最后抛出了杀手锏。 ↑返回顶部↑
这其中也有一个补丁,那就是工程真的有什么问题,该怎样就是怎样,对商贾哪怕是抄家杀头都是可以的。这件事要换成是朝廷来做,质量上有问题能这样处理吗?那必然是不能啊!
“商贾不堪大任…”对于这个,就有人有反对意见了。这句话里头真心还是假意,大概是一半一半吧。这些人既觉得商贾真的不堪大用,根本承担不起这样的工程,另外也是觉得这样做就不能分润了,岂不可惜?
做工程是要花钱的,经手的人哪怕不做过分的贪腐,也能赚的盆满钵满。这就像是银行家,他们也没有贪腐,但就是靠着银行里流动的钱发了财!如果按照如今朝廷的‘潜规则’捞点儿,因为这样的大工程暴富也没什么稀奇的。
这个时候招标包出去,纵使能够在招标的时候和验收的时候赚点儿好处费,那也绝不能和朝廷做这个工程相比。
“有什么不堪大任的?”陈嫣笑着道:“我已经打听过了,这些商贾做出的保证来看,值得一试!”
反对意见的人却有些轻视,不平道:“商贾的保证如何能信?再者说了,商贾能做保证,朝廷各衙署也能做!”
听到这里,陈嫣却是似笑非笑地扫了一眼众人:“是吗?这可和我知道的不同!商贾做了保证,必然是要做到的。做不到的话,就得用自己的钱,甚至自己的命去填这个窟窿!换成是朝廷衙署,那该如何?就算最后未做到,也是轻轻放过…”
陈嫣没有直说自己的意见,但这和直说又有什么区别呢。
刘彻高坐主位,对于下面的议论本来是不置一词,保持一个公正态度的,但听到这里,也一时没有忍住,笑了。
不同于朝廷诸衙署对陈嫣,在这个问题上是有对抗性的,刘彻这个时候却是站了陈嫣这边。他也承认陈嫣说的有道理,这种事交给商贾来做,做不好了了打杀罚都可以,但如果是衙署没有做好,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朝中有的是说话的人,大事化小,小事化无,都是可以想见的后果。
说实话,站在刘彻的位置,他本人和下面的臣子关系也是很微妙的。一方面他需要这些人来办事,另一方面又相当防备他们,时时刻刻都觉得这些人是朝廷的蛀虫,会挖朝廷的墙角,挖自己的墙角…
众人就是再有心和陈嫣争个一二,听到刘彻这一声笑也争不下去了!陈嫣这一说等于是把大家的底裤给掀了!她说的这个道理,大家不是不知,只是无人能说的这么清楚,也无人敢说!
这说出来是犯忌讳,会得罪朝廷上上下下的!
真要是说了,那就是要往孤臣直臣的路子上走…而众所周知,这条路看着不错,最后的结果却大都不好。
而陈嫣不同,她本来就不是要在官场上混的人,事实上她会在刘彻身边帮忙多久也不一定。到了她该退场的时候她自然会退场…说的直接一些,平常大家约定俗成的那些潜规则,对于陈嫣来说都是无效的。
她有钱,不需要从官场上捞钱。权势什么的,更是她无疑沾染的。至于官场前途什么的,她压根儿就不是官员,谈这个就十分没意思了…总的来说,无欲则刚吧。她对官场,对其他人,甚至对刘彻都无所求,自然而然的,一些对大家都有用的规则对她就无用了。
陈嫣自己一个就让众人顶不住了,更何况刘彻这一声笑,等于是提醒了大家一件事——这位不夜翁主有着最大的靠山!她的背后是天子,所作所为得到天子支持是轻而易举!
这种情况下还能说什么呢?
最终大家也只能说,如此时靡费钱财云云…商人重利,没有赚头的事情能做?所以交给商人肯定比交给朝廷花的钱多!
陈嫣却不这样觉得,相当不留面子道:“果真如此?不见得罢!所谓招标,本就是要选开价合适的,如此最终所费也能一开始就知道。若是换成朝廷来做此事,最后花费多少我是不知,只是想来不会比商贾花费更少了。”
招标书上写明了多少就是多少,即使是后世也有契约精神。在这个时代就更别提了,皇权至上,政府和商人签合同,里面很多条款都可以倾向朝廷,保证朝廷的利益…这在后世甚至可以说是霸王条款,但在这个时代大家都不当回事。
甚至商人本身也这么觉得!
再糟糕的规则也比没有规则强!相比起不讲道理、规则朝令夕改,这样确定一些规则,彼此遵守到底,对于这个时候的商贾来说已经是很难想象的好事了!
所以最初的开价就是最后的花费,超支了也只能商贾自己想办法。换成是朝廷来做这事,或许一开始真的能开出比商贾更低的价格,但那开价就是狗屁,根本不能信的!
就像后世创始人拉投资人入伙的套路,后面如果不想前面的投资打水漂就得接着投钱……
再者说了,陈嫣真觉得找商贾来招标事情会省钱很多!就算整个工程中朝廷并不贪钱,朝廷的办事效率也很难和商贾相比。这并不是说商贾就比朝廷先进了,只能说商贾和朝廷本来就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组织模式,适应的情况也截然不同。
在重修长安的工程中,陈嫣看中了商贾的组织效率、看中了他们小而灵活的特点。
“且用商贾的话,就不用朝廷花钱了…”陈嫣最后抛出了杀手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