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3 / 4)
是叶蓓艳?舒浔张张唇,那天叶蓓艳刻薄的话又在脑中回放了一轮,她说舒放可能不是妈妈亲生的、那个寡妇没准儿对强j乐在其中……舒浔此时心情复杂,揉揉太阳穴,决定还是不管那么多杂事了。
舒浔不想管了,胡皎却巴着她不放,又是撒娇又是利诱的,终于让她勉强同意去现场看看。
叶蓓艳家住在平宁区新埔路附近,舒浔刚下车,忽然被眼前一片紫色花云怔住了。她以前经常打这儿过,却不知道春末夏初时节,这一路望去竟如此梦幻美丽,一朵朵紫色小花开在树冠上,乍看之下似云似雾,间或还有点点落英掉落,繁洒青色水泥路面,以前只注意看脚下的路,街边的店,却总没想起来看一看头顶这紫云之娆。
舒浔打量着一树树怡人淡紫,以至于,当左擎苍高大的身影远远出现时,舒浔还以为这不是现实。
初夏的暖和天气,淡紫色落英缤纷里,他信步而来。versace灰白色暗纹衬衫袖子卷到手肘处,头发比上个月舒浔见到他时更短了些,干练而英俊。
胡皎看见左擎苍也愣住了,转而看看他身边的人,尴尬地叫了句“郑队。”
左擎苍早就看见这两人,此时倒是不动声色。舒浔从他解开一粒扣子的领口努力看进去,发现他的链子还在,看不清坠子。她抿了抿唇,看向别处。她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来雾桥,难道他的学生们都那么不济事,哪里有案件,都得劳烦他亲自前来协助。
“舒老师。”左擎苍淡笑开口,一本正经的称谓,可语气听得出讽刺,转而偏头朝向郑队,“这位就是我向你提到过的归国犯罪心理学专家舒浔女士,在鹭洲3.14案件中有幸搭档,称得上巾帼不让须眉,令人刮目相看。”
这种话从他嘴里说出,外人只觉得礼貌得当,舒浔觉得四周寒气横生,他若真这么想,除非山无棱天地合。一段时间不见,他竟又学会明褒暗贬那一套,或许,因为这里是雾桥,所以他为当年而怨气横生。
胡皎惊讶地看向舒浔,那眼神分明在问“你们不是分了吗,现在是什么状况”?
舒浔不爽地白了左擎苍一样,扔给胡皎一个“听他瞎掰”的眼神。
“左教授好像名侦探柯南,总在案发现场辛苦奔波。”舒浔不理会他表面恭敬实际虚假的吹捧,直接一句话杀了过去。很明显,说他是个扫把星,走到哪里,哪里就至少有一起凶杀案。
“舒老师抬举我,可惜,我今早才下飞机。”左擎苍听出了她的意思,不慌不忙一句撇清,另一层意思是,我比你晚出现在雾桥,不知道谁才是扫把星。
舒浔当没听见。
然而犯罪分子各地都有,谁出现在什么地方,和犯罪分子作不作案并没有直接关系。两大专家再次重聚,早就从鹭洲公安那边听说他二人在侦破3.14案件时的神迹,雾桥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郑焕书心里暗爽得不行。其实他并没有向领导汇报请求专家协助,可上头领导说中刑大的左擎苍教授因论文调研需要,将到各地参与系列杀人案的研究和破获,恰好雾桥有这类案件正在侦破,就让他们逐级做好迎接左教授的准备。郑焕书没想到,雾桥藏龙卧虎,舒浔竟然就是本地人。
胡皎不知道自己现在还能不能把舒浔带到现场去,站在原地无奈地抓后脑勺。郑队上来跟舒浔握手时,感慨地说:“没想到舒老师这样年轻漂亮!听左教授说,您也在从事这方面论文的研究。作为一线,我们配合专家是应该的,您跟小胡也要去现场?不如就一起走吧。”
胡皎喜形于色,拉着舒浔就走。
舒浔回头不满地看了左擎苍一眼,她的论文写什么他知道?不知道还跟别人胡说八道,以前没看出来他这么八卦。八成又想跟她斗,来证明她即使出国留学几年,也仍然比不上他。
