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1节(2 / 4)
童妈妈一听,这话在理,就该让简渣渣知道她过的比之前更好,更幸福,想是这么想,但她戳了戳童谣的脑门,“你呀,小孩脾气,这么些年了,那些事我都快忘光了,你怎的还放不下?他现在过得好不好,和我都没什么关系,那条路可是他自己选择的,不过他到底是你爸,结婚这么大的事儿,的确该邀请他来喝一杯喜酒的。”
童谣暗暗的吐了吐舌,得了吧,女人啊,最大的毛病就是心口不一,“我也觉得这婚礼得请爸爸来喝一杯喜酒,妈,其他事都交给我和七姐,你快看看,还有什么细节需要补充。”
……
送出她妈,童谣直接横七竖八的瘫在了沙发上,一副郁郁寡欢的样子,好似遇到了什么人生中最大的挫折一样。
千婉玉带着乐乐回来,就看到她这幅懒懒的模样。
乐乐很快挣脱了千婉玉的手,一个飞扑,连滚带爬的爬上了沙发,“妈妈!”
“和妈妈谈的不顺利?”
“哎。”
童谣抱着乐乐坐直了身体,唉声叹气了一会,见七姐眉头都随着她叹气的次数皱了起来,立即变脸似的,嘻哈的笑了起来,“我一提我爸,妈妈立即就答应了。”
千婉玉伸出手来捏了捏她的鼻子,“调皮。”
“没办法,妈妈她过惯了省吃俭用的日子,很多时候觉得没必要这样铺张浪费,不过她难得遇到一个她想嫁的人,和我爸结婚的时都不曾风光过,这会我就想给她一个梦幻般少女一样的婚礼,让她也感受一下被人捧着当公主的滋味。”
千婉玉在一旁认真的听着,倒是乐乐两岁多了,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就坐不住了,像只猴子似的到处爬来爬去,还拽着童谣的衣服,一个劲儿的囔囔着,“妈妈。”
童谣将乐乐抱在怀里,随手在桌上拿了一只黄鸭子给乐乐,乐乐一捏,鸭子就会发出点声响来,“我还以为我妈忘记了,没想到一个女人记仇的话,真的可以记恨一辈子。”
千婉玉在一旁笑着不说话,记仇的话,也得看什么事。
“这样也好,我马上就要有个小弟弟了,让妈妈出一口恶气,也许这件事在她心中就不会被记得那么深刻。”童谣似在喃喃低语,片刻后兴高采烈近似炫耀道,“七姐,我快有一个弟弟了,兴许还是个混血儿,你知道不,一般混血的孩子都非常漂亮。”
她还拿出手机来将那些混血明星搜出来,一一列举给千婉玉看,就连一旁的乐乐捏了半天黄鸭子后也凑到旁边看,听见妈妈不停的夸赞别人,她小肥嘟手直接呼在了手机上,一脸严肃,“七!”
千婉玉嘴角轻勾起一抹笑意,直接将对方手中的手机给抽走,放在一旁的茶几上,“是弟弟好看,还是自个女儿好看?”
童谣面对着一大一小两人无声的逼问,立即狗腿的举手投降,“呵呵,当然是乐乐好看,我们家女儿最漂亮了。”
乐乐咧嘴,露出了上下四颗大门牙。
童谣被小家伙这可爱的模样给逗乐了,将人捞到怀中猛亲了好几口才罢休。
一旁的千婉玉幽幽的将脸凑了过去,道,“我呢?”
……
日子飞快的过,不知不觉中,之前定下来的婚期已临近,为了童妈妈的婚礼,童谣和千婉玉两人忙的险些飞上了天,那些喜帖要挨家挨户的送出去,更远一些的直接快递寄送,童谣每天开着车满大街的跑,一会是礼品,一会是喜糖盒等琐事。至于千婉玉,去的最多的就是勘察场地,包括一系列的细节安排,她都需要和婚礼设计师们商量着。
转眼就到了婚礼当天,童妈妈坐立不安的拽着自己女儿的手,“这样不会显老?”
童谣还是头一次看到童妈妈坐立不安的样子,就像,像那日七姐突然要生孩子了,她整个人都在抖,手抖腿软心也跟着一道抖,“咳,妈,化妆师都是七姐特意安排的国际化妆师,平时都给那些名人化妆的,不会显老,你自己看镜子,多年轻啊,这皮肤都快赶上我了,说不准我们两走出去,别人都当我们是姐妹。”
这话,但凡是个三十岁以上的女人都爱听。
一旁的化妆师们都忍不住捂嘴笑了,就连乐乐都忍不住抬起头来,茫然的看了看在场的人,又继续埋头玩她的玩具了。
童妈妈被童谣这么一逗,慌乱的心倒是逐渐安定下来了,尤其是从镜子中看自己,越看越美,她忍不住伸出手想要摸一摸,被童谣给一把抓住了。
“妈,安心,今天整个场中你最美,听我的,没错。”
“你啊,这嘴皮子倒是越来越利索了,都从哪学来的?”童妈妈一边感慨,一边欣赏镜子中的自己,连她都不得不说,比起当年她结婚时的模样,还是现在这个更出彩。当年结婚时,她也就一身粗布衣服,至于保养什么的,那都是不知道的,对一个农村女人来说,能够吃饱穿暖把结婚后的日子过好,就是这辈子最好的事情了。 ↑返回顶部↑
童谣暗暗的吐了吐舌,得了吧,女人啊,最大的毛病就是心口不一,“我也觉得这婚礼得请爸爸来喝一杯喜酒,妈,其他事都交给我和七姐,你快看看,还有什么细节需要补充。”
……
送出她妈,童谣直接横七竖八的瘫在了沙发上,一副郁郁寡欢的样子,好似遇到了什么人生中最大的挫折一样。
千婉玉带着乐乐回来,就看到她这幅懒懒的模样。
乐乐很快挣脱了千婉玉的手,一个飞扑,连滚带爬的爬上了沙发,“妈妈!”
