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張愛玲說:生在這世上,沒有一樣感(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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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uck!」
  「你想澄清什麼?林婕不是你的未婚妻,只是相親對象;然後林香香是你女朋友。所以意思是你明明有女朋友了,還跑去跟人相親?這種澄清,沒有挽回你的形象!乾脆不要回應!」
  「吳又琳,該寫的寫,不該寫的別提,長篇大論幹嘛?這還要我教你?去澄清林婕不是我的未婚妻,不用提到相親!」
  「這也對你的形象沒有幫助!」
  「公司形象歸妳管,我什麼時候要妳管我的形象了?我花邊新聞早就滿天飛,還差這1次?妳是吃飽太閒?我這麼有空管,幹嘛不去開家報社?」
  「陳總,這篇報導的負面效果,1是你個人的形象,二是林婕的面子,三是林香香的感受。林香香是公司自己人好談,你應該先考慮你的形象跟林婕。既然是林婕找的記者,那我們不需要管她。所以現在該考慮的,只有你的形象。但你個人現在澄清什麼,都像越描越黑,所以我建議你什麼都不要做!」
  「這三個我選林香香,所以我叫妳去澄清,林婕不是我的未婚妻,我就是不要讓林香香不爽,這還聽不懂?要我講到第二遍?工作這麼難?馬上寫稿,短的,寫完發給我。」
  「…知道了。」
  *****
  當天中午,新達集團罕見地對總經理的誹聞,迅速發出簡短聲明:
  「有關偷拍報導1事,陳總經理個人說明如下:天宇集團林小姐為陳董事長與陳董事長夫人之友人,與陳總經理個人,並無任何關係。」
  *****
  陳母看到澄清的新聞稿,打了電話給陳翔:
  「小翔,你真的生氣啦?」
  「林婕找記者來搞我,妳看不出來嗎?」
  「媽也不是故意的,想說她漂亮學歷又好,才去找人介紹的。不過她這麼不擇手段,是不是被我兒子迷得七葷八素了,呵呵,我兒子是真的很帥啊…」
  「媽,我現在有女朋友,以後不要再搞這個。」
  「你那女朋友,真的是公司的人啊?」
  「嗯,她現在應該氣炸了。你兒子準備去下跪了,妳高興嗎?」
  「哇,不愧是我兒子,會疼女人的才是男人嘛。」
  「嗯。」
  *****
  這個新聞,在全公司炸開了鍋。那張電梯前相擁的照片,讓大家都很亢奮,完全坐實了林香香與陳總有1腿的傳言。
  徐一芬看著林香香,1個早上眼眶泛紅的樣子,覺得她也是滿可憐的。跟她一起工作了一陣子,知道她還是挺單純的。不過這種男人三妻四妾都不奇怪,何況有個未婚妻呢?
  下午,陳翔走到大堂的前台,問:「香香人呢?」
  徐一芬有些緊張,說道:「她去洗手間了。」
  陳翔點點頭,就在前台等。
  林香香回來,1眼看到陳翔,有些不自在。兩人再度同框,公司的人紛紛看過來。
  林香香回到前台,低頭整理證件袋。
  陳翔倒是不客氣,大聲說: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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