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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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突然萌生了想娶她的念头,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但这个念头,却让他兴奋,让他重新燃起了生的意志。也许是,她从此就再也不能离开他了吧。
  但她却警惕起来,说:“你想做什么?”
  顾珩又是一笑,他低声说:“阿沅,等我好了以后。你嫁给我如何?”
  他身为魏永侯世子,也许回去之后,就已经变成了魏永侯爷。她嫁给他,是绝不会吃亏的。
  “嫁……什么嫁的!你整天在想什么!”她一向聪明伶俐的人,居然有点结巴。最后趁他不注意的时候,踩了他一脚,然后跑了。
  但是第二天,她又来了,那时候他正靠着屋檐下的廊柱晒太阳。他长得好看。虽然他现在面容落魄,胡子拉渣,还在边疆被晒得很黑。但是他仍然好看。
  “我的眼睛还没有好。”他说,“看不清你是什么样子,你能告诉我吗。”
  “我长得极丑。”她幽幽地说,“那你还要娶我吗?”
  顾珩这十多年来,多得是被人爱慕,美与丑对他来说并不重要。但他仍然说:“若你太丑便罢了。”
  她哼了一声。
  其实顾珩是知道她好看的,就算他看不清楚她的脸,却也能感觉到她的神态,能触及到她的肌肤。以及知道她纤秾合度,抱在怀里柔若无骨。
  他也知道,她其实是有些喜欢他的。否则何以每天都来。
  “我想好起来。”顾珩说,“你能不能帮我?”
  好起来之后,他可以回家,叫母亲为他提亲。不管她是什么身世,是什么容貌,他都会娶她。
  她便开始积极地给他治眼睛,但是一直都没有起效。她就略有些沮丧,说:“我很快要离开这里了,你若再好不起来,我就真的不能来了。”
  “你要回哪里?”他有些紧张。
  “家里。父亲说边疆太危险,我该回去了。”但她始终没告诉他,她的家是哪里,父亲又是谁。
  后来每每想到这里,顾珩最痛心之处莫过于,他从来不知道她的一个确切的信息。只知道她在山西,她的父亲大概也是一个将士,但她身边没什么人跟随。唯独的一个丫头,还只见过一次就被关起来了。
  后来有一日,她真的再也没有来。但是留下了足够的银子,给他治眼睛。
  那一晚,他追出去空地十余里。直到找不到回去的路,也找不到她在何处。天地苍茫,他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不知道该去哪里找。天空下起暴雨,他跌倒在泥泞的草地里,就这么过了一夜。
  第二天起来时,他竟然就看得清楚东西了,眼前的那片猩红,终于消散了。
  顾珩最后去看大夫时,大夫告诉他:“心结需心结治。你原因别的郁结于心,目不能视。如今你郁结已散,自然能看见了。”
  但其实顾珩觉得,并不是因为如此。
  因为战场厮杀,血流成河和父亲的死。所以他眼前总是猩红看不清。而如今能看清了,是因为他要去找她,他一定要找到她。
  这眼疾,也是因她而好的。
  后来顾珩在山西边境花费了两年,却一点也没有找到她的踪迹。她似乎从未存在过,消失得干干净净。
  他在边疆建功立业,希望扩大自己的势力,能因此发现她。
  所以二十二岁这年,他立下赫赫战功,甚至超过了他的祖父,成为最年轻的都督佥事。
  而正因为如此,萧太后反而看重了他。因他之前曾和丹阳县主有婚约,便想他延续这个婚约,娶这个京城第一贵女,家族权势已经大到可以威胁皇权的丹阳县主。
  当时,不管母亲怎么劝,如何告诉他,丹阳县主是个何等美人,高贵的身份,锦衣玉食地长大。他都不喜欢,他想娶的只有她。那个山西边境上,一个普通的小姑娘。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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