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节(2 / 4)
胖婶为人豪爽,一定要两人去她家里用晚饭,丝毫没有因他们衣着光鲜而有生疏。往回走时,才想起事来,笑道:“瞧我这记性,来找你们,是要送样东西。”边说边从怀里拿了个白玉坠儿递给巧巧,“当年小董送你来我家,我替你换衣裳时落下的。后来忘了,也不知扔哪去了。这几日收拾屋里见着,正想一起拿去京城给你,可巧你们竟来了。”
方巧巧细看,见是个梅花坠儿,笑笑:“胖婶,这不是我的。”要是胖婶拿的是什么镶着钻石的项链,那是她的无疑。就从这玉坠款式来看,也不是出自现代。
胖婶笑着塞到她手里“我是不识字,但脑袋灵光着,不会记错的,就是从你身上掉的”。方巧巧正想推回,却见那玉忽然发黑,手上的乌黑迅速往那白玉里钻,看的她愣神。
慕韶华不明所以,从她手中拿起,仔细看,无瑕美玉,做工很是精细。
这玉一离手,那原本已被吸食干净的黑色蓦地重新蔓延,吓的方巧巧从他手里抢了回来,再看,黑色又回到白玉里面。她挽袖看着,肤色如雪,哪里见得到半点黑色。而那玉,也成了一块墨玉。
慕韶华苦笑:“巧巧……”
方巧巧捏着玉问他:“这玉是白是黑?”
胖婶扑哧笑道:“巧巧还是跟往日那样,迷迷糊糊的,这当然是白玉,你眼睛可是不好使?可要找大夫瞧瞧。”
白的?方巧巧眨眨眼,看着那黑不见底的玉,这莫名出现的东西,似乎有十分神奇的作用。凝视自己的手,在背阴处也不会隐没不见……也就是说,只要保护好这玉,就能留下来?心头悬了许久的石头,重重放下。伸手就将丈夫抱住,差点喜极而泣:“我不用走了,我不用走了。”
众目睽睽之下,慕韶华当即面红耳赤,可听她说着“不用走了”,已明白了什么,也是欢喜,轻轻拍她的背安抚:“不用走了,不用走了。”他们已是夫妻,那些目光就当做没看见吧。
只要她不走就好,其他再也无妨。
同胖婶一家三口吃过晚饭,方巧巧帮忙收拾完,说要同慕韶华去拜见乡里,也不许下人跟着。慕韶华想着她是有事要同自己说,拿了灯笼就和她出去了。
乡村夜色十分漆黑,门前也少有人点灯,更不会有人高悬灯盏。灯笼的光火微弱,两人也走的缓慢。
方巧巧抱着慕韶华的胳膊,小心走着,等走出巷子后头没人了,才低声同他说了玉坠的事。
慕韶华听不太懂,但妻子素来不会在他面前藏事,也信她不是在安慰自己,长松一气,又紧张问道:“那玉可放好了?不要弄丢了,你总是爱丢东西,可要好好看管。”他简直是恨不得自己看管,可是不行。
方巧巧认真点头:“嗯嗯,定不会糊涂的,我将它缠了好几股绳子挂在脖间,贴着心口。”这东西,就算是有人拿刀架在她脖子上也不给,虽然不知道能撑多久,但起码是等于异界签证延期了。如此想着,越发开心。
翌日,因胖叔胖婶也去京城。便两家同路,回去时分外轻松。
京城校场有四,慕宣最常去的就是东边校场。
阿月头一回来这,四周事物都新奇得很。
慕宣牵着她,见她四下好奇看着,问道:“阿月喜欢这?”