居心叵测。
进了居民楼,郑队和胡皎挤在门口开门,舒浔有意和左擎苍拉开距离,故意落在后面,楼梯拐角处,见他站在比她高几台阶的地方,居高临下,面对着她。他本来就高,这下子舒浔抬头看他一眼都懒得昂首,只顾绕过他。他右手一抬,挡住她的去路。舒浔只平视他腕间戴着的黑色手表,进而看见他手心里的疤痕。
他左手有了动作,飞快地从她发顶拈了个什么东西,玩笑似的捏在拇指和食指之间,定睛一看,才发现那是外面树上的淡紫色小花,不知什么时候也落了一个在她头上。
舒浔拍了拍流海,确定头上没有花瓣后,继续上楼。
以前,中刑大搞什么摄影比赛,舒浔拿个相机左拍拍,右拍拍,拍回一大堆谈不上艺术价值的照片,却还自以为是拿给他看,拜托他帮忙挑一张参选,其实,是想找个机会多跟他说几句话。辩论赛之后,他俩关系谈不上融洽,但谁都看得出来舒浔喜欢他,用她那简单粗暴的方式——多给他找不愉快。
他看了她拍回来的百来张照片,还真的挑出来一张。不知哪里的残破台阶,可能刚下过一场急雨,打落了许多花瓣,凌乱散落满台阶。她可能就趴台阶下往上拍,镜头里有满眼落英,又有不远处蜿蜒树枝上依旧盛开着的几朵红花。谈不上角度,谈不上构图,也谈不上意境。然而他挑出来,用ps将色调调得黄了些,显得沧桑了。起了个标题,替她传给了投稿邮箱。
一个月后的评比结果出来,舒浔没想到自己还获了个二等奖。那张照片被挂在学校网站上,写着:
二等奖作品《最是人间留不住》 拍摄:舒浔
评委说,此景常有,能感悟此意境者不常有。标题极为贴切,犹抱琵琶半遮面,深长意味都在后半句。
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
也不知道她还记得多少,又或许已经忘了这个“典故”。
难道,终究是留不住? ↑返回顶部↑
舒浔不想管了,胡皎却巴着她不放,又是撒娇又是利诱的,终于让她勉强同意去现场看看。
叶蓓艳家住在平宁区新埔路附近,舒浔刚下车,忽然被眼前一片紫色花云怔住了。她以前经常打这儿过,却不知道春末夏初时节,这一路望去竟如此梦幻美丽,一朵朵紫色小花开在树冠上,乍看之下似云似雾,间或还有点点落英掉落,繁洒青色水泥路面,以前只注意看脚下的路,街边的店,却总没想起来看一看头顶这紫云之娆。
舒浔打量着一树树怡人淡紫,以至于,当左擎苍高大的身影远远出现时,舒浔还以为这不是现实。
初夏的暖和天气,淡紫色落英缤纷里,他信步而来。versace灰白色暗纹衬衫袖子卷到手肘处,头发比上个月舒浔见到他时更短了些,干练而英俊。
胡皎看见左擎苍也愣住了,转而看看他身边的人,尴尬地叫了句“郑队。”
左擎苍早就看见这两人,此时倒是不动声色。舒浔从他解开一粒扣子的领口努力看进去,发现他的链子还在,看不清坠子。她抿了抿唇,看向别处。她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来雾桥,难道他的学生们都那么不济事,哪里有案件,都得劳烦他亲自前来协助。
“舒老师。”左擎苍淡笑开口,一本正经的称谓,可语气听得出讽刺,转而偏头朝向郑队,“这位就是我向你提到过的归国犯罪心理学专家舒浔女士,在鹭洲3.14案件中有幸搭档,称得上巾帼不让须眉,令人刮目相看。”
这种话从他嘴里说出,外人只觉得礼貌得当,舒浔觉得四周寒气横生,他若真这么想,除非山无棱天地合。一段时间不见,他竟又学会明褒暗贬那一套,或许,因为这里是雾桥,所以他为当年而怨气横生。
胡皎惊讶地看向舒浔,那眼神分明在问“你们不是分了吗,现在是什么状况”?
