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1 / 4)
为了践行这个计划,屠欣这三个月里都在想着新菜品,首先就是炸类食物。
炸类的食物在屠欣上辈子就非常受欢迎,无数爱美的女性,一边流着泪减肥,一边还忍不住吃着油炸食品,由此可见这些东西的魅力了。
屠欣先前计划着直接开店,是没有想着这个的,因为她上辈子很多烧烤用的食材现在都没有,还需要她自己操作,关键是很多她都不会,但是现在她的想法跟以前不一样了,她可以只卖她会做的啊!这个时代又没有人做这个东西,她没有竞争对手,所以她也没必要把所有烧烤用的食材都备齐啊!甚至如果她乐意,她只用选择其中一样就足够了。
提起来油炸的食品,屠欣其实最喜欢的是川香鸡柳,她上辈子经常在超市里买速冻的鸡柳,拿回家自己炸,她嫌弃外面炸的时候油用的次数太多,不干净。但是很可惜,屠欣上辈子从没有对川香鸡柳的制作过程有过任何的好奇,所以屠欣不知道川香鸡柳怎么做。但是不会做川香鸡柳,屠欣会做那种用来炸的鸡柳啊!
犹记得,满大街都是炸鸡柳的盛况啊!屠欣那个时候,无论走到街上的哪个地方,街上必定会飘散着炸鸡柳的香味,基本上每条街都有一个写着“台湾无骨鸡柳”小推车,生意必定特别好。屠欣不知道是全国都被无骨鸡柳荼毒了,还是只有她那个小县城格外泛滥,反正就是它的风靡让屠欣没忍住探索了一下它的做法,现在屠欣无比地庆幸。
屠欣打算推出来的第一个菜品就是无骨鸡柳。说是无骨鸡柳其实并不准确,因为无骨鸡柳必须是鸡脯肉才可以,但是这个放在屠欣这里一点都不现实,首先定价不会太高,一只鸡的鸡脯肉能有多少呢?其他的肉怎么办呢?显然,她的铺子没有消耗其他鸡肉的能力。
所以,她并没有打算做真正的无骨鸡柳,她卖的只能说是鸡柳。
屠欣搬家之前特地在村子里买了两只鸡,打算先尝试一下。
鸡柳其实十分好做,**柳需要鸡肉,盐,鸡蛋,胡椒粉,面包糠,其中面包糠有点难弄,毕竟这个时代没有面包,但是屠欣清楚,面包糠其实是可以用馒头渣代替的。
要腌制鸡柳,首先一定要把鸡肉拍软的,屠欣把鸡骨头都弄下来,只留下鸡肉,拿着刀开始拍,没拍了两下王子阳就接替了她。
把鸡肉拍软了之后就可以往里头放胡椒粉,淀粉之类的调料了,最重要的还有鸡蛋清,王子阳拍鸡肉的时候,屠欣就在边上把鸡蛋黄跟鸡蛋清分离,一边弄一边想着要自己弄一个蛋清蛋黄分离器,其实也很简单,找一个勺子中间戳几个洞就行了。
拌好的鸡柳放上半个小时就差不多了,然后再将蛋黄拌匀,所有鸡柳都粘上蛋液,最后再撒上面包屑。
最后再小火炸就行了。吃过鸡柳的都清楚,这个鸡柳它的味道是非常浓的,还没炸好,闻着味道刘利就过来了。
刘利知道屠欣最近在实验新菜品,一闻着这边的味道,刘利就清楚屠欣一定是弄出了什么好吃的东西。
刘利的口腹之欲并没有那么厉害,但是他想知道铺子将来的菜品是什么。只是根据这个味道,刘利心里面就多了几分信心。
刘利对这个饭馆有着不次于屠欣的感情,这个饭馆的建成也有他的一份努力,他希望饭馆越来越好。至于赎身,他现在倒是觉得无所谓了,屠欣一家也没把他当做仆人,很尊重他。他也没有什么亲人,估计以后也不会有后代,所以是不是奴籍,根本不重要。
炸好的鸡柳,泛着金黄色的油光,香味扑鼻,刘利想着,这估计又是一道跟肉夹馍一样的热款。
屠欣用洁白的盘子将鸡柳盛出来,推到刘利面前。“利叔,尝尝怎么样?”屠欣还是非常相信刘利的味觉的。
刘利尝过之后说好,鸡柳的味道确实很棒,经过刘利点头的屠欣方才有点放下心来,因为并不是用鸡胸肉做的,所以尽管知道可以做,到心里到底有点不放心。
放下心之后屠欣就给王子阳夹了一块。“尝尝。”
王子阳就笑,吃完也是点头说好吃。得到了全家人好评的屠欣就多了几分信心。
二十四,屠欣的小店就开张了,屠欣没有请人给吹喇叭什么的,就这么悄无声息地开张了,很多路过这里的人都知道,那家装修了三个月的街角的铺子终于开张了!听说,这家就是之前在五谷街里卖肉夹馍的那个小姑娘开的。
哦,对,现在已经不是小姑娘了,她已经成亲了,那个小姑娘的小丈夫哦,长的可真俊!