“嗯!”一切新奇的玩意她都喜欢,虽然不知道是做什么的。
慕宣又看向两个孙儿,慕长青目不斜视,甚至是眉头微拧。与念书时全然相反的神色,和他爹一样,做文臣的料。再看慕长善,倒同阿月一样,满眼的好奇。
士兵操练刚刚结束,校尉见到慕宣,快步上前:“末将见过将军。”
慕宣说道:“不过是来看看,无需多礼,你忙自己的去吧。”
校尉也不磨叽,得了话,立刻退下。兵将在外在内,都已养成一语得令的习惯,绝不拖沓虚情。
回到京城看惯了每每寒暄都要半日的大人,阿月又觉新奇了。耳畔听见有马蹄声响,循声看去,却瞧不见,心里痒得很:“祖父,阿月想学骑马。”
慕宣说道:“骑马并非易事。”
阿月仰头笑着:“总学一加一这样太简单的也不好玩,难些也好。”
慕宣面露笑意,无怪乎他最是疼阿月,不仅因她眉眼像凤娘,更是因为阿月的脾气最合他心意,当即点头:“好,待会祖父就去买匹小马驹给你,每日让元德带你去练马。”
那元德是追随慕宣多年的人,肯将他“借”出,府里除了老太太还无人有这福气。阿月欢喜点头,开始记挂就要属于她的小马驹,这校场的玩意儿对她的吸引就小了。 ↑返回顶部↑
方巧巧细看,见是个梅花坠儿,笑笑:“胖婶,这不是我的。”要是胖婶拿的是什么镶着钻石的项链,那是她的无疑。就从这玉坠款式来看,也不是出自现代。
胖婶笑着塞到她手里“我是不识字,但脑袋灵光着,不会记错的,就是从你身上掉的”。方巧巧正想推回,却见那玉忽然发黑,手上的乌黑迅速往那白玉里钻,看的她愣神。
慕韶华不明所以,从她手中拿起,仔细看,无瑕美玉,做工很是精细。
这玉一离手,那原本已被吸食干净的黑色蓦地重新蔓延,吓的方巧巧从他手里抢了回来,再看,黑色又回到白玉里面。她挽袖看着,肤色如雪,哪里见得到半点黑色。而那玉,也成了一块墨玉。
慕韶华苦笑:“巧巧……”
方巧巧捏着玉问他:“这玉是白是黑?”
胖婶扑哧笑道:“巧巧还是跟往日那样,迷迷糊糊的,这当然是白玉,你眼睛可是不好使?可要找大夫瞧瞧。”
白的?方巧巧眨眨眼,看着那黑不见底的玉,这莫名出现的东西,似乎有十分神奇的作用。凝视自己的手,在背阴处也不会隐没不见……也就是说,只要保护好这玉,就能留下来?心头悬了许久的石头,重重放下。伸手就将丈夫抱住,差点喜极而泣:“我不用走了,我不用走了。”
众目睽睽之下,慕韶华当即面红耳赤,可听她说着“不用走了”,已明白了什么,也是欢喜,轻轻拍她的背安抚:“不用走了,不用走了。”他们已是夫妻,那些目光就当做没看见吧。
只要她不走就好,其他再也无妨。
同胖婶一家三口吃过晚饭,方巧巧帮忙收拾完,说要同慕韶华去拜见乡里,也不许下人跟着。慕韶华想着她是有事要同自己说,拿了灯笼就和她出去了。
乡村夜色十分漆黑,门前也少有人点灯,更不会有人高悬灯盏。灯笼的光火微弱,两人也走的缓慢。
方巧巧抱着慕韶华的胳膊,小心走着,等走出巷子后头没人了,才低声同他说了玉坠的事。
慕韶华听不太懂,但妻子素来不会在他面前藏事,也信她不是在安慰自己,长松一气,又紧张问道:“那玉可放好了?不要弄丢了,你总是爱丢东西,可要好好看管。”他简直是恨不得自己看管,可是不行。
方巧巧认真点头:“嗯嗯,定不会糊涂的,我将它缠了好几股绳子挂在脖间,贴着心口。”这东西,就算是有人拿刀架在她脖子上也不给,虽然不知道能撑多久,但起码是等于异界签证延期了。如此想着,越发开心。
翌日,因胖叔胖婶也去京城。便两家同路,回去时分外轻松。
京城校场有四,慕宣最常去的就是东边校场。
阿月头一回来这,四周事物都新奇得很。
慕宣牵着她,见她四下好奇看着,问道:“阿月喜欢这?”
“嗯!”一切新奇的玩意她都喜欢,虽然不知道是做什么的。
慕宣又看向两个孙儿,慕长青目不斜视,甚至是眉头微拧。与念书时全然相反的神色,和他爹一样,做文臣的料。再看慕长善,倒同阿月一样,满眼的好奇。
士兵操练刚刚结束,校尉见到慕宣,快步上前:“末将见过将军。”
慕宣说道:“不过是来看看,无需多礼,你忙自己的去吧。”
校尉也不磨叽,得了话,立刻退下。兵将在外在内,都已养成一语得令的习惯,绝不拖沓虚情。
回到京城看惯了每每寒暄都要半日的大人,阿月又觉新奇了。耳畔听见有马蹄声响,循声看去,却瞧不见,心里痒得很:“祖父,阿月想学骑马。”
慕宣说道:“骑马并非易事。”
阿月仰头笑着:“总学一加一这样太简单的也不好玩,难些也好。”
慕宣面露笑意,无怪乎他最是疼阿月,不仅因她眉眼像凤娘,更是因为阿月的脾气最合他心意,当即点头:“好,待会祖父就去买匹小马驹给你,每日让元德带你去练马。”
那元德是追随慕宣多年的人,肯将他“借”出,府里除了老太太还无人有这福气。阿月欢喜点头,开始记挂就要属于她的小马驹,这校场的玩意儿对她的吸引就小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