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吾家有女嫌狼小(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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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鱼”就倒插在火堆旁边,上面的血迹已经干涸,岚身上全部是泥水和鲜血的混合物,衣服早已成了碎布条,熊周甚至看到她后背上那一道“彡”形伤痕。
  岚看着熊周已经醒来,满脸的喜悦,将熊周搀扶着坐下,连忙回到火堆前,因为害怕会把这只狗烤焦。
  这个连鸡都不敢杀的少女,头也没有回,朝她的少爷抱怨道:“少爷,这条狗好凶的...”
  熊周嘴唇翕动了几下,话没说出来,全部往上涌,将泪腺之中滚烫的液体不断往外推,而火堆上的那头雄狼,滴滴答答的流着金黄的油。
  “少爷,别人都说狗肉邪气,咱们吃一点点就好了,岚下次给少爷掏鸟蛋吃。”
  “嗯。”
  这是熊周吃过的,最美味的一顿,虽然是他最讨厌吃的,狼肉。
  岚实在太累,用雨水清洗了之后,缩在熊周的大腿上,很快就睡着了,嘴角还带着笑容,或许正在高兴,因为自己终于可以照顾少爷而开心。
  “水鱼”薄若蝉翼,放在火上没多久就变得通红,就像城中大户装点窗格的西洋红琉璃。
  熊周将“水鱼”用力压在伤口上,嗤嗤嗤的声音很细微,但他却仍旧担心会打扰岚的梦。
  这是逍遥子最后的一个秘密据点,也是熊周送他离开的地方,这个男人总是嘱托熊周,说自己活得不好看,但一定要死得洒脱,坚持要将自己的骨灰撒到他心中那个地方。
  熊周还取笑这个老头儿,笑他说得好听,其实就是怕被人挖坟鞭尸,那老头儿脸色愤怒,大声反驳道:“信不信我打十个!”
  沉默。
  熊周很严肃,对这个虽然四十岁了,但仍旧很帅气的老头子说了四个字:“师父,走好。”
  现在,他带着岚回到这个地方,来到木屋的后面,那个土包上面的桃枝已经抽芽,来年说不定会满树红艳。
  熊周用水鱼将小桃移开,挖开土包,取出了里面的木箱子,箱子里是逍遥子的遗物。
  衣服的气息似乎还在,还是熊周每天晚上都能闻到的那种味道,除此之外,就是一枚铁牌,还有一柄食指长短的钥匙。
  “他们要找的,是钥匙,还是铁牌?”
  这不是熊周优先考虑的问题,他将东西贴身收好,然而抓鱼,用石子打落飞鸟,摘来野菜香草,还有水嫩多汁的野果,就好像森林是他的后厨和菜窖。
  他跟岚过起了小日子,等着伤势复原,等着初八的到来。
  他觉得应该教岚学剑,但他只会一招,逍遥子说过,除了这一剑,不准熊周学其他招式,但没有说过熊周不准将招式记下来,而且教给别人。
  他努力的回忆着逍遥子的每一个动作,他杀人的动作,他一遍一遍的重复这些动作,然后再让岚一遍又一遍的重复这些动作,虽然不知道有没有效,但岚很快乐。
  只要她快乐,那应该就是有效了。
  “夜雨”的丢失,让熊周不得不重新用起了木剑,面具的丢失,让熊周不得不再次想起罗克敌的刀。
  廿四日,露微凉,熊周带着岚离开,并将木屋烧成灰烬。
  他带着一个有爱的少女,去寻找那个有趣的少女,并,取回夜雨和面具。
  ————
  袁至罡是个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所以他很讨厌牢房,特别是动用私刑的牢房。
  这个男人唯一完整的地方,应该是嘴里那口黄牙,还有那一成不变的傻笑,袁至罡很讨厌这口黄牙,还有这样的笑容。
  笑容毁不掉,他就想将黄牙全部捣乱,但想想还是算了,怕弄脏了刑具。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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