小姑娘原来卖肉夹馍的小车子就在铺子窗户根上呢!肉夹馍还在,就是原来卖炒面的地方现在卖的好像是炸的东西。
听说了这个消息的老客户,就闻风来到这个地方了。
“闺女啊!你这个卖的什么东西?”那个常来买肉夹馍的胖婶子指着鸡柳问屠欣。
屠欣卖肉夹馍,王子阳站在她旁边卖鸡柳第一回卖鸡柳,没敢准备太多,就是买的两只鸡,两只鸡就十来斤,再除去四只鸡腿,鸡皮,还有一些内脏,也就差不多五斤左右的鸡肉。
“婶子,这个是鸡柳,按份算得,一份十个大钱。”屠欣说。这个鸡柳算是屠欣准备的奢侈品了,价钱算是最高的了。毕竟卖鸡的还是比较少的,鸡柳的处理也比较麻烦,价钱便宜了,她也不好收拾。
胖婶子咂咂嘴,不过也习惯了屠欣家的东西都格外贵,她心里有点期待,这么贵,估计特别好吃。不过她也就这样想想,思考一下还是没要。十个大钱,太贵了,味道还不确定,她还是吃她最喜欢的肉夹馍吧!这么多天没吃过肉夹馍了,还真是想呢!
她嫌贵,总有人不嫌弃贵,比如那位锦衣公子,他从那边屠欣摊子不开他就清楚屠欣要开铺子了,甚至连在哪里开铺子他都清楚,所以又到了固定的时间点,他就来了,终于不是露天的桌椅板凳了,其实他有点开心,不过他脸上始终没有什么表情,别人也不清楚。 ↑返回顶部↑
炸类的食物在屠欣上辈子就非常受欢迎,无数爱美的女性,一边流着泪减肥,一边还忍不住吃着油炸食品,由此可见这些东西的魅力了。
屠欣先前计划着直接开店,是没有想着这个的,因为她上辈子很多烧烤用的食材现在都没有,还需要她自己操作,关键是很多她都不会,但是现在她的想法跟以前不一样了,她可以只卖她会做的啊!这个时代又没有人做这个东西,她没有竞争对手,所以她也没必要把所有烧烤用的食材都备齐啊!甚至如果她乐意,她只用选择其中一样就足够了。
提起来油炸的食品,屠欣其实最喜欢的是川香鸡柳,她上辈子经常在超市里买速冻的鸡柳,拿回家自己炸,她嫌弃外面炸的时候油用的次数太多,不干净。但是很可惜,屠欣上辈子从没有对川香鸡柳的制作过程有过任何的好奇,所以屠欣不知道川香鸡柳怎么做。但是不会做川香鸡柳,屠欣会做那种用来炸的鸡柳啊!
