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1 / 4)
就这样搭上了话。
年轻女孩子,很容易就被有阅历和见识的大叔吸引了,喜欢他喜欢得要命。
我老爸后来喜欢上我妈妈,不是因为她年轻、漂亮,更重要的是有趣,我妈妈是个很热爱生活的人,会精心准备浪漫和惊喜,这一点,对古板严肃的爸爸来说,杀伤力是致命的。
他们两个恋爱了不到半年就订婚了,我外婆和外公起初不同意,觉得自己女儿年轻漂亮,犯不着嫁给一个年纪这么大的。
我爸爸也没强求,只是偶尔会借着过节或者各种由头,送礼物去家里,并不提结婚的事,只是随便聊聊,天南海北地聊,常常逗得两位老人家开怀大笑。
我外公和外婆和我爸爸相处久了,觉得人品和性格都不错,才算是答应了。
我爸爸一直是个很有分寸的人,我妈妈总说,和他在一起,会很舒服。
老爸对我却很严格,都说女儿是爸爸上辈子的情人,我是不信的,我和他大概是仇人,所以这一生换他来管教我。
我小时候不大喜欢和我爸爸待在一起,他很刻板,很严肃,又忙,我们明明住在一个家里,却好像两地分隔,有时候一个月都见不了几面。那时候觉得,和爸爸好像没什么感情。
后来上高中,更过分的是,他竟然干预我的志向,强硬地把我学文的志愿改成了学理,我们学校,是个重理轻文的重灾区,我不幸是个牺牲品,胳膊拗不过大腿,虽然满腔愤懑,最后还是屈服在了校长加老爸的淫威之下。
日子过得很是艰辛,因为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偏科生,历史可以考到九十分,化学从来没超过三十,我老爸坚定地认为他的女儿不可能这么笨,之所以这么差,只是因为我的心思不在那里。
天可怜见,不是我不用功,实在是我和它不来电。
作为一个不合格的教育者,他大概早就把“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这句话给忘记了。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在这堪比酷刑的折磨中,我爸爸为我找了一个家教老师。
我叫他阿政。
就是前面说到的我的mr.right,他比我高一届,是我们学校的风云人物,大概每个学校都会有一两个堪称战斗机式的学霸级人物,都会有一两个很有号召力的领袖级人物,都会有一两个模样好到能让多数女生倾倒的男孩子。
而在我眼里,阿政他几乎是个综合体。
是我追的他,写情书,送小礼物,买零食,能用的方法都用了,他就是块儿大石头,撬不动,又搬不走,如果稍微脸皮薄一点儿的女孩子,大概都放弃了,不过那时候我大概是被他的美色冲昏了头脑,脸皮厚着呢,大有一种山不来就我我就山的豪气,无畏地迎难而上。
或许他最后是被我感动了?他终于答应了我。
我们那时候可是早恋啊,每天想着怎么躲老师和家长,出去约会都要计算好路线和时间,免得革命的萌芽扼杀在摇篮里。
幸运的是,我们披着一层“师生”的皮,顺利地完成了地下恋情。
据说那时候我是全校女生的公敌,但因为我是校长的女儿,所以他们也不敢揍我,关于这一点,我还是要谢谢老爸的。
……
如果这是一个校园爱情故事,那也算是很美好的了,只是这些事情还是我从以前的同学嘴巴里听来了。
我忘记了一些事。
一些很重要的事。
我把阿政都忘了,只记得他的脸,在酒店房间里。
我一直记得我们是一夜露水情缘,是少不更事的一件荒唐错事。
上大学又遇见他,只想着躲避。
最后还是被他逮到了。 ↑返回顶部↑
年轻女孩子,很容易就被有阅历和见识的大叔吸引了,喜欢他喜欢得要命。
我老爸后来喜欢上我妈妈,不是因为她年轻、漂亮,更重要的是有趣,我妈妈是个很热爱生活的人,会精心准备浪漫和惊喜,这一点,对古板严肃的爸爸来说,杀伤力是致命的。
他们两个恋爱了不到半年就订婚了,我外婆和外公起初不同意,觉得自己女儿年轻漂亮,犯不着嫁给一个年纪这么大的。
我爸爸也没强求,只是偶尔会借着过节或者各种由头,送礼物去家里,并不提结婚的事,只是随便聊聊,天南海北地聊,常常逗得两位老人家开怀大笑。
我外公和外婆和我爸爸相处久了,觉得人品和性格都不错,才算是答应了。
我爸爸一直是个很有分寸的人,我妈妈总说,和他在一起,会很舒服。
老爸对我却很严格,都说女儿是爸爸上辈子的情人,我是不信的,我和他大概是仇人,所以这一生换他来管教我。
我小时候不大喜欢和我爸爸待在一起,他很刻板,很严肃,又忙,我们明明住在一个家里,却好像两地分隔,有时候一个月都见不了几面。那时候觉得,和爸爸好像没什么感情。
后来上高中,更过分的是,他竟然干预我的志向,强硬地把我学文的志愿改成了学理,我们学校,是个重理轻文的重灾区,我不幸是个牺牲品,胳膊拗不过大腿,虽然满腔愤懑,最后还是屈服在了校长加老爸的淫威之下。
日子过得很是艰辛,因为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偏科生,历史可以考到九十分,化学从来没超过三十,我老爸坚定地认为他的女儿不可能这么笨,之所以这么差,只是因为我的心思不在那里。
天可怜见,不是我不用功,实在是我和它不来电。
作为一个不合格的教育者,他大概早就把“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这句话给忘记了。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在这堪比酷刑的折磨中,我爸爸为我找了一个家教老师。
我叫他阿政。
就是前面说到的我的mr.right,他比我高一届,是我们学校的风云人物,大概每个学校都会有一两个堪称战斗机式的学霸级人物,都会有一两个很有号召力的领袖级人物,都会有一两个模样好到能让多数女生倾倒的男孩子。
而在我眼里,阿政他几乎是个综合体。
是我追的他,写情书,送小礼物,买零食,能用的方法都用了,他就是块儿大石头,撬不动,又搬不走,如果稍微脸皮薄一点儿的女孩子,大概都放弃了,不过那时候我大概是被他的美色冲昏了头脑,脸皮厚着呢,大有一种山不来就我我就山的豪气,无畏地迎难而上。
或许他最后是被我感动了?他终于答应了我。
我们那时候可是早恋啊,每天想着怎么躲老师和家长,出去约会都要计算好路线和时间,免得革命的萌芽扼杀在摇篮里。
幸运的是,我们披着一层“师生”的皮,顺利地完成了地下恋情。
据说那时候我是全校女生的公敌,但因为我是校长的女儿,所以他们也不敢揍我,关于这一点,我还是要谢谢老爸的。
……
如果这是一个校园爱情故事,那也算是很美好的了,只是这些事情还是我从以前的同学嘴巴里听来了。
我忘记了一些事。
一些很重要的事。
我把阿政都忘了,只记得他的脸,在酒店房间里。
我一直记得我们是一夜露水情缘,是少不更事的一件荒唐错事。
上大学又遇见他,只想着躲避。
最后还是被他逮到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