“和妈妈谈的不顺利?”
“哎。”
童谣抱着乐乐坐直了身体,唉声叹气了一会,见七姐眉头都随着她叹气的次数皱了起来,立即变脸似的,嘻哈的笑了起来,“我一提我爸,妈妈立即就答应了。”
千婉玉伸出手来捏了捏她的鼻子,“调皮。”
“没办法,妈妈她过惯了省吃俭用的日子,很多时候觉得没必要这样铺张浪费,不过她难得遇到一个她想嫁的人,和我爸结婚的时都不曾风光过,这会我就想给她一个梦幻般少女一样的婚礼,让她也感受一下被人捧着当公主的滋味。”
千婉玉在一旁认真的听着,倒是乐乐两岁多了,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就坐不住了,像只猴子似的到处爬来爬去,还拽着童谣的衣服,一个劲儿的囔囔着,“妈妈。”
童谣将乐乐抱在怀里,随手在桌上拿了一只黄鸭子给乐乐,乐乐一捏,鸭子就会发出点声响来,“我还以为我妈忘记了,没想到一个女人记仇的话,真的可以记恨一辈子。”
千婉玉在一旁笑着不说话,记仇的话,也得看什么事。
“这样也好,我马上就要有个小弟弟了,让妈妈出一口恶气,也许这件事在她心中就不会被记得那么深刻。”童谣似在喃喃低语,片刻后兴高采烈近似炫耀道,“七姐,我快有一个弟弟了,兴许还是个混血儿,你知道不,一般混血的孩子都非常漂亮。”
她还拿出手机来将那些混血明星搜出来,一一列举给千婉玉看,就连一旁的乐乐捏了半天黄鸭子后也凑到旁边看,听见妈妈不停的夸赞别人,她小肥嘟手直接呼在了手机上,一脸严肃,“七!”
千婉玉嘴角轻勾起一抹笑意,直接将对方手中的手机给抽走,放在一旁的茶几上,“是弟弟好看,还是自个女儿好看?”
童谣面对着一大一小两人无声的逼问,立即狗腿的举手投降,“呵呵,当然是乐乐好看,我们家女儿最漂亮了。”
乐乐咧嘴,露出了上下四颗大门牙。
童谣被小家伙这可爱的模样给逗乐了,将人捞到怀中猛亲了好几口才罢休。
一旁的千婉玉幽幽的将脸凑了过去,道,“我呢?”
……
日子飞快的过,不知不觉中,之前定下来的婚期已临近,为了童妈妈的婚礼,童谣和千婉玉两人忙的险些飞上了天,那些喜帖要挨家挨户的送出去,更远一些的直接快递寄送,童谣每天开着车满大街的跑,一会是礼品,一会是喜糖盒等琐事。至于千婉玉,去的最多的就是勘察场地,包括一系列的细节安排,她都需要和婚礼设计师们商量着。
转眼就到了婚礼当天,童妈妈坐立不安的拽着自己女儿的手,“这样不会显老?”
童谣还是头一次看到童妈妈坐立不安的样子,就像,像那日七姐突然要生孩子了,她整个人都在抖,手抖腿软心也跟着一道抖,“咳,妈,化妆师都是七姐特意安排的国际化妆师,平时都给那些名人化妆的,不会显老,你自己看镜子,多年轻啊,这皮肤都快赶上我了,说不准我们两走出去,别人都当我们是姐妹。”
这话,但凡是个三十岁以上的女人都爱听。
一旁的化妆师们都忍不住捂嘴笑了,就连乐乐都忍不住抬起头来,茫然的看了看在场的人,又继续埋头玩她的玩具了。
童妈妈被童谣这么一逗,慌乱的心倒是逐渐安定下来了,尤其是从镜子中看自己,越看越美,她忍不住伸出手想要摸一摸,被童谣给一把抓住了。
“妈,安心,今天整个场中你最美,听我的,没错。”
“你啊,这嘴皮子倒是越来越利索了,都从哪学来的?”童妈妈一边感慨,一边欣赏镜子中的自己,连她都不得不说,比起当年她结婚时的模样,还是现在这个更出彩。当年结婚时,她也就一身粗布衣服,至于保养什么的,那都是不知道的,对一个农村女人来说,能够吃饱穿暖把结婚后的日子过好,就是这辈子最好的事情了。 ↑返回顶部↑