犹记得,满大街都是炸鸡柳的盛况啊!屠欣那个时候,无论走到街上的哪个地方,街上必定会飘散着炸鸡柳的香味,基本上每条街都有一个写着“台湾无骨鸡柳”小推车,生意必定特别好。屠欣不知道是全国都被无骨鸡柳荼毒了,还是只有她那个小县城格外泛滥,反正就是它的风靡让屠欣没忍住探索了一下它的做法,现在屠欣无比地庆幸。
屠欣打算推出来的第一个菜品就是无骨鸡柳。说是无骨鸡柳其实并不准确,因为无骨鸡柳必须是鸡脯肉才可以,但是这个放在屠欣这里一点都不现实,首先定价不会太高,一只鸡的鸡脯肉能有多少呢?其他的肉怎么办呢?显然,她的铺子没有消耗其他鸡肉的能力。
所以,她并没有打算做真正的无骨鸡柳,她卖的只能说是鸡柳。
屠欣搬家之前特地在村子里买了两只鸡,打算先尝试一下。
鸡柳其实十分好做,**柳需要鸡肉,盐,鸡蛋,胡椒粉,面包糠,其中面包糠有点难弄,毕竟这个时代没有面包,但是屠欣清楚,面包糠其实是可以用馒头渣代替的。
要腌制鸡柳,首先一定要把鸡肉拍软的,屠欣把鸡骨头都弄下来,只留下鸡肉,拿着刀开始拍,没拍了两下王子阳就接替了她。
把鸡肉拍软了之后就可以往里头放胡椒粉,淀粉之类的调料了,最重要的还有鸡蛋清,王子阳拍鸡肉的时候,屠欣就在边上把鸡蛋黄跟鸡蛋清分离,一边弄一边想着要自己弄一个蛋清蛋黄分离器,其实也很简单,找一个勺子中间戳几个洞就行了。
拌好的鸡柳放上半个小时就差不多了,然后再将蛋黄拌匀,所有鸡柳都粘上蛋液,最后再撒上面包屑。
最后再小火炸就行了。吃过鸡柳的都清楚,这个鸡柳它的味道是非常浓的,还没炸好,闻着味道刘利就过来了。
刘利知道屠欣最近在实验新菜品,一闻着这边的味道,刘利就清楚屠欣一定是弄出了什么好吃的东西。
刘利的口腹之欲并没有那么厉害,但是他想知道铺子将来的菜品是什么。只是根据这个味道,刘利心里面就多了几分信心。
刘利对这个饭馆有着不次于屠欣的感情,这个饭馆的建成也有他的一份努力,他希望饭馆越来越好。至于赎身,他现在倒是觉得无所谓了,屠欣一家也没把他当做仆人,很尊重他。他也没有什么亲人,估计以后也不会有后代,所以是不是奴籍,根本不重要。
炸好的鸡柳,泛着金黄色的油光,香味扑鼻,刘利想着,这估计又是一道跟肉夹馍一样的热款。
屠欣用洁白的盘子将鸡柳盛出来,推到刘利面前。“利叔,尝尝怎么样?”屠欣还是非常相信刘利的味觉的。
刘利尝过之后说好,鸡柳的味道确实很棒,经过刘利点头的屠欣方才有点放下心来,因为并不是用鸡胸肉做的,所以尽管知道可以做,到心里到底有点不放心。
放下心之后屠欣就给王子阳夹了一块。“尝尝。”
王子阳就笑,吃完也是点头说好吃。得到了全家人好评的屠欣就多了几分信心。
二十四,屠欣的小店就开张了,屠欣没有请人给吹喇叭什么的,就这么悄无声息地开张了,很多路过这里的人都知道,那家装修了三个月的街角的铺子终于开张了!听说,这家就是之前在五谷街里卖肉夹馍的那个小姑娘开的。
哦,对,现在已经不是小姑娘了,她已经成亲了,那个小姑娘的小丈夫哦,长的可真俊!
小姑娘原来卖肉夹馍的小车子就在铺子窗户根上呢!肉夹馍还在,就是原来卖炒面的地方现在卖的好像是炸的东西。
听说了这个消息的老客户,就闻风来到这个地方了。
“闺女啊!你这个卖的什么东西?”那个常来买肉夹馍的胖婶子指着鸡柳问屠欣。
屠欣卖肉夹馍,王子阳站在她旁边卖鸡柳第一回卖鸡柳,没敢准备太多,就是买的两只鸡,两只鸡就十来斤,再除去四只鸡腿,鸡皮,还有一些内脏,也就差不多五斤左右的鸡肉。
“婶子,这个是鸡柳,按份算得,一份十个大钱。”屠欣说。这个鸡柳算是屠欣准备的奢侈品了,价钱算是最高的了。毕竟卖鸡的还是比较少的,鸡柳的处理也比较麻烦,价钱便宜了,她也不好收拾。
胖婶子咂咂嘴,不过也习惯了屠欣家的东西都格外贵,她心里有点期待,这么贵,估计特别好吃。不过她也就这样想想,思考一下还是没要。十个大钱,太贵了,味道还不确定,她还是吃她最喜欢的肉夹馍吧!这么多天没吃过肉夹馍了,还真是想呢!
她嫌贵,总有人不嫌弃贵,比如那位锦衣公子,他从那边屠欣摊子不开他就清楚屠欣要开铺子了,甚至连在哪里开铺子他都清楚,所以又到了固定的时间点,他就来了,终于不是露天的桌椅板凳了,其实他有点开心,不过他脸上始终没有什么表情,别人也不清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