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归 第34节(3 / 4)
今晚的他,显得疏远而且高傲。
今晚的tita涂着鲜艳如血的红唇,仍点了水晶泪滴。但他笼罩在那金色的光芒里,与以往哀绝的气质不同,此刻他看起来那样昂贵,那样高不可攀。
所以当他唱出这样的下流词儿,台下激动不已,不断哄闹着——
“给你吃啊,tt。”
“大xx,想不想吃……”
……
高傲的男人不为所动,唱歌时嘴角微微翘起,似有若无一丝嘲讽的笑。下流和高傲同时在他身上淋漓尽致地呈现,他才是这爱情游戏的女王。
他继续唱——
像吃棉花糖,吃掉你的自由
像吃冰激凌,吃掉你的爱情
像吃草莓蛋糕,吃掉你的忧伤
当我不再爱你,我就将你吐出来
当我不再爱你,我就将你吐出来
像狗吐出它,嚼不烂的骨头
……
男人坐在阴影当中,目光犹如针尖紧紧锁定舞台,辛辣的酒精从舌尖蔓延到喉咙,他试图撇开所有的怒和怨、爱与恨,试图从台上的男人身上读出一点他的真实。
陆明臣因忍受不了丈夫对他的应付,又怕自己再急火上头,干出点什么不理智的事情,干脆离家出走,已经一周了。
丈夫很谨慎,在他离开后第三天,才来queen表演,今天才是第二场。上一次是下午,这一回是晚上。
看着台上唱着这种词儿,特别是这样一幅模样的丈夫,实在很难将他和平日里那个软得有些懦弱的男人联系起来。今晚的他,像一个s女王,手里只差一根皮鞭,或许不需要也行,他脚上的高跟鞋也能惩罚那些恶心扭曲灵魂。
这是他丈夫的真实吗?咬紧的牙关绷紧了男人的面皮。一定不是的,这是表演,不是现实。可丈夫面对他时,又何尝不是在表演?
不,他至少也看到了一点点真实。丈夫的右手腕上,明明白白地戴着他那两只梵克雅宝的手镯。他握着话筒时,那镯子便滑到小臂中间,举起手臂舞动时,那镯子便在灯光下折射出金色的光。似乎心知肚明自己有多么漂亮,那黑网纱罩后的目光,也时不时从举起的手腕上掠过。
丈夫喜欢他送的手镯!
明明他只是想慢慢试探出丈夫是否真的想成为一个女人,这种对女性首饰的喜欢是他不想看到的。但也是这点喜欢,成了这众多虚假的表演中,对他唯一真实的慰藉——丈夫终于喜欢了一件他送的礼物。
陆明臣咽了几口唾沫,也不知道是酒精还是激动,他眼眶有些发热。
这首歌听完,下一首要等压轴了。
陆明臣提前出来,拿了手机,去附近一家福林记买了一些丈夫喜欢的蛋糕,又给唐驰打电话,让他过来帮忙送到后台。
从第一次开始,这一两个月以来,唐驰已经帮他送过不下二十次了。也不知道他这个助理怎么每次都能混进去,有几回陆明臣觉得麻烦,让店员送,无论如何都送不进去。
或许是同情他们老板的遭遇,唐驰对他这个请求往往有求必应。很快他们在酒吧门口碰了面,陆明臣把东西递给他。
“真的很感谢你,一会儿我请你吃宵夜吧。”
“不用客气的,陆哥。”接着年轻男人叹了口气,“其实我觉得你老公可能从来都没有吃过你送的蛋糕。我去那么多次,和他们后台好多人都熟了,他们都说tita不会要客人送的东西,也不会搭理客人,让我别白费力气。 ↑返回顶部↑
今晚的tita涂着鲜艳如血的红唇,仍点了水晶泪滴。但他笼罩在那金色的光芒里,与以往哀绝的气质不同,此刻他看起来那样昂贵,那样高不可攀。
所以当他唱出这样的下流词儿,台下激动不已,不断哄闹着——
“给你吃啊,tt。”
“大xx,想不想吃……”
……
高傲的男人不为所动,唱歌时嘴角微微翘起,似有若无一丝嘲讽的笑。下流和高傲同时在他身上淋漓尽致地呈现,他才是这爱情游戏的女王。
他继续唱——
像吃棉花糖,吃掉你的自由
像吃冰激凌,吃掉你的爱情
像吃草莓蛋糕,吃掉你的忧伤
当我不再爱你,我就将你吐出来
当我不再爱你,我就将你吐出来
像狗吐出它,嚼不烂的骨头
……
男人坐在阴影当中,目光犹如针尖紧紧锁定舞台,辛辣的酒精从舌尖蔓延到喉咙,他试图撇开所有的怒和怨、爱与恨,试图从台上的男人身上读出一点他的真实。
陆明臣因忍受不了丈夫对他的应付,又怕自己再急火上头,干出点什么不理智的事情,干脆离家出走,已经一周了。
丈夫很谨慎,在他离开后第三天,才来queen表演,今天才是第二场。上一次是下午,这一回是晚上。
看着台上唱着这种词儿,特别是这样一幅模样的丈夫,实在很难将他和平日里那个软得有些懦弱的男人联系起来。今晚的他,像一个s女王,手里只差一根皮鞭,或许不需要也行,他脚上的高跟鞋也能惩罚那些恶心扭曲灵魂。
这是他丈夫的真实吗?咬紧的牙关绷紧了男人的面皮。一定不是的,这是表演,不是现实。可丈夫面对他时,又何尝不是在表演?
不,他至少也看到了一点点真实。丈夫的右手腕上,明明白白地戴着他那两只梵克雅宝的手镯。他握着话筒时,那镯子便滑到小臂中间,举起手臂舞动时,那镯子便在灯光下折射出金色的光。似乎心知肚明自己有多么漂亮,那黑网纱罩后的目光,也时不时从举起的手腕上掠过。
丈夫喜欢他送的手镯!
明明他只是想慢慢试探出丈夫是否真的想成为一个女人,这种对女性首饰的喜欢是他不想看到的。但也是这点喜欢,成了这众多虚假的表演中,对他唯一真实的慰藉——丈夫终于喜欢了一件他送的礼物。
陆明臣咽了几口唾沫,也不知道是酒精还是激动,他眼眶有些发热。
这首歌听完,下一首要等压轴了。
陆明臣提前出来,拿了手机,去附近一家福林记买了一些丈夫喜欢的蛋糕,又给唐驰打电话,让他过来帮忙送到后台。
从第一次开始,这一两个月以来,唐驰已经帮他送过不下二十次了。也不知道他这个助理怎么每次都能混进去,有几回陆明臣觉得麻烦,让店员送,无论如何都送不进去。
或许是同情他们老板的遭遇,唐驰对他这个请求往往有求必应。很快他们在酒吧门口碰了面,陆明臣把东西递给他。
“真的很感谢你,一会儿我请你吃宵夜吧。”
“不用客气的,陆哥。”接着年轻男人叹了口气,“其实我觉得你老公可能从来都没有吃过你送的蛋糕。我去那么多次,和他们后台好多人都熟了,他们都说tita不会要客人送的东西,也不会搭理客人,让我别白费力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