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求你们给条活路吧 第54节(1 / 4)
“同一个案子,能够起诉的角度有很多,如何选择最好的角度起诉,就是我们能够为当事人做的。”
穆辞宿举了个例子,是一则偷窃相关的刑事案件。
“还记得三年前燕京拿起盗窃案吗?凌晨两点被害人从家里离开,六点回家发现窗户防盗网被剪断,被盗现金人民币一万七,房内物品有翻动迹象。”
“现场勘查,客厅电视柜旁边的酒盒表面有一枚指纹,是被告右手小指指纹。检查机关提起公诉,质控被告犯盗窃罪。但是被告一直喊冤。”
“是咱们中心接的案子吧!”昭华之前整理了穆辞宿的全部资料,所以有印象。
“对。”对于他的细心穆辞宿很满意,“那如果是你,你打算从什么角度来为被告做无罪辩护?”
“疑罪从无。”傅昭华脱口而出。
“具体呢!”穆辞宿叫他翻开自己白天给他的资料,“从第四页开始有当时监察机关提供的证据,你再仔细看一遍,然后告诉我你的打算。”
“好。”傅昭华仔细翻看了一遍,又在脑子里过了一遍自己的想法,然后才回答穆辞宿道,“我想从两个方面做无罪辩护。”
“首先是从犯罪过程来分析。”
“具体说说。”
“疑点有四个,第一,公诉方提出的证据里缺少对作案工具的描述,也没有作案工具具体是什么物件的有效推测。”
“第二,赃款去向证据不足,六点报案,当天抓捕,而所谓丢失的名酒名烟和黄金并不是能立刻销赃的东西。被告的家里也并没有搜查到相关内容。”
“第三,没有录像这些能够证明被告去过原告家里。”
“第四,被告犯罪动机不足。被告虽然生活不如原告优渥,但也并不存在无法生存的状况。没有铤而走险的必要。与此同时,被告和原告没有什么私人恩怨,甚至并不熟悉,并没有临时起意进行行窃的理由。”
穆辞宿也不评价对错,只是继续问他,“那从证据角度呢?”
作者有话要说:
傅昭华:所以我说的是对还是不对?【突然紧张】
穆辞宿:【摸头】【忍笑】
第59章 最甜的酒
“从证据角度分析就有更多的漏洞了。”
“本案主要证据都属于间接证据, 并不能相互印证。例如有邻居看见被告路过后的垃圾桶里有茅台就瓶,这些内容不能百分之百认定茅台酒瓶就是被告扔的。”
“而且本案的指纹鉴定属于孤证,并不存在完全证明犯罪的理由。原告承认被告在案发前几天曾经去过他的家里, 有可能是当时留下的,而并非是时候偷窃。即便这几天原告表示家里有清洁工来打扫过, 但是指纹有所遗漏也在所难免。”
一口气说完, 傅昭华顿了顿,询问穆辞宿, “哥, 我说的对吗?”
分明陈诉想法的时候说的有模有样, 清冷的声音也十分冷静笃定格外有说服力,可到了这句哥,就又变得柔软了起来。
穆辞宿也是无奈, “六十分吧!”
“是哪里不对?”
听声音傅昭华那头是拿起笔打算做笔记了,穆辞宿干脆给了他点时间准备,等他全都弄好了, 才严肃的对他说道,“你忘了一个最重要的基本条件。也是这个案子, 之所以最终无法确定有罪的重要疑点。”
“疑点?”
“对。第一, 你忘记了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失窃事实是否属实。” ↑返回顶部↑
穆辞宿举了个例子,是一则偷窃相关的刑事案件。
“还记得三年前燕京拿起盗窃案吗?凌晨两点被害人从家里离开,六点回家发现窗户防盗网被剪断,被盗现金人民币一万七,房内物品有翻动迹象。”
“现场勘查,客厅电视柜旁边的酒盒表面有一枚指纹,是被告右手小指指纹。检查机关提起公诉,质控被告犯盗窃罪。但是被告一直喊冤。”
“是咱们中心接的案子吧!”昭华之前整理了穆辞宿的全部资料,所以有印象。
“对。”对于他的细心穆辞宿很满意,“那如果是你,你打算从什么角度来为被告做无罪辩护?”
“疑罪从无。”傅昭华脱口而出。
“具体呢!”穆辞宿叫他翻开自己白天给他的资料,“从第四页开始有当时监察机关提供的证据,你再仔细看一遍,然后告诉我你的打算。”
“好。”傅昭华仔细翻看了一遍,又在脑子里过了一遍自己的想法,然后才回答穆辞宿道,“我想从两个方面做无罪辩护。”
“首先是从犯罪过程来分析。”
“具体说说。”
“疑点有四个,第一,公诉方提出的证据里缺少对作案工具的描述,也没有作案工具具体是什么物件的有效推测。”
“第二,赃款去向证据不足,六点报案,当天抓捕,而所谓丢失的名酒名烟和黄金并不是能立刻销赃的东西。被告的家里也并没有搜查到相关内容。”
“第三,没有录像这些能够证明被告去过原告家里。”
“第四,被告犯罪动机不足。被告虽然生活不如原告优渥,但也并不存在无法生存的状况。没有铤而走险的必要。与此同时,被告和原告没有什么私人恩怨,甚至并不熟悉,并没有临时起意进行行窃的理由。”
穆辞宿也不评价对错,只是继续问他,“那从证据角度呢?”
作者有话要说:
傅昭华:所以我说的是对还是不对?【突然紧张】
穆辞宿:【摸头】【忍笑】
第59章 最甜的酒
“从证据角度分析就有更多的漏洞了。”
“本案主要证据都属于间接证据, 并不能相互印证。例如有邻居看见被告路过后的垃圾桶里有茅台就瓶,这些内容不能百分之百认定茅台酒瓶就是被告扔的。”
“而且本案的指纹鉴定属于孤证,并不存在完全证明犯罪的理由。原告承认被告在案发前几天曾经去过他的家里, 有可能是当时留下的,而并非是时候偷窃。即便这几天原告表示家里有清洁工来打扫过, 但是指纹有所遗漏也在所难免。”
一口气说完, 傅昭华顿了顿,询问穆辞宿, “哥, 我说的对吗?”
分明陈诉想法的时候说的有模有样, 清冷的声音也十分冷静笃定格外有说服力,可到了这句哥,就又变得柔软了起来。
穆辞宿也是无奈, “六十分吧!”
“是哪里不对?”
听声音傅昭华那头是拿起笔打算做笔记了,穆辞宿干脆给了他点时间准备,等他全都弄好了, 才严肃的对他说道,“你忘了一个最重要的基本条件。也是这个案子, 之所以最终无法确定有罪的重要疑点。”
“疑点?”
“对。第一, 你忘记了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失窃事实是否属实。”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