舒浔不爽地白了左擎苍一样,扔给胡皎一个“听他瞎掰”的眼神。
“左教授好像名侦探柯南,总在案发现场辛苦奔波。”舒浔不理会他表面恭敬实际虚假的吹捧,直接一句话杀了过去。很明显,说他是个扫把星,走到哪里,哪里就至少有一起凶杀案。
“舒老师抬举我,可惜,我今早才下飞机。”左擎苍听出了她的意思,不慌不忙一句撇清,另一层意思是,我比你晚出现在雾桥,不知道谁才是扫把星。
舒浔当没听见。
然而犯罪分子各地都有,谁出现在什么地方,和犯罪分子作不作案并没有直接关系。两大专家再次重聚,早就从鹭洲公安那边听说他二人在侦破3.14案件时的神迹,雾桥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郑焕书心里暗爽得不行。其实他并没有向领导汇报请求专家协助,可上头领导说中刑大的左擎苍教授因论文调研需要,将到各地参与系列杀人案的研究和破获,恰好雾桥有这类案件正在侦破,就让他们逐级做好迎接左教授的准备。郑焕书没想到,雾桥藏龙卧虎,舒浔竟然就是本地人。
胡皎不知道自己现在还能不能把舒浔带到现场去,站在原地无奈地抓后脑勺。郑队上来跟舒浔握手时,感慨地说:“没想到舒老师这样年轻漂亮!听左教授说,您也在从事这方面论文的研究。作为一线,我们配合专家是应该的,您跟小胡也要去现场?不如就一起走吧。”
胡皎喜形于色,拉着舒浔就走。
舒浔回头不满地看了左擎苍一眼,她的论文写什么他知道?不知道还跟别人胡说八道,以前没看出来他这么八卦。八成又想跟她斗,来证明她即使出国留学几年,也仍然比不上他。
居心叵测。
进了居民楼,郑队和胡皎挤在门口开门,舒浔有意和左擎苍拉开距离,故意落在后面,楼梯拐角处,见他站在比她高几台阶的地方,居高临下,面对着她。他本来就高,这下子舒浔抬头看他一眼都懒得昂首,只顾绕过他。他右手一抬,挡住她的去路。舒浔只平视他腕间戴着的黑色手表,进而看见他手心里的疤痕。
他左手有了动作,飞快地从她发顶拈了个什么东西,玩笑似的捏在拇指和食指之间,定睛一看,才发现那是外面树上的淡紫色小花,不知什么时候也落了一个在她头上。
舒浔拍了拍流海,确定头上没有花瓣后,继续上楼。
以前,中刑大搞什么摄影比赛,舒浔拿个相机左拍拍,右拍拍,拍回一大堆谈不上艺术价值的照片,却还自以为是拿给他看,拜托他帮忙挑一张参选,其实,是想找个机会多跟他说几句话。辩论赛之后,他俩关系谈不上融洽,但谁都看得出来舒浔喜欢他,用她那简单粗暴的方式——多给他找不愉快。
他看了她拍回来的百来张照片,还真的挑出来一张。不知哪里的残破台阶,可能刚下过一场急雨,打落了许多花瓣,凌乱散落满台阶。她可能就趴台阶下往上拍,镜头里有满眼落英,又有不远处蜿蜒树枝上依旧盛开着的几朵红花。谈不上角度,谈不上构图,也谈不上意境。然而他挑出来,用ps将色调调得黄了些,显得沧桑了。起了个标题,替她传给了投稿邮箱。
一个月后的评比结果出来,舒浔没想到自己还获了个二等奖。那张照片被挂在学校网站上,写着:
二等奖作品《最是人间留不住》 拍摄:舒浔
评委说,此景常有,能感悟此意境者不常有。标题极为贴切,犹抱琵琶半遮面,深长意味都在后半句。
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
也不知道她还记得多少,又或许已经忘了这个“典故”。
难道,终究